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伦理学,就像女性主义的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一样,是多样的,不存在一种一致的被称之为“女性主义伦理学”的立场。有些女性主义者集中于解放议程以及它对于女性的权力和正义意味着什么。有些人则从社会主义的立场出发开始工作,关注压迫以及从压迫之中的解脱;有些理论家关注种族、阶级以及性别问题。有些则是分离主义者(separatists),试图建立一种完全不同于男性所建立的社会秩序的一种女性文化。[25]我们中间还有一些人想要表达一种关怀的伦理,这就是我在这里将要做出更多论述的方法。
卡罗尔·吉里根(Carol Gilligan)写过《以不同的声音》(In a Different Voice)一本书,我们已在第八章讨论过这本书。这本书已经引发了极大的争论——这些争论大部分是有趣的和重要的,但许多争论与关怀伦理的实际发展并不相关。[26]这一不同的声音是否应该排他性地与女性联系在一起(它是否能在经验上如此相连),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分散注意力的问题。需要思考的主要观点是:关怀伦理是否能够引导我们走进一种更少暴力、更多关怀的生活方式,这一伦理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认为它拥有如此大的潜力?
首先,关怀伦理解除了是(is)和应该(ought)之间的旧界限,认为这一界限是一个假问题(pseudoproblem)。我们不需要建构精细的逻辑原理,以解释人类为什么要尽可能积极地相互对待,只要我们的处境允许的话。伦理生活并不脱离物质世界,与物质世界并不矛盾。因为我们人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只是来自世界之外的看客,我们的社会本能以及对社会本能的反思性成果也在这个世界上。实用主义者和关怀理论家都同意这一点。应该——用“我应该”更好一些——直接产生于现实的经验(lived experience)之中。有人会说,“应该”(oughtness)是我们的“是”(isness)的一部分。度过婴儿期的任何人都至少有一种曾经被人关怀的印象(inkling)。这一印象或许还不足以用来真正解释被人关怀意味着什么,当然,它也不足以用来培养一名关怀的成人。但它是我们相互间责任的根源。至少部分地由于这种关怀的根源,在许多共同的人类情境中,我们会自发地对别人的困境(plight)做出回应。我把这种自发的反应称为“自然的”关怀(natural caring)。也许会有一个更好、更轻的字眼来描述它,但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这一关怀的动机是自动产生的,它不需要别人的召唤。[27]
相比之下,伦理的关怀(ethic caring)的确需要召唤。因此,“我应该”产生了,但遭遇到了冲突:一个内部的声音抱怨说,“我应该但我不想去做”,或者“为什么我要做出回应呢?”或者“这家伙活该受苦,我为什么要帮助呢?”在这些情境下,我们不必诉诸于原则;更为有效的是,我们回到我们的关怀和被关怀的记忆、我们自己作为关怀者的图景或理想。我认为康德是正确的,他区分了出于爱我们自发采取的行动和那些出自于责任而采取的行动。或者,我宁愿说,是出自于我们对于自己理想的忠诚而采取的行动。我认为他错了——悲剧性地错了——把伦理关怀提升到高于自然关怀的位置。伦理关怀的巨大贡献是长久地指导行动,使自然关怀得以存储,使人们再一次能够带着彼此和自发的尊重互相联系。
围绕着伦理学中原则(principles)的作用问题,产生了一个有趣的争论。没有人会否认作为经验法则或可靠结论之捷径的原则的日常有用性。我们都从经验中学会以特定的方式对特定的情境做出回应,并在很大程度上,这些规则和原则为我们节省了大量的脑力劳动。但康德和规则功利主义者却把原则作为伦理学的中心。康德的绝对律令(category imperatives)已被用来(被康德本人及其追随者)推导其他的原则和规则——就像我们从公理中推导出定理,在数学中提出假设一样。因此,伦理的决定是依据逻辑—数学的推理而做出的。
相比之下,关怀伦理只给原则留下了一个微小的空间,它坚持认为,伦理的讨论必须是在关怀的互动中与受到讨论影响的那些人一起做出的。的确,正是在那些最困难的情境中,原则让我们失败。因此,关怀者不寻求原则的指导,关怀者转向被关怀者。她或他需要什么?满足这一需求会伤害关怀网络中的其他人吗?我有能力满足这一需求吗?我自己会牺牲太多吗?这一表白的需求真的是符合被关怀者的最大利益?如果被关怀者是一位陌生人,我可能会问:她或他若是我的内部圈子的一员,我会怎样做出回应呢?
