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课外体育活动与体育课教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与课外体育训练、课外体育竞赛都属于课外体育,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它们的区别反映在课外体育活动的特点中。
高校课外体育活动从本身的独立性和相互的联系性,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规定与自愿相结合
高校课外体育活动是由多方面的内容所组成的。作息制度中安排的高校课外体育活动具有鲜明的规定性,规定每个学生必须要按照作息制度上的安排参加早操、课间操及班级体育锻炼。但是这种参加是在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的前提之下完成的,启发自觉性,促进自愿参加,是规定与自愿的结合。尤其在选择锻炼的项目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在统一安排下可做适当变换调整,尽可能做到因人而异,使规定与自愿结合起来。
(二)课余性与计划性结合
从作息制度上来看,高校课外体育活动一般被安排在早晨、课前、课间或下午课后的课余时间,在作息时间外开展的体育活动也是利用节假日进行,完全是课余性的。为了克服场地器材等方面的困难,有的学校会把课外班级体育锻炼列入课表,但它不是体育课,仍是课外锻炼的内容,其形式属于课余性质。课余性不是随心所欲、放任自流的,而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必须把课余性与计划性结合起来,促进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自主与指导相结合
高校课外体育活动是自主自愿参加的,充分体现主体性。它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锻炼内容,组织锻炼小组,有序地开展锻炼活动,但是这种自主性并不是自发的,也不是单纯地依靠个人兴趣,而是辅之以宣传教育,加强指导,提高学生的认识,培养和发展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爱好,激发学生锻炼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自我锻炼的能力,养成锻炼的习惯,需要将自主与指导相结合。
(四)多样性与可能性相结合(www.xing528.com)
高校课外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够满足学生对体育活动广泛的渴望和要求。但多样性也是相对而言的,尤其在当前体育活动的条件还存在着较大的困难,能提供活动的场地器材还很不充分,就是在今后条件得到相当改善后,也不可能做到各取所需,因此,在开展小型、多样、分散的体育活动时还必须做到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既不贪大求全,也要不断改善和创造条件,把课外体育活动搞得生动活泼。
(五)扩展性与实效性相结合
高校课外体育活动的范围广阔,从课内扩展到课外,从校内扩展到校外。就其教育意义上也具有多维的空间(体育的、教育的、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等),但这种扩展性不是漫无目的、漫无边际的,而是要讲究锻炼的实效。集中到一点就是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有效增强体质,防止追求形式和华而不实的做法。
(六)群体与个别、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高校课外体育活动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项普及工作,它牵涉的面很广,需要得到各方面工作的配合(如教务、总务后勤、医务、宣传、班主任、任课教师、团、队、学生会等),具有鲜明的群众性,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在搞好群体普及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兼顾个体和提高,使群体与个体、普及与提高相互结合,真正做到在普及基础上的提高和在提高指导下的普及。
(七)独立性与补偿性相结合
所谓独立性是相对体育课而言的,它既不全是体育课完全的延伸和继续,也不全是体育课的“第二课堂”。它不受体育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工作计划的约束。其活动内容远超教学大纲的范畴。虽有复习、巩固体育课堂知识、技能的要求,但不是上课的形式。因此,它与体育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彼此等同或相互取代。所谓补偿性,是对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而言,即通过课外体育活动以补偿体育课因大纲、计划的约束带来对学生身心发展的局限性。课外体育活动的独立性与补偿性是有机联系、紧密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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