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乔纳森·科佐(Jonathan Kozol)又一次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我们国家对许多城市儿童的可耻的忽视之中。[7]当我们读到科佐对于城市学校的描述时——窗户用木板盖住,出了问题的供热系统使有的房间冷得让人发抖,有的房间闷热得让人窒息,卫生间不能使用,下水道的污物堆积于厨房和餐厅之中(sewage backing into kitchens and cafeterias),油漆从墙面和天花板上剥落,如此拥挤的教室使教师不得不依赖高旷课率给那些来上课的学生安排座位——我们当然知道,这不是我们为自己的孩子所要求的一切。科佐把这样的条件称之为“野蛮的不平等”(savage inequalities),因为它与有钱学校的条件形成了如此强烈的反差。对许多人来说,这样的条件代表了一个明显的非正义的个案。
有人能用别的方法进行辩护吗?人们可能会沿着以下思路进行争辩。为了增进大众的福利,在任何社会中,一定程度的不平等是必要的。毕竟,如果平等意味着我们所有人的痛苦,我们将不会追求平等,也就是说,假如实现平等的唯一方式就是接受一种人人都(平等地)痛苦的情境,我们大多数人会拒绝这一平等。我们想要的是与最大可能的大众福利相一致的、我们所能实现的尽可能多的平等。当然,人们对于联合体(combinations)持有不同的看法,这些联合体将使他们从漠不关心走向寻求某种方向上的变化。为了实现平等,我们有些人会忍受相当大的苦难,为了实现大众福利的增多,有些人会对巨大的不平等不屑一顾。确实,当人口中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感到满意时,社会变化是很难实现的。[8]
功利主义思想可能会支持一种某些人生活于相对痛苦之中的情形,但它不会容许大量的人们遭受痛苦,最好的功利主义将不会允许即使是少数人去遭受巨大的痛苦,以换取许多人纯粹的享乐主义的幸福。例如,它将如此高度地尊重生命的价值,以至于即使是一个人生命的丧失也不能被播撒于绝大多数人的微不足道的愉悦的累积而压倒。因此,在科佐所描述的大多数存在可怕的条件的学校中,我们发现经常会有警察保护(门卫、门锁、金属探测器等)。相似地,即使是在最贫穷的地区,至少存在一种医疗的便利设施(one medical facility),依照法律,这一医疗的便利设施必须应对这一贫困地区的危机生命的紧急情况。在一名儿童在学校被杀或某人在被拒绝治疗后死亡之时,几乎所有的恶人都会感到愤怒。
但正如我所说的,功利主义可能会支持科佐所描述的大多数不平等存在于其中的计划(scheme)。假设有很多钱要花在教育上,这笔钱应如何花才能实现最大的效果?如果A社区的孩子打碎学校的玻璃,在墙面上胡乱涂鸦,往厕所里塞东西,在楼梯上小便,行为举止非常具有破坏性,为什么要把钱花费在修理工作上呢?这笔钱可以被更有效地用于为B社区的孩子购置科学设备和书本,而他们则不会损坏给他们买来的一切。如果把带有成果的一种严格的经济学观点用做唯一考虑的价值的话,那么人们甚至不必去怀疑A社区的价值;也就是说,人们不必争辩说A社区的孩子们设施不足,或者说他们面临着我所描述的境遇真是活该(deserve)。人们只要简单地计算一下成本或可能的收益就可以了。
相反,罗尔斯对作为公平的正义概念将很可能不会为这样的不平等而辩护,在无知之幕的后面,公民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以防他们成为弱势群体的成员,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性的主张。在理论的无知之幕——仅仅是一种策略——后面的真实生活中的人们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例如,人们有可能最后争辩说:“我当然不希望我成为这些可怜的笨蛋中的一员,但如果我是的话,我绝对不会毁掉一些东西去换取别的东西。我将只会更加努力地工作!”这一可能性强调了罗尔斯计划的抽象性质。他的理性的、自主的思想者是一个抽象的实体(abstract entity)。
但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有一个重要的条款(provision),这一条款可能会回避科佐所描绘的不平等。罗尔斯写道:“直觉的想法是,社会秩序将不能确立和保证生活得更好的人们的更加美好的前景,除非这样做对那些更为不幸的人们有利。”[9]作为罗尔斯的第二条原则的一部分的这一思想被称之为“差别原则”(difference principle)。为了支撑我们一直讨论的不平等,罗尔斯将不得不证明,投入在富家子弟(well—off children)教育中的额外资金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弱势群体。
