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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体育管理组织结构变迁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这一阶段的普通高校体育管理组织结构,也随着高校的调整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各学校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设有体育组、体育科或体育教研室等,隶属于人民武装部或教务处等部门,隶属于三级教学单位,主要任务是以“劳卫制”为指导的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这一时期的组织结构是典型的古典组织理论的科层制组织结构,与当时我国普通高校的组织结构是一致的。

高校体育管理组织结构变迁的研究成果

(一)第一阶段(1949—1965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颁布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高等学校可设立若干学系,如有必要也可设立学院,并在学院内设系,同时可设立研究部或研究所;科目性质相近的教师组成教学研究指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下设有校务委员会;系设系主任,作为基层教学行政组织。1951年到1953年间,在全国范围内又进行了院系调整,对大学的学科设置进行重新组合。学习苏联经验,取消学院设置,设系科,系科下设专业。在教学组织上,普遍设立教研组(室),作为教学、科研的基层组织,也是培养研究生的基层组织。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对中国大学的内部组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经过这次院系调整,高等学校形成了内部设立学系,实行校系两级的组织管理结构。同时向苏联学习经验,在系下普遍设立教研组,把课程性质相近的教师组织在同一个教研组里。但我国的教研组与苏联的教研组并非完全相同,苏联的教研组在一定程度上是讲座制,而我国的教研组则是在后来逐步发展成了样样要管的基层组织。同时,这一阶段的普通高校体育管理组织结构,也随着高校的调整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各学校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设有体育组、体育科或体育教研室等,隶属于人民武装部教务处等部门,隶属于三级教学单位,主要任务是以“劳卫制”为指导的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些设有体育系的师范大学,组织结构为“学校—体育系—教研室”三级科层式的组织管理结构,承担着培养专业体育师资力量的任务(图2-3)。这一时期的组织结构是典型的古典组织理论的科层制组织结构,与当时我国普通高校的组织结构是一致的。

(二)第二阶段(1977—1990年)

该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开始进入全面恢复时期,并步入正轨。1978年试行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中指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系是按照学科性质设置的教学行政组织;教研室是按照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组织,是科学研究最基本的单位。此阶段推动普通高校组织结构变革的重要文件则是198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我国普通高校的“学院制”改革拉开序幕。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1979年出台了试行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全面恢复并开展高校体育的各项活动。草案指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评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成绩,最根本的是要看学生的体质是否有所增强。”“在组织结构管理方面:草案要求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局建立、健全相应的体育组织结构,配备必要的专职干部,负责学校的体育工作。学校要有一名校长,系要有一名系主任来主管体育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吸纳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参加,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的体育工作。高校体育教研室是学校直属教研室。在主管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具体组织全校的体育工作。”1982年国务院和国家体委发布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学校应把《标准》的施行工作同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规划中指出:“办好一批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学校。国家教委在试点学校中选择了几所高等院校作为基地,训练全国学生体育代表团、队,选办体育竞赛,进行提高与交流活动。”“参加国内外体育活动和竞赛,促进校际与国际学校之间的体育交流。”虽然此规划中并没有有关高校体育管理组织结构的内容,但它却增加了高等学校体育的任务和目标,任务与目标的增加将导致组织结构管理的变革,因此,这个时期设有体育专业的普通高校的体育管理组织结构是与上述文件相适应的,即学校—体育系—教研室(教研组),但并未与学校的“学院制”改革同步,仍滞后于其他学科的改革,尚未建立起体育学院。而未设体育专业的普通高校的体育管理组织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开始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学校)—教务处—基础部—体育教研室(学校直属教研室)”升级为“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学校)—体育教学(研)部—教研室(及中心)”。如东北大学体育教学部。东北大学成立于1923年4月26日,在沈阳工学院时期,体育教学机构称为体育股,隶属于教育处指导科。东北工学院成立以后,改为体育科,隶属于教务处。1951年5月,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将体育科改名为体育部。1953年4月,体育部改为体育组。1956年9月体育组又改名为体育教研室。1958年8月,体育教研室开始隶属于教学部。1960年5月,隶属于人民武装部。1962年3月划归于基础课部领导。1970年春,体育教研室仍归人民武装部领导。1974年末,体育教师大多数下放到各系,体育教研室被取消,成立体育领导小组,由教育革命组领导。1977年9月,学院恢复基础课部后,体育教研室恢复原名并仍归基础部领导。1982年8月,院决定体育教研室归院直接领导,下设一年级体育教研室、二年级体育教研室、三年级体育教研室和女生体育教研室。1984年8月,教育部批准成立体育部至今属于处级建制。(www.xing528.com)

图2-3 普通高校体育管理组织结构图

(三)第三阶段(1990年至今)

我国高等教育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进入了一个黄金发展的时期,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与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知识面过窄、教育内容单一的缺陷日益凸显,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高等学校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受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影响,科学研究与学术管理在高校的不断加强及高校服务于社会的任务下,普通高校的行政机构由简到繁,发生了新的变化。高等学校的学院设置改革开始如火如荼地进行,实行“学校—学院—系”或“学校—学院—系—教研室”两种管理的组织结构的形式,并且在权力的分配上适当下放,力求加强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联合,以期培养出知识面广、适应力强和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这一时期,国家教委对高校体育的逐步重视及由此带来的目标任务的拓宽,加之教育一体化推动的普通高校合并、体育交叉学科的兴起及席卷全球的体育产业浪潮,使我国普通高校体育管理的组织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一时期,我国普通高校体育管理组织结构为适应不断发生变化的高校体育目标与任务,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结构纷繁复杂,未设体育专业的普通高校大致为“学校—体育教学(研)部—教研室(及中心)”;设有体育专业的普通高校大致为“学校—体育学院—系(专业)和中心(教研室)”,或“学校—体育系—教研室”。体育院(系)作为校内二级实体机构,对学校负责,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学院内建立相应的办事职能机构,进行教学科研、群体竞赛及运动队训练等管理,院内下属的各系(教研室)主任作为院务会议成员参与学院决策,对本系(教研室)的教师起协调作用并贯彻学院的决策意图,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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