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明[*]
摘要:很多学者认为《管子》属于稷下学派文献或齐法家著作。本文认为上述观点很难成立,理由有三:其一,传统上该书分为“经”“解”“内言”“外言”“区言”“短语”“杂”“轻重”八部分,可能隐含着不同作者身份及其篇章权威性差异的认定;其二,根据现代学术分类,该书内容涉及兵、农、道、阴阳、史家、经济、教育、政治八个不同领域,就治国之道而言分为稷下正统、法家、道家,彼此之间不完全兼容;其三,在战国秦汉学术史文献中,没有“管仲学派”的痕迹。本文的看法是:齐国最早改革开放,从最初的“啧室”到设立稷下学宫,天下学者云集,于是而有各类著作、文献,各家文献分别流传。韩非提到的是法家文献,贾谊引用的是具有儒法合流色彩的稷下之《经》,《史记》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既有篇名也有类名,刘向编纂《管子》征集篇章多寡不一,最后定著八十六篇。因此,八十六篇的《管子》应该是稷下学宫各派著作(包括齐国档案)的集成。
公元前4世纪前后的中国是一个辉煌灿烂的时代,各种思想学说竞相登场,于是而有百家争鸣。当时有一个百家争鸣的重要场所,这就是稷下学宫。在这里诞生了一部具有时代特征的著作,这就是《管子》。近几十年来,学术界对《管子》一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取得了丰硕成果。余敦康先生较早提出,《管子》一书是“管仲学派”的著作,[2]也有学者提出属于“齐法家”的看法。[3]此后很多学者对管仲学派的学说进行了阐述。[4]但是,《管子》一书作为一个学派的著作是否妥当,我认为仍值得斟酌。
我们先从稷下学宫的设立谈起,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管子》一书的起源。稷下学宫是齐国在国都临淄城的西门(稷门)之外建立的一个自由讲学议政的学术机构。稷下学宫创办的时间可能较早。《管子·桓公问》记载:“齐桓公问于管子曰:‘吾念有而勿失,得而勿忘,为之有道乎?’对曰:‘勿创勿作,时至而随。毋以私好恶害公正,察民所恶以自为戒。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此古圣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得而勿忘者也。’桓公曰:‘吾欲效而为之,其名云何?’对曰:‘名曰啧室之议……人有非上之所过,谓之正士,内(纳)于啧室之议。’”齐国在桓公、管仲时代是否曾立“啧室”尚可存疑,但齐国在较早时期设立了供人们议论政治的场所,则有可能。
到公元前4世纪末期,“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即稷下学宫“复盛”,再次复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齐襄王时期,当时大儒荀子在稷下学宫讲学“最为老师”,且“三为祭酒”(《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各种学术流派的学者云集稷下学宫,纷纷著书立说,阐述自己的主张,展开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学术争鸣。稷下学宫的学术活动一直延续到齐王建时期,最终衰落。
在各家各派的学术争鸣中,齐国本土的一些学者,利用齐国的档案文献和口头资料,传承了齐国固有的学术文化。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变革的需要,一些学者纷纷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传授生徒,为齐国的富国强兵献计献策。为了增加自己主张的权威性,他们往往把自己的主张托名管仲。这样一来,在稷下学宫便有了一批所谓的管仲著作。当然,也有部分作品没有借用管仲之名。