但在运用这一差别原则之前,罗尔斯主义者将必须确保第一条原则“每个人都拥有最广泛的自由的平等权利,这种最广泛的自由与他人相似的自由是一致的”[10]——已得到满足。如果教育被理解为一种“基本的权利”,那么声称在目前的条件下第一原则已经得到满足,实际上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教育会被包括在这一套基本的自由之中。
相反,反对者可能会争辩说,他们确实已经争辩说,经济资源并不决定教育的质量,班级规模并不影响教师的教学方式,贫困学校中选择大学入学准备课程的学生数量少是学生的注意力和能力差,而不是被忽视的征兆或基本自由的缩减。这里,我们能做些什么才能令人信服地表明生活在科佐所描绘的学校中的孩子被剥夺了基本的自由?我们的问题集中在试图把一种复杂的、抽象的理论运用于一个真实社会问题之中的困难。仅仅一听到这些孩子的困苦的故事,如果人们还不能被感动去关爱他们的话,那么任何的论点将能打动他们就十分令人可疑了。
让我们对一个论点再说上几句。假如我们能够证实这一论点,即罗尔斯的第一条原则某种程度上已得到满足。那么我们必须要问:在第二条原则下,这些可观察的不平等是否可以容许存在。
让我们设定A为优势群体(the advantaged group),L为弱势群体(the least advantaged group)。如果A和L现在享有基本自由方面的平等,那么有利于A的额外任何一切都必须有利于L。认为A利益的增加也可能对L有利,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但实际上,许多政策制定者一直是用这种方式争辩的。例如,他们声称用于所谓的灯塔学区(so—called lighthouse districts)的大笔开销有助于我们参与负责任的教育试验,在那里所学到的一切能够有利于所有的学校。或者,再看另一个例子,对于A教育的更多的投入将会培养出改善L的处境所必须的专业人员、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这里的假设是,A成员的良好教育将会有助于增进L的福利。
所有这一切都是可辩驳的(debatable),但这一争论的最困难的部分是第一条原则。第一条原则在什么条件下在教育中才能得以满足?甚至教育与第一原则相关吗?它应在差别原则下加以考虑吗?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很少谈到教育,但他的确写道:
现在的这一差别原则当然不是一种矫正的原则。它并不要求社会试图把困难平均化,似乎一切都应该在一个相同的比赛中的公正起点展开竞争,但差别原则将分配教育中的资源,比如说,以提高人们对于弱势儿童的长期以来的期望值。如果通过给予天赋更优者(the better endowed)更多的关注,这一目的得以实现,它便是可容许的;否则,则不然。[11]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争辩说——人们已经这样做了——天赋更优者的教育的确可以提高人们对于弱势儿童的长期的期望值,这是可能的。愤世嫉俗者可能说,这一期限变得越来越长了。批评理论家坚持认为,这一计划只是使弱势群体的苦难(plight)永久化,而且,对于那些来自“天赋更优”等级的专业人士来说,正是这种苦难最终成了他们就业和美好生活的必需。
但罗尔斯继续谈到在本章的后面两部分中令我们感兴趣的一切。在谈到如何分配教育资源的社会决定时,他写道:(www.xing528.com)
在做出这一决定时,不应仅仅只从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的角度来评价教育的价值。同等重要,如果说不是更重要的话,在使一个人分享他的社会文化和参与社会事务并以这种方式为每个个体提供一种对自身价值感的安全感之时,是教育所发挥的作用。[12]
这一段落中有两点需要作更进一步的讨论。首先,我们同意罗尔斯的这一观点,即教育的价值必须包含着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之外的东西,这一点后面将会谈得更多。其次,我们需要追问:一个人能够分享“他的社会的文化”并因此“获得一种自身价值的安全感”意味着什么?今天,谈论“这个”文化还有意义吗?现在还存在每个人都能获得自我价值的安全感于其中的这样一个社会吗?
