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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特别是一般高校试办的高水平运动队,严格地讲,还没有正式进入我国高水平竞技体育队伍的行列,更没有完全介入我国竞技体育的高水平竞争之中。从高等院校外部来看,我国至今尚未将高等院校的高水平运动队真正纳入国家竞技体育的整体系统之中。显而易见,要优化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关系,首先应从观念的变革入手。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的研究成果

我国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也是结合我国实际,学习美国成功经验,在深入开展体育改革的过程中探索出的一条发展高水平竞技体育的新路子。经过十多年来的艰苦探索,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总体来说,成效并不显著。特别是一般高校试办的高水平运动队,严格地讲,还没有正式进入我国高水平竞技体育队伍的行列,更没有完全介入我国竞技体育的高水平竞争之中。从组织机构与管理关系的角度分析,导致这种不良状况的原因,大体上有内外两个方面。

从高等院校外部来看,我国至今尚未将高等院校的高水平运动队真正纳入国家竞技体育的整体系统之中。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多年来,一直没有参加全国性重大比赛(特别是全运会)的资格就是这个问题的典型表征。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当前我国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水平还比较有限,没有办法同其他类型的优秀运动队进行竞争和抗衡;另一方面,可能与我国竞技体育多年来以省区市和解放军优秀运动队为主体,而他们的训练水平确实也与处于国内顶尖水平。仅从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生源分析,由于缺乏相应的优惠政策,再加上我国业余训练体系中(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等)学生所学的文化课程高考的科目和成绩要求差异都比较大,所以高等院校基本上不可能从业余训练体系中招收到达到其高水平运动队要求的优秀运动员“苗子”,而较多的只能是招收那些从国家队或省区市、解放军优秀运动队退役下来补修文化课的老运动员(作为一种安置退役运动员的途径)。换言之,我国目前高等院校试办的高水平运动队,与其说是作为一种新的竞争形式,不如说是一种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的途径。从高等院校内部来看,试办高水平运动队应当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各有关部门,如校领导、体育部门和后勤部门,以及教务部门同有关学科专业院系等齐抓共管才能奏效,可是现在基本上都是由体育(课)部一家在唱“独角戏”,再加上训练与学习的关系,缺乏科学合理的安排,从教练员的选配到训练经费、场地等条件不够落实,招生生源又不理想,结果是机构不健全、管理关系不顺畅,因而效果欠佳。(www.xing528.com)

显而易见,要优化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关系,首先应从观念的变革入手。即从思想上端正对高等院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认识,绝不能仅仅将高等院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看成是解决优秀运动员文化学习的一种形式,更不能仅将此作为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的一个途径,而应从战略的高度将“优秀运动队院校化”,作为我国高水平竞技体育队伍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看成是一种未来的发展趋势。今后,我国竞技体育的管理,必须从体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门过渡,将优秀运动员的培养重点放在高等院校,甚至可以像美国的职业运动队那样,其职业运动员大都来自于大学。与此同时,还应为高等院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从招生、训练到文化学习安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学制要求等)、后勤管理等提供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在国家整体训练和竞赛体制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使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水平真正“高”起来,使之真正能参与国家竞技体育的高水平竞争,真正成为我国高水平竞技体育队伍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主力部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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