较早提到管子之书的是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他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韩非子·五蠹》)看来,他把所见的管仲之书视为法家著作,并置于《商君书》之后。他又说:“管子曰:‘见其可说之有证,见其不可恶之有形,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说之无证,见其不可恶之无形,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韩非子·难三》)这里引用的是《权修篇》的内容。汉初儒者贾谊在上汉文帝的奏疏中则说:“管子曰:‘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汉书·贾谊传》)这里引用的是《牧民篇》之语。可见,所谓的管仲之书在战国末年到西汉初年已经流行,并产生相当影响。
在当时,所谓的“管子之书”并没有编为一书,而是以篇卷的组合流传。司马迁编《史记》的时候,看到的正是散编的“管子之书”。他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之也。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至其书,世多有之,是以不论。”(《史记·管晏列传》)显然,《晏子春秋》直言书名,而所谓的管氏之书却罗列篇卷,表明这些篇卷并没有被整理为一部著作。
西汉晚期,官府召集学者对散乱的文献典籍进行整理,其中就有管子之书。刘向是学术负责人,他在总结《管子》成书过程时写道:“所校雠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太中大夫卜圭书二十七篇,臣富参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凡中、外书五百六十四,以校除复重四百八十四篇(按:似应为四百七十八篇),定著八十六篇,杀青而书可缮写也。”(《管子·叙录》)“中书”是皇家藏书,“外书”是民间藏书,两个途径所得管子书篇章多寡各异,正表明当时没有定编的管子之书。刘向将编好的八十六篇定名为《管子》,这就是现存《管子》最早的底本。但是,刘向这次校书征集的篇目并不齐备,有所遗漏。据《史记·管晏列传》唐代张守节“正义”引刘歆《七略》:“《管子》十八篇,在法家。”刘向刚刚整理完成八十六篇的《管子》,他的儿子刘歆为何又著录“《管子》十八篇”呢?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这十八篇是在校书之后又发现的,内容与八十六篇的《管子》不尽相同。依照刘歆的看法,属于法家著作。为了保存这部分著作,刘歆特为之著录。遗憾的是,这十八篇的《管子》后来失传。《隋书·经籍志》以后未见著录。
有学者认为,十八篇的《管子》是刘向所整理的八十六篇《管子》的“原本”。古丁说:“先秦的子书往往是一个学派的总集,原本的《管子》也该是这个学派的总集……是战国时代以管仲为始祖的法家的著作。”[5]胡家聪作《〈管子〉原本考》,力证“原本”的《管子》是“稷下学宫佚名的法家作品的汇编”。[6]但从《管子》的成书过程和刘歆著录的时间判断,该书并非所谓的“原本”,刘向整理《管子》之前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原本”。[7]
一言以蔽之,《管子》著述于稷下学宫,编定于西汉晚期,它是稷下学宫各派著作的集成[8]。
《管子》八十六篇(今有亡佚,此姑勿论)传统上有特殊的分部与结构,其中隐含着稷下学宫学者以及汉代学者对该书各部分内容的评估与定位,这在以往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
第一篇至第九篇为“经言”。“经言”者,经典之言也。先秦两汉时代,各家各派通常有自认为最重要、最权威的文献,并称之为《经》。医家有《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天文家有《甘石星经》,水地家有《水经》,道家有《道德经》,法家有《法经》,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管子》开篇的九篇定名为“经言”,这应该是稷下学者公认的经典文献。
第十篇至第十七篇为“外言”。“外”与“内”相对而言,“外言”大概属于宫廷之外士人之言,或为非齐国士人之言。总而言之,相对于“内言”来说,居于次要地位。
第十八篇至第二十六篇为“内言”。其中《大匡》《中匡》《小匡》《霸形》《戒》载齐国历史事件,特别是齐桓公与管仲的故事,包括齐国政治改革事件,部分内容与《国语·齐语》同。其名“内言”,殆宫廷内部治国之言,或齐国之言也。概言之,具有明显的本土、本位特征。
