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国人对民族文化、民族艺术品的需求是必然的。但这些只适合小众文化高端群体消费,并非适合全民来消费。现在的状况是:不算文博体制内群体,已有大约7千万至8千万收藏大军陆续加入。这些群体中,多是社会精英阶层,比如政府官员、企业家、公务员、退休干部、生活富余群众以及普通民众等,可以说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样庞大的群体,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和引导,任其扩展性地发展,问题将越来越严重。还有,近二十年来全国城乡基础改造建设中被圈起来的工地,有多少遗址和墓葬秘密的被“合法”消失和摧毁。这些都是文物法规严重滞后而导致的严重结果。
文物作为一个民族文化的传承载体,有效地保护和研究,也是促进国民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既然全民收藏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那么正确地认识文物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文物鉴定工作者,必须具备道德观和文物鉴别能力。国家赋予了他们职责,不光担负着鉴别文物真赝的问题,更具有如何在民间发现、征收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的历史重任。文物鉴定,说小了是判定文物的新老,给文物应有的价值定位,也给持有者一个公正的价值确认;说大了是肩负民族文化延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www.xing528.com)
务实而准确的文物鉴定,不但代表国家公正地行使文物遗存的生存权,也担负着文物持有者的应当权益,也就是国家赋予文物鉴定者行使真假的裁判权和文物级别评定权。这个权力一旦受到污染而利益化,将直接导致文物损毁或外流。也就是如果把古代文物鉴别成新仿的工艺品,直接导致流出国外;如果把新仿的鉴别成古代文物,导致国家或收藏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收藏家以及文物爱好者不可能每个人都是鉴赏家和文物研究专家,他们也没这个义务成为文物鉴定专家,而国家有义务和责任制定公平、健康、切合实际的文物流通规则,培养和认定体制内、体制外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文物鉴定过硬的队伍,为广大民众服务。绝对不可以像现在的状况:文物鉴定专家谁说了都算,谁说了都不算;考古领域的专家竟然堂而皇之地充当文物鉴定专家;文物法脱离实际、拍卖法拍假竟是合理合法、高仿泛滥无人管理、藏家上当受骗无处说理。虽然一部分伪藏家打着收藏与保护国家文物的名号,搞黑白颠倒的“文物收藏文化”运动,来达到个人不正当谋取利益的目的,但愿这些是少数群体。希望多数人还是以收藏来传承民族文化、修身养性、提高自身文化素养为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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