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北京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的“古代玉器专场拍卖会”上,一套“汉代青黄玉龙凤纹化妆台(含坐凳)”以1.8亿元起拍,最终以2.2亿元成交。但随后引来一片质疑。广东某报竟然率先扛起为此件赝品和伪专家辩白的大旗,错误的舆论导向让人匪夷所思。业内行家指出:此“青黄玉化妆台”无论从形制(清代风格)和玉料材质,还是从做工和明显的做旧痕迹来看,都是一眼假的赝品,并非“汉代青黄玉龙凤纹化妆台(含坐凳)”。 “汉代玉凳”究竟是真是假?面对质疑,该家拍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某某如此表态: “鉴定界很混乱,没有舵手,古玩的真假,没人能说了算,每个人都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我们只能保持沉默。没有必要跟他们争,因为争来争去也没有说理的地方。”他表示: “的确应该对拍卖品进行鉴定,但我们不知道去哪儿做,没有一个国家承认的鉴定机构。”据他介绍,他所在的拍卖公司有包括来自北京故宫博物院的四位老专家做顾问。可惜这几位顾问的专业水平在行内普遍受到非议。
事后,国内最大官网新华网某记者对该拍卖公司聘请的故宫顾问专家之一周某进行专访,周某说:“那是2010年10月底,他们让我过去看。一看很震动,首先是很大件,不多见。我仔细看了一下,上面有个椭圆形的东西,正面雕龙画凤,外面是竖屏。椭圆形的东西,我认为是玉镜。配套了一张四四方方的椅子。其实,凳子汉代也是有的。我认为,古代梳妆台很少,这对古代家具史、艺术史的研究是很好的史料。”“鉴定完后,公司要我写一个鉴定证。我一般不写鉴定证,但这次我写了,主要基于两个考虑:一是因为上了级别的文物拍品是要上报文物局的,我写上有重要的研究和收藏价值。”最后记者问: “您一生从事玉器的研究和鉴定,出现过失误吗?”周某说: “我过去经手的玉器几十万件,没有出现过误差。”对于这些回答,人们不禁要问问专家,任何文物的鉴定首先考虑的是形制,汉代有仿制清代形制的吗?也不能因为玉器的化妆台少有就认为是汉代的吧?明明是清代风格的样式,怎么给鉴定成汉代制式呢?这是起码的知识结构错误。再者,作为一个文物鉴定家,“经手的玉器几十万件,没有出现过误差”。这简直是500年难得一见的天才,要知道古玩行里非常资深的行家,真金白银的买卖文物艺术品,也都时不时地打眼失手,何况他们长期摸爬滚打在一、二线,并非和这些专家一样闭门造车。上述报道,不见相反意见,更不见评论,媒体的态度在哪里?媒体的素质在哪里?
之后,中国收藏家协会玉器委员会主任姚某,2011年“中国文物保护金奖获得者(伪奖项)”、上海赝品收藏家张某某等几位收藏家告诉后来报道的记者: “他们认为之前周老师的判断没有错,这件梳妆台及玉凳确系出自汉代。”这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和记者,在没有广泛访问行业里真正懂得玉器鉴定的资深研究专家和行家,就草率地给予正面报道,甚至替他们喊冤,看似是正常的报道,实则是替这些伪专家、伪藏家和黑拍公司们“开脱罪责”。
图(2)被质疑的“汉代五屏梳妆台”赝品(www.xing528.com)
图(3)清中期才有的五屏梳妆台
其实,翻翻这家拍卖公司以往被质疑的假拍事件,就知道前面所述全是托词。比如:2008年12月25日,刘先生以25万余元的价格从该公司拍得7件瓷器和1件玉器,拍品附有故宫某专家提供的鉴定书: “明嘉靖红绿彩人物梅瓶”和“明宣德青花凤纹竹节壶”为明代器物, “清光绪粉彩十八罗汉缸”为清代晚期器物,而后刘先生通过鉴定发现拍品全部为现代或当代仿品。刘先生起诉索赔。法院判决合同撤销,刘先生退还拍品,拍卖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鉴定费24000元。
还有2010年秋拍,笔者到北京昆仑饭店办事,刚好碰上该拍卖公司预展,上拍展览的29件元代青花瓷器竟然全部为景德镇樊家井低级赝品地摊货,其他拍品就更不用说了。有些连做旧的氢氟酸泥都没有擦洗干净。明目张胆地公开拍卖低仿赝品,并有国家级权威文物专家“保驾护航”和“把关”,这确实让人惊诧不已。开幕式上,媒体自然邀请了不少,就为那信封里“施舍”的区区500元车马费(低廉的收买费),很多媒体就照抄了这类黑拍公司事先拟好的宣传稿件,呈现在媒体上去忽悠无知的民众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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