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始,关于“三农”问题依然是焦点问题,“维权”话语取代了“维稳”话语,新的执政理念和政策方针对此依然关注,和谐社会观念、新农村建设方针以及执政为民思想开始成为主流,因而,关于农民工这一特定群体的诸多问题也有了新的变化。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政府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政策,并且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根据政策制定进程,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1)解除农民工就业流动的不利限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宣布废止1994年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规定》,解除了农民工省际流动的一道束缚;在此基础上,许多省市也取消或重新修正了原来限制农民工流动的法规条文。
(2)整治清理乱收费行为。2001年元月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其中要求取消12项收费项目。
(3)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2002年,基于河北省农民工苯中毒事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农民工权益保护情况。
(4)开展清欠农民工薪资专项活动。以2003年“总理讨薪”事件为契机,开展了全国性的处理清欠农民工薪资专项活动。(www.xing528.com)
(5)废止收容遣送条例。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引发全国人民关注,掀起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强烈质疑甚至于要启动违宪调查,最终废止了这一侵犯外来民工人权的条例。
(6)“春风行动”和“阳光工程”:“春风行动”主要包括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和指导的一系列项目;“阳光工程”主要包括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的一系列项目和支持。
(7)提升农民工的产业地位。2004年,中共中央在《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明确将进城工作的农民界定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从地位上对农民工予以肯定。
(8)国务院相关专项政策。200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将农民工问题提升至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议事日程的高度。
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农民工进城务工人数继续稳定增长。随着农民工人数的迅速增长以及媒介环境的变化,媒介在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上也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首先,通过大量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舆论氛围;其次,公共新闻和网络媒介的兴起,使媒介具备了“草根”特色,公众议程可以通过媒介议程来影响政策议程,从而从制度层面促进了解决农民工不公正待遇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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