第二十七篇至第四十四篇为“短语”。内容包括军事、用兵之道、君臣之道、刑罚、时令、无为政治等诸多方面,比较杂乱。因此,以内容无从判断“短语”之谓。以意度之,其名“短语”,或有街谈巷议的意蕴,在稷下学宫的学术地位应该不高。
第四十五篇至第四十九篇为“区言”。此五篇之中,四篇属法家,一篇属道家。《任法》《明法》《正世》《治国》四篇之法家,与作为稷下学宫经典的“经言”有所不同,具有三晋法家学说特色。《内业》作为道家著作,与老庄之学相似。就此推断,“区言”之意蕴,殆方域之言,非齐国之言也。
第五十篇至第六十二篇为“杂篇”。从语体看,部分篇章假托为管仲与桓公对话,有的假托为管仲论政之言,此与“内言”形同。从具体内容看,有的篇章具儒家学说色彩,有的篇章讲地形与农业垦殖,有的篇章类似于学生守则,内容驳杂。简言之,名之为“杂”,当不认同其为桓公与管仲之间的君臣对话,也不认同其为可信的管仲之言。
第六十三篇至第六十七篇为“解”。凡五篇分别解释《牧民》《形势》《立政九败》《版法》《明法》,前四篇见于“经言”,最后一篇见于“区言”。篇名既为《明法解》,则《明法》当属“经言”,不当属“区言”。刘向归入“区言”,或是或非,难以判断,抑或“解”不必“经”,比较重要的“区言”“外言”亦可解也。《墨子》有《经》与《经说》,《管子》有《经言》与《经解》,形式上可以互参。
第六十八篇至第八十六篇为“轻重”。此一部分司马迁谓为《乘马》《轻重》《九府》,其中《乘马》三篇,《轻重》七篇,余《事语》至《国准》九篇,正合《九府》之数。刘向《别录》曰:“《九府》书民间无有。”其说不然,刘向不察也。就体例言,“轻重”多采桓公与管仲对话体,少数为“管子曰”。从内容看,属于经济管理之类。
一言以蔽之,《管子》的传统分部当以政治地位、学术权威性、地域、作者为据,以齐国文化为正统,外来诸说为支流,以宫廷之说为核心,以民间之说为辅翼。
基于现代知识分类,我们对《管子》一书可有进一步的理解。该书的内容,至少可归纳为如下方面。
第一,兵家类。在“外言”中,有专门的兵学著作。《兵法》曰:“夫兵虽非备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这是论述战争的必要性。“今代之用兵者不然,不知兵权者也。故举兵之日而境内贫,战不必胜,胜则多死,得地而国败。此四者,用兵之祸者也。”既然用兵难以避免,就应懂得如何用兵,但当时诸侯国家胡乱用兵,导致国家陷入困境。这与《孙子兵法》对战争性质的论断相近。
第二,农家类。“杂篇”中有《地员》,专论农林种植技术。开篇把管仲视为农神:“夫管仲之匡天下也,其施七尺,渎田悉徙,五种无不宜。”然后讨论各种土壤的特性,比如,“其草宜黍秫与茅……见是土也,命之曰三施,三七二十一尺,而至于泉。呼音中宫,其泉黄而糗,流徙。斥埴宜大菽与麦”。何种土壤适合何种庄稼,讲得清清楚楚。
第三,阴阳家类。阴阳家讲阴阳五行,属于自然哲学,当时的人们将其应用于生产生活的诸多方面。《水地篇》谈到地:“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生也。”又讲水:“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还讲五味、五脏:“五味者何?曰:五藏。酸主脾,咸主肺,辛主肾,苦主肝,甘主心。”《四时篇》讲四季与政事,并说“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五行篇》讲时令:“通乎阳气,所以事天也……通乎阴气,所以事地也。经纬星历,以视其离,通若道然后有行。”
第四,道家修道类。《内业篇》论道:“夫道者,所以充形也,而人不能固……不见其形,不闻其声,而序其成,谓之道。”“凡道,无根无茎,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这与《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所论类似。该篇讲入静与修定:“圣人与时变而不化,从物而不移。能正能静,然之能定。定心在中,耳目聪明,四枝〔肢〕坚固,可以为精舍。”这与《道德经》“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相似。(www.xing528.com)