让我们暂时把这些重要的问题丢在一边,我们不得不说罗尔斯的理论是极其抽象的。若认真对待这一理论,它可能会要求社会至少消除科佐所描绘的某些不平等,但它也会留下很大的争论空间。另外,即使罗尔斯本人坚持认为自我价值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政策制定者们还是把资源的分配和学习结果严格地联系起来。他们想确信:花更多的钱将会带来更高的考试分数。因此,为减少不平等,最经常用到的论点集中于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毕业生必须要为担当更好的工作、帮助国家提高竞争力、通过更多的消费为社会经济做出贡献等做好准备。
肯尼斯·斯塔克(Kenneth Strike)指出,罗尔斯后期的著作并不那么抽象,它坚持作为公正的正义的政治可行性。[13]但是,对于罗尔斯新近撰写的一篇论文的评论又一次指责其理论太抽象:
罗尔斯可能是英语语言世界的所有哲学家中最令人敬佩的哲学家,他提交了这篇最长的论文,也是最抽象的。尽管他的语言并非散乱不堪,但他却将一个假设堆放在另一个假设之上,意在建立一种易碎的学术结构,这一结构看上去似乎经不起地球上政治生活的最微弱的震颤。[14]
相比之下,杜威的方法则可以追溯到面对面的社区生活。如果说他的方法还存在着大问题的话,那就是这一事实,即:重要的政治决策再也不是在这样的社区中做出的。杜威本人在20世纪20年代就认识到了这一问题。[15]当他在写“社区”必须要为其所有的儿童要求最好和最明智的家长为自己的孩子所要求的一切时,他的脑海中存在着一个社会集体,在这一社会集体中,面对面地交流是可能的。在这样的一个社区中,科佐注意到的恶劣条件可以为人们所发现并接受社会的批评。今天,少数民族和穷人正越来越被隔离在他们自己的社区之中,在这些相互隔绝的单元和那些做出政治决策的社区之间,联系已中断。
如果杜威能够活过20世纪60年代的话,他一定会是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开展的那一运动的坚定支持者。从杜威的观点来看,民权运动是向外部扩张社区,建立民主方法所要求的联系,强制面对面的交流的一种强有力的尝试。的确,面对东圣路易斯(East St.Louis)、凯姆敦(Camden)和南布朗克斯(the South Bronx)的家长和孩子并当面说“这就是你们应得的一切”,这将是困难的。
建设社区和重建社区是被用来关注不平等的一种方法。杜威会说,我们必须在相互的直接交流中行动。但同等重要的是,在我们的互动中,我们必须运用智慧的方法——而不是权威和传统的方法。我们必须追问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不但对于那些现在正在遭受剥夺的孩子,而且对于我们自己的孩子,以及正如杜威所坚持的,对于我们的民主本身。
正如在功利主义和罗尔斯的理论的应用中一样,我们可能又一次发现:如果能够证明这一行动的影响并不明显,那么对于忽视消除不平等的状况仍有可能存在。如果财产仍被破坏,如果学生的学业成绩没有进步,如果少年怀孕的现象没有下降,我们如何能够证明我们投入更多的钱是正确之举?如此多的批评家喊道“金钱不是唯一的答案”,这也许并不令人感到奇怪。杜威的追随者会争辩说,“给金钱一次机会”是合理的。我们应当提供足够的资源(那些我们为自己的孩子所要求的资源),并长时间地仔细观察以便注意那些所预料的值得做的结果是否出现。当然,杜威的追随者也许会争辩说,当我们评估结果的时候,我们看重的不仅仅是更高的考试成绩。
关爱的拥护者(care advocates)以非常不同的方式接近这一问题。首先,学校条件而不是花费的金钱表征着真正的不平等。我们提出这一问题:“如果他们是我的孩子,我会允许这样的条件存在吗?”答案很明显是:否,但这一“否”还不够。在一篇回应《野蛮的不平等》的文章中,我谈到,所有的儿童必须要拥有足够且漂亮的学校设施。
我们要求这一切不是因为在糟糕的环境中“儿童不能学习”,而是因为让儿童生活在不安全、不卫生、不漂亮的地方的确很野蛮。好家长为他们所有的孩子——无论是聪慧的还是愚钝的、雄心勃勃的还是懒洋洋的、好孩子还是坏孩子——都提供体面的环境。毫无疑问,社区应为所有的孩子至少是在在校日提供一种体面的生活环境。[16]
而且,我强调这一点,即:我们“为我们自己的孩子提供安全漂亮的环境,因为我们爱他们并为他们负责,而不仅仅是为了让他们能够学会数学和阅读”。[17]这一方法一点也没有招致人们的反对,以赞成不幸的环境。学校条件必须被改变,但还需要什么?在设施得到修理,适当的资源得以分配之后,还需要做些什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