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柏铨(2007)认为,目前媒介的现实情况令人堪忧,存在种种弊端:(1)某些媒介因对商业利益的过度追求而损害社会公平正义,造成在媒介资源、话语权支配、知情权上不公平、不对称的问题;(2)媒介资源的配置严重不平衡,农村受众和弱势群体被严重忽视和边缘化;(3)一些媒介从业人员以受众经济收入为区划,潜意识中存在着偏见和歧视;(4)某些媒体所用言辞隐含歧视之意;(5)受众认为媒体履行舆论监督的力度不够,舆论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到位[56]。
陈艳彩(2008)认为,传媒资源向强势群体倾斜的同时,就是对弱势群体的媒介接近权、知情权和话语权的公开侵害和剥夺,这实际上是一种传媒歧视,将造成社会信息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和信息接收的不平等,加大了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信息贫富差距”。久而久之,它将使新闻媒体成为金钱和权利的奴隶,丧失了作为社会公器的功能,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侵蚀和动摇了新闻事业的根基。研究者认为消除歧视是传媒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从本质上说,传媒歧视是因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等的不同而形成的社会分层的体现,也是一种基于传播权利结构不均而导致的信息接受上的不平等,并体现了某种社会刻板印象或错误看法。从传播学的社会责任理论观之,新闻媒体作为公共领域的构建者,必须在现存法律和制度下自我约束,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并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媒体传播的信息应该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等专业标准,包括不能传播种族歧视等不良内容,这是成熟媒体的标志和追求。从长远来看,传媒歧视不仅影响和扭曲大众对被歧视地区及群体的社会认知和社会印象,加剧社会隔膜与偏见,更会严重破坏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并丧失其宝贵的公信力[57]。(www.xing528.com)
要消除媒介歧视,媒介就需要关注弱势群体,增强农民的话语权。应当说,大众媒介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应归全民所有,人人都应该拥有媒介话语权,但事实并非如此。农村弱势群体基本上处于失语的状态,他们在媒介话语权的争夺中被边缘化。其原因有:(1)我国社会的阶层分化以及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使得农村弱势群体在经济、社会地位和媒介资源的占有使用上都就处于弱势地位;(2)吸收和运用媒介信息能力的低下导致农村弱势群体没有主动争取话语权的观念和积极性;(3)大众传播事业的产业化、商业化趋势导致农村弱势群体的话语权被边缘化,而社会强势群体拥有媒介的控制权,拥有主要的话语权,引领媒介发展潮流,决定社会舆论导向。正如喻国明教授(2007)所说:“商业的介入,使得某些媒介更多地是去迎合受众而不是引导受众,媒介市场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迎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弱势群体由于在经济地位、消费能力上的劣势,可能就会被排斥到媒体的报道范围之外”[58]。因此,“现代社会的媒体最重要的责任就是,应当成为信息不对称社会中的一个平衡者和社会的守望者”[59]。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