第五,史家类。代表性的文献是“三匡”,其中《小匡》的内容与《国语·齐语》有交集。有学者认为《齐语》部分内容来源于《小匡》,此说或信。该篇谈到管仲改革,在齐国实施了“参其国而伍其鄙”的行政区划制度。这对政治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第六,经济类。“轻重”诸篇均属此类文献。兹举一例。在《轻重甲》中,桓公问:“寡人欲籍于室屋。”“籍”读为“藉”,征税。“籍于室屋”就是征收房产税。管子对曰:“不可,是毁成也。”(你征房产税,百姓会把建好的房子毁掉。)桓公说:“欲籍于万民。”(我要征人头税。)管子反对说:“不可,是隐情也。”(你征人头税,百姓会隐瞒人口。)桓公又说:“欲籍于六畜。”(我要征牲畜税。)管子又反对:“不可,是杀生也。”(老百姓会把牲畜都杀了。)桓公说:“欲籍于树木。”(征收林木税。)管子反对:“不可,是伐生也。”(老百姓会把树木都砍伐了。)桓公最后无奈地问:“然则寡人安籍而可?”管子对曰:“君请籍于鬼神。”这或许反映了当时齐国讨论征税的一个场景。
第七,教育类。“杂篇”中有《弟子职》,是稷下学宫的学生守则。该篇说:“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饬。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是谓学则。”《管子》中有“解”五篇,专门解释稷下经典。《形势篇》有“山高而不崩,则祈羊至矣”一句,《形势解》阐述说:“山者,物之高者也。惠者,主之高行也。慈者,父母之高行也。忠者,臣之高行也。孝者,子妇之高行也。故山高而不崩,则祈羊至,主惠而不解,则民奉养,父母慈而不解,则子妇顺,臣下忠而不解,则爵禄至,子妇孝而不解,则美名附。故节高而不解,则所欲得矣,解则不得。”显然,这是老师给学生讲课,表明稷下学宫具有学校的功能。
第八,治国之道类。这部分内容最多,当非一家一派之作,彼此之间存在矛盾冲突,主要有三派。
第一派,稷下正统。其著作以“经言”为代表。最权威、最具代表性的文献,非《牧民篇》莫属。该篇有“国颂”“四维”“四顺”“士经”“六亲五法”几部,可以提取的关键词有:礼节、荣辱、六亲、礼义廉耻、鬼神、孝悌、祖旧、顺民心、严刑罚、信庆赏。一言以蔽之,儒法并用,儒家为主,法家为辅。
第二派,法家。在“区言”中,《任法篇》强调法至高无上:“仁义礼乐皆出于法。”“法者,天下之至道也。”《正世篇》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威:“故为人君者,莫贵于胜。”“夫君人之道,莫贵于胜。”在“外言”中,《法禁篇》强调法的效力:“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刑杀毋赦,则民不偷于为善。”《重令篇》强调执法必严:“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这与法家韩非之说如出一辙。
第三派,道家。先秦道家不但讲修道,而且讲政治。“短语”中《心术上篇》《心术下篇》《白心篇》为代表作。《心术上》说:“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故曰君。无代马走,无代鸟飞,此言不夺能能,不与下诚也……人主者立于阴,阴者静,故曰:动则失位。”《白心篇》说:“圣人之治也,静身以待之,物至而名自治之。正名自治之,奇身名废。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这与《道德经》“无为而治”的治国主张似一脉相承。
综上,《管子》内容涉及的学术派别有兵家、农家、阴阳家、道家、法家、史家、经济家,以及齐国“经言”所反映的正统派。
上面我们从四个方面做了简要分析。根据前面的阐述可知齐国官方创立了稷下学宫,齐国文化为稷下文化的繁荣创造了条件,在这里学者们自由讲学,阐述自己的真知灼见,由此形成了从生产到生活、从经济、政治、军事到文化诸多方面的学术篇章。这些不同领域的学术篇章不但在稷下学宫内部交流,也传播到其他诸侯国家。直到西汉中期,这些著作以单篇独立、不同篇卷组合的形式流传。西汉晚期,刘向受命整理图书,他把这些号称属于管仲或稷下学宫的著作汇集起来,删除重复,最后形成了八十六篇的《管子》。
对于西汉晚期的整理者来说,他们依照战国以来的学术传承,把《管子》一书分为经言、外言、内言、短语、区言、杂篇、解、轻重共八个部分。除第八部分按内容划分外,其他各部的划分均不依据内容,其中既蕴含着对篇章权威性的认定(如“经言”),可能也蕴含着对作者政治身份(如“外言”“短语”“杂篇”)、学术身份(如“解”)、地域身份(如“区言”)的标识。对于古代学者来说,从来就没人把《管子》视为一家一派之说。现代早期的研究者,如郭沫若、顾颉刚、冯友兰等,也认为《管子》是各家各派著作的集成,有人说它类似于现代大学的学报。正是在这样的学术审视下,郭沫若提出“《管子》书当分析成若干类集以进行研究”[9]。
