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媒介对于农民工的报道在《人民日报》中最早出现于1980年,至今已有30余年的历史。结合农民工重要政策的出台时间以及《人民日报》的报道实践,可以分为3个时期:1980~1993年的初始期、1994~2001年的成熟期以及2002~2010年的鼎盛期。
(1)1980~1993年的农民工报道初始期
20世纪80年代,我国政策上对农民进城基本上还是持限制态度。1980年,农民工报道开始出现,但是数量不多,大部分以描述事实为主,体裁多见消息等,缺乏深度报道。这个时期媒体对农民工报道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宣传国家有关政策,在报道政策时与中央精神高度一致。媒介此时的报道视角主要站在政府的立场,对农民工站在从上往下的俯视视角,因报道视角狭窄而未能充分履行媒介的监督职能。因此,媒体此时主要履行的是宣传职能,对农民工进行国家政策宣传,教育农民工遵纪守法。这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社会的安定,但是对于农民工在城市所遭受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则视而不见,未能真正反映农民工的真实想法,表达他们的权益。
(2)1994~2001年的农民工报道成熟期
1994年以后,市场经济改革如火如荼,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政策松动也使大量农民工涌进城市。这个时期政府对农民工进城的态度由限制逐渐向默认、引导过渡。1994年11月17日,劳动部发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把对民工流动的控制和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需要策略性地结合在一起,第一次提出了“流动就业”这个新概念。该政策表明农民工在城市流动就业的权利得到了国家政策层面的认可。
随之而来,媒介对农民工的报道数量也开始稳步增长。体裁多集中于消息和通讯,主题主要关注农民工生活生存状况,媒介不仅向农民工传达政府的有关政策,教育农民工要遵纪守法,而且开始关注农民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反映他们的喜怒哀乐,表达农民工的心声,整个媒介报道框架体现一种悲情主义的框架,表现了对农民工深刻的人文关怀。
(3)2002~2010年的农民工报道鼎盛期2002年以后中国进入城乡统筹时期,全体国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国家开始从制度层面进行改革,出台了一些系列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公正待遇实现的政策。尤其是2002年,由劳动部、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民工权益保护专项监察活动的紧急通知》表明保护农民工权益问题开始受到国家政策层面的重视。从此,农民工所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得到了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随之而来的是媒介关于农民工的报道数量剧增,报道体裁主要包括消息、图片、通讯和评论。与第二个时期相比,此时媒介对农民工的报道除了人文关怀之外,开始挖掘导致农民工不公正待遇的深层次的制度原因,使政府更多地了解民情,促进政府改革有关不公正政策,推进社会公平的实现。例如,新华社2003年报道温家宝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成为当年农村十大新闻之一,该报道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声势强大的“讨薪风暴”,调动了整个社会参与其中,国务院办公厅于当年11月22日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各地政府部门也纷纷出台政策,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至2007年,全国各地偿还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其中清付农民工工资330亿元[11]。
【注释】
[1]沈亚英.《人民日报》农民工报道研究.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闫志刚.社会建构论视角下的社会问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www.xing528.com)
[3]《如何爱护组织民工》.《人民日报》,1947-11-10(2).
[4]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就《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新华网,3-28,http://new9.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3/28/content-4354231.htm。主要内容包括:“《若干意见》采用“农民工”称谓,是经过反复研讨斟酌、听取多方面意见后确定的。一是采用农民工称谓,既能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也能包括异地或就地转移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二是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特殊群体,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三是这一称谓已约定俗成,比较准确,比较贴切;四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都有过农民工称谓,也有依据。”
[5]该文件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对农村多余劳动力,要通过发展多种经营和兴办社队企业,就地适当安置,不使其涌入城镇。要严格控制使用农村劳动力,继续清理来自农村的计划外用工”,来自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81/L355011981 02.html。
[6]《通知》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来自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81/L35901198106.html。
[7]该规定涉及农民工进城的内容包括:“一九八四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若干集镇进行试点,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来自http://money.163.com/10/0126/18/5TVO4HML002544P9.html。
[8]陆学艺.农民工称谓解析.人民日报,2007,4(30):10.
[9]为什么常州市劳动力显得不够了.人民日报,1980-8-19.
[10]干部带头清退自己安排的亲友,安徽十万多农民工返乡务农,城乡配合做好思想工作,解决农民工回乡后的困难.人民日报,1982-1-31.
[11]讨薪农妇熊德明.京华时报,2008-03-06,http://www.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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