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问到对S来说知道p意味着什么这一问题。但是哲学家们对于拥有知识的个体知者并不那么感兴趣。因此,我们必须追问:在什么条件下,声称拥有知识p应被赋予知识的地位。许多争论都是集中于人们在主张p作为一点点知识所给出的各种理由上。拥有主张某物的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或理由究竟意味着什么?苏格拉底发现,我们在提供相信p的理由的过程中,实际上,我们所呈现的是知道其他命题(propositions)——q、r和s的论断。为对这些论断进行辩护,我们必须提供更多的理由,直到最后我们只有命题t,而对于命题t我们再也不能给出进一步的理由。因此,我们知道的定义(definition of knowing)并不能完全满足我们最初的追求;我们不能证实我们的观点t。
为了满足苏格拉底制定的那些严格要求,我们必须将信念链(chain of beliefs)固定于无可辩驳的或不证自明的最初信念之中。这样的信念或许可以用做所有知识的基础。关注于提供知识牢固基础的哲学家(基础主义者)已经探索了这样做的两种基本方式。理性主义者认为,当我们得出了一个不证自明的论点时便中止了理性之链(chain of reasons),我们得到了证明。这样一些论点包括“理性之真理”,苏格拉底在驳斥知识等同于感知这一主张时谈到了理性之真理的问题。
请思考这样一个例子。假设你偶然遇到了来自你多年没有回去看过的家乡的一位朋友。你们谈到邻居、朋友以及以前学校的熟人。你的朋友告诉你,当年每当你穿过他的草坪便会冲着你吼叫的那位约翰逊先生仍然还健在。不仅如此,你以前幼儿园的老师沃伦夫人也同样健在。假如我们写道:
1.p:约翰逊先生还活着。
2.q:沃伦夫人还活着。
你或许会要求为这两个命题的任何一个或两个提供证据,但是,一旦每个命题都给出了令人满意的真实证明,你就会毫不犹豫地下结论:
3.p∧q:约翰逊先生还活着而且沃伦夫人也还活着。
对于这一命题,不需要再给出进一步的理由。如果p为真实,而且q为真实,那么(p加q)也是真实的。与此相类似,如果我们证实p为真实,那么,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中,p不可能也为真实。许多哲学家把算术的基本陈述和在不证自明真理集合中的逻辑陈述也包括在内,但是这与数学真理的本质存在鲜活的矛盾——尤其是当我们超越算术。(www.xing528.com)
如果我们试图建立知识确定性的基础,以这种方式前行,可能遇到困难,以至于说世界的一切外在于我们的思维。你自己或许会提出反对意见,当我们确信p和q单独为真实的时候,p∧q并没有告诉我们以前未知的任何信息。在与老朋友的对话中,让你大吃一惊的是p本身(或者q本身)。你或许会说:“什么?约翰逊先生还活着?哦,我五岁时他看上去约有一百岁。我不相信他还活着。”你的朋友会做些什么才能使你相信呢?
经验基础主义者(empiricist foundationalists)通过感官寻求确定性。你的朋友或许会说,“我不会骗你的。就在昨天我还亲眼看见了他。”那对你来说或许已足够了,但也许还不够。你完全可能会说:“你一定是弄错了,我得自己亲自去看一看。”于是你放下手中的事情,亲自去看一看那个被称为约翰逊先生的人。你遇到那位老人,就会得出结论:我见到约翰逊先生(I see Mr.Johnson.)。
这种陈述——以一般现在时态叙写的观察报告——是如此牢靠以至没有人要求更多的证据。但是很明显,我们已不能通过这种方式确立绝对的确定性。首先,当你转身离开约翰逊先生的时候,你不得不提交一份以一般过去时态叙写的报告:我见到了约翰逊先生(I saw Mr.Johnson.)。这一陈述仍是强有力的(尤其是对作为报告人的你来说),但它并非是无懈可击或不可更改的。别人会像你怀疑你的朋友的报告那样怀疑你的报告。在表示怀疑时他们将得到证实;我们现在有相当多的证据证明亲眼所见的报告是极不真实可信的。
其次,你会怀疑你的观察。的确,我们有时说“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眼睛!”或许看上去像约翰逊先生并且住在他的房子里的老人最终不是约翰逊先生。或许他是他的弟弟或一位冒充者。这一点正是理性主义者可能会指责经验主义者的那种挑战。你最终不能依靠感官,你必须找出绝对可信的东西,不可能被怀疑的东西。
正是这一追求引导笛卡儿得出了他的名言:我思故我在。笛卡儿不能怀疑的一件事是他在思考着,正是这一怀疑的举动证明了思想的存在。但笛卡儿不得不依赖于上帝的存在(为此他提供了两点证据)和上帝不是证实他的思想内容的骗子这一假设。你可以试着把笛卡儿的做法用于约翰逊先生的例子。你可能怎么做来绝对确定你看到的老人是约翰逊先生呢?你如何能够确信你不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的牺牲品呢?就这件事而言,你如何能够确信你不是在做梦呢?
大多数哲学家今天已经放弃了对于绝对真理或确定性的追求,但是,所有领域的思想家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观察陈述(observation statements)和不证自明的理性真理的结合来支撑他们声称拥有知识的主张。[2]为了对针对个人观察报告的反对意见做出回应,科学家需要可重复性(replicability),也就是说,他们坚持认为,在相同的条件下,所有试验者或观察者应该能够“看到相同的事物”。在理论上,当我们把事物推回到无可争辩的事实和真实逻辑之时,我们说我们已经证明了我们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以一种相同的方式支撑我们的争辩;如果我们要判断言说者的话是真实可信的,“我亲眼所见”和“我亲耳所闻”仍然经常被用做结论性的话语(但这一观点引出了我们将要讨论的另一套有趣的问题)。
有些哲学家也为一种“易错的基础主义”(fallible foundationalism)的形式而辩护。他们承认,对于绝对确定的最初信念的追求是毫无希望的,但他们用可能性理论(probability theory)来为某种确定性辩护。[3]但这样一种追求知识论的方法与其他非基础主义的方法是一致的。它其实就等同于放弃基础主义。但在更加仔细地考察非基础主义的观点之前,我们需要思考真理意味着什么。如果一种足够的知识描述涉及真理的陈述,那么真理的标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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