从表面看,把《管子》指称为管仲学派的著作不无道理。《管子》书中许多篇卷的内容都被冠以管仲之言。即便一些篇章未说是管仲所言,这些篇卷流传于稷下学宫,远承齐国文化传统,被编入《管子》,当与管仲思想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谓之“管仲学派”理所当然。但是依照“管仲学派”这一学术模型,存在三个令人困惑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古往今来,有无一个学派的理论包罗万象?由第四小节可知,《管子》包摄的内容,涉及宇宙哲学、兵学、农学、史学、经济学、教育学、政治学等诸多学科专业,在当时的学术背景下,几乎可以说无所不包。如果说曾经有一个类似学派的话,只有“黄帝学派”——据说黄帝播殖百谷草木、制衣冠、造舟车、作音律、创医学,他还是缔造华夏文明的政治家,乘龙升天的修道家。他被中华民族奉为“人文始祖”和神圣。这当然是文化“层累”的结果,是后人的造说。因此,除所谓的“管仲学派”之外,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类似的、无所不能的学派。
第二个问题,古今中外,有无一个学派的理论存在根本性的自我矛盾?《管子》的精髓在于治国之道,其中至少包含三种不同主张。第四小节已经指出,以“经言”为代表的正统派学说,其特点是儒法兼容,以儒术为主,以法家学说为辅,这一点与荀子学说十分相似。正因如此,西汉早期儒者贾谊称引《牧民篇》,以之作为自己立论的依据。以“区言”中《任法》《明法》《正世》等篇为代表的法家学说,崇尚法治,反对人治,任法不二,十分激进。这一主张反映了战国晚期的政治思潮,韩非学说与之为类,故他称之为管仲之法,列于商鞅之法后面。一个讲礼义廉耻,一个讲任法不二,这无论如何也不能被认为属于同一个学派。荀子主张礼法并用,以礼为先,他的学生韩非崇尚法治,反对人治。荀子与韩非虽为师徒,不为一派。再看《管子》中的道家,主张修心修道,对政治持否定、鄙弃的态度,宣扬无为政治。保守的道家政治学说不但与激进的法家政治学说尖锐对立,而且也与相对中性的稷下正统派学说存在矛盾。把道家学说(或谓之黄老学说)与法家学说、稷下正统学说归为一派,无论如何也说不通。
最后,从学术史的角度看也不曾存在一个所谓的“管仲学派”。《庄子·天下》《荀子·非十二子》《韩非子·显学》及太史公《论六家要旨》和《汉书·艺文志》这些重要的学术史文献,从未透露曾经存在一个“管仲学派”的蛛丝马迹,我们也没有看到战国秦汉学者谈到过“管仲学派”。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结论:《管子》一书不是一家一派的学术著作,而是稷下学宫各家各派学术争鸣的产物,其中既保留了春秋以来齐国改革变法的历史资料,也反映了战国时期稷下学宫一些学派的学术主张,其中稷下正统派的主张具有鲜明的东方特色,既与鲁国儒学不同,也与秦国法家学说相异。
[*]作者张荣明,男,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2]余敦康:《论管仲学派》,《中国哲学》第二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
[3]胡家聪:《田齐法家法制理论的主要特点》,《齐鲁学刊》1984年第2期。
[4]这方面的论文很多,如刘青泉:《管仲学派与古希腊学者论万物动因的比较研究》,《管子学刊》1988年第4期;陈升:《管仲学派伦理思想的特色及其成因》,《管子学刊》1989年第1期;于孔宝:《管仲学派的无神论思想》,《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6期。 
[5]古丁:《管子和管子书》,《解放日报》1961年3月7日。
[6]《文史》第十三辑,中华书局,1982年。
[7]张荣明:《〈管子原本考〉商榷》,《管子与齐文化》,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
[8]早在20世纪前期,学者们已经指出《管子》非一家一派之作品。也有学者认为,《管子》类似于现代大学的学报。
[9]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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