吉恩·戈瑞姆肖(Jean Grimshaw)对这种类型的思维提出过一个重要的问题。[28]这种思维不是产生于一种规则,而是出自于另一种不同的原则吗?戈瑞姆肖想象她的母亲运用这样一种原则:“想一想你的行为是否会阻碍关心和关系的维持。”[29]其蕴含的意思是,关怀伦理本身就是一种关怀的原则;它的基本原则可能是:总是这样行动以建立、维护或促进关怀的关系。
在某种程度上,应该没有人会反对这一点。作为一种描述性的原则,一种描述关怀者如何依赖于关怀关系之外的观察者的原则,我们希望它将是普遍精确的。但它不必是关怀者的反应背后的指导力量,我们也不能从中推导出其他的原则和规则。康德的道德主体能够独自决定道德问题。关怀者必须与关怀的接受者交往。指导问题产生了,但即使是这些指导的问题也随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没有关怀的处方(no recipes for caring)。文化和个体的差异会导致关怀的不同表现形式。因此,在规范的水平上(at the prescriptive level),不存在普遍性——除非它是如此的普遍以至于它仅仅反映了前面提到过的自然倾向,例如,尽你最大的努力去防止别人受到伤害。但很明显,即使是这一点也不能绝对。关怀理论家所认可的仅有的普遍性(universals)是那些描述人类处境的普遍性:出生、死亡、身体和情感的需要之共通性,以及期待被人关怀。这最后一点——无论它表现为一种对爱、身体的关怀、尊重或仅仅是认可的需求——是关怀伦理的基本起点。(www.xing528.com)
或许,关怀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它对于关系和被关怀者所发挥作用的强调。毫不奇怪,这是许多传统的伦理学家拒斥的一个特征。关怀伦理认为,关怀并不完全存在于关怀者的态度和意图之中。我们必须追问对关怀者所产生的影响。如果A声称关怀B,但B予以否认,那么A和B之间的关系就不是一种关怀的关系。这并不意味着A有过错(尽管她可能是错了),也不意味着B有过错(尽管她也有可能错了)。可能是在这一情境中出现了问题。
把一位对关怀关系的主动的贡献者纳入进来,这一坚持使得对关怀进行编码成为不可能。我不能退避在我的办公室,然后逻辑地想出我该做些什么——我应该运用什么原则来证明我的行为是正确的。我不能依赖于有用性的计算。我也不能召唤我的美德,并且英雄式地展现深受我的社区的人们所钦佩的那些行为。当然,我可能会受到这些思考中的任何一种思考或全部思考的影响。然而,实际上,我必须应对那位以特殊的方式向我述说并向我指出具体的,甚至是独特问题的被关怀者。因此,作为关怀者的我,为一个人所做的一切可能不会令另一个人满意。我不是从一个一成不变的原则,而是从我所遭遇的活生生的他者那里寻找线索。
有些女性主义者提出了这样一种担心,即关怀伦理可能会让女性继续受剥削。巴巴拉·休斯顿(Barbara Houston)和萨拉·侯格兰德(Sarah Hoagland)争辩道,强调关怀关系的维持会导致关怀者忽视他们自己的福利,更糟糕的是,会使关怀者因他们试图要关怀的人们的缺点而责怪自己。[30]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反对观点,它必须小心仔细地予以回答。
休斯顿和侯格兰德所说的担心当然在历史上得到了支持。实际上,人们一直期待着女性维持这种关系,即使当这种关系被滥用的时候,而且最近,当丈夫和孩子出错的时候,妇女常常遭到责备。当然,关怀伦理的支持者没有一个人会同意这一情境。关怀伦理会逻辑地导致这一不需要的结果吗?我想,答案很明显,不会导致这一结果的产生。
首先,“关怀者”和“被关怀者”并不是以稳定和不同的方式贴在两类不同人身上的永久标签。它们是持续关系中的一次邂逅或一系列邂逅中的双方(the parties)的标签。除了在结构不平等的关系(例如父母—孩子、教师—学生、医生—病人)之外,当另外一个人这样称谓他们的时候,双方都有望能充当关怀者。当然,一个自私的人将会不断地对试图一直回应的关怀者提出要求,这一情形有可能发生。但是关怀伦理不仅容许关怀者在这样的情境中退却,而且它坚持认为她应该这样做以保持她的关怀能力。休斯顿反对说,这种允许关怀者回避剥削(escape exploitation)的方式不会给她以无条件的尊重,它只是把她视为关怀者。相比之下,被关怀者享有无条件的关怀。但这一担心从理论上说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关怀者也是一名潜在的被关怀者,而且,被关怀者也不享有无条件的尊重。双方,而不是其中一方,通过伦理受制于关怀(constrained by the ethic to care)。
其次,关怀伦理并不意味着只针对女性,给它贴上女性的伦理或女人的伦理的标签,当然会有危险。[31]当我使用女性的(feminine)(我可能不会再这样做了)一词的时候,我想指的是数百年的女性经验(female experience)和长期以来与此经验相联系的任务和价值。我的确相信,这一关怀方法更有可能产生于包含着对他人直接的和实践的、责任的经验,而不是与别人更加隔离的经验之中。它代表着女性经验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的声音(articulation),从这个意义上说,关怀伦理是“女性的”,但这一经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道德思想并不仅仅只局限于女性,就像学术经验(scholarly experience)和康德思想不只是局限于男性一样。这里,关切的问题是,何种经验、何种道德思想将能提高人类的境况?
再次,通过强调道德教育,关怀伦理预防剥削。如果所有的儿童,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能被培养成为合格的关怀者和敏感的被关怀者,剥削就会很少了。在相互责任的关系中(in relationship of mutual responsibility),关怀伦理把关怀者和被关怀者联系在一起。在康德个人主义伦理学中,每一个道德主体为他/她自己的道德完善承担全部的责任,相比之下,关怀伦理要求我们每一个人认识到我们自己的缺点,把相互关系之中的优点表现出来。它认识到,就我们的道德的善而言,我们依赖于彼此(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好运)。我能变得有多善,至少部分地依赖于你如何对待我。因此,关怀伦理的主要目的正是防止引发剥削者/被剥削者、压迫者/被压迫者、道德主体/道德客体等二元对立的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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