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长委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组织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长委8个水情分中心(攀枝花、涪陵、重庆、三峡、沙市、岳阳、洞庭湖、南京)建设,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设备安装调试也初步完成。《长江防洪调度系统建设方案》经过长委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已正式上报水利部项目办审批。根据水利部要求,正积极组织实施防洪工程数据库。
长委电子政务系统(一期)。除按水利部的统一部署,长委还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在水利综合业务应用平台上成功地建立了长委电子政务外网门户,完成了电子政务身份认证、长委综合办公系统、腾讯及时通、公文共享系统的集成,实现了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制定了长委政务内网实施方案,并在长委主任办公会上得到确认,启动政务内网第一期建设网络设备招标。
2.着力促进信息化项目立项
长江流域重点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系统。2006年3月,水利部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听取长委关于长江重点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初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胡四一副部长作了总结讲话,认为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应急系统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也是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很好的切入点,并充分肯定了该项工作所取得的阶段研究成果。4月,长委根据会议要求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已正式上报水利部。
长江流域水行政管理信息系统。长委作为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履行国家赋予的水行政管理职能。在水行政管理和决策中,思路创新、模式创新,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反应能力、有效行使管理职能。长江流域水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是长委“十一五”信息化建设内容之一,也是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建设内容以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建立全局性应用支撑平台为目标,着力打造一个与各专业应用系统和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有效协同工作的信息服务使者和应用服务纽带。(www.xing528.com)
3.继续强化信息化行业管理
起草《长委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方式,以及组织管理机构的职责,对共享信息资源的提供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相关监督措施。该办法预计2007年正式颁布实施。
建立长委信息化通讯员联络制度,开通长委信息化建设管理专题网站(内网)。根据部信息办的要求,结合长委实际情况,为便于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和各单位信息化技术人员交流,建立了由长委机关各部门和长委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信息化通讯员联络制度,为水利信息化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开展各种层次信息化培训。结合长委机关每年进行的公务员培训,举办《形成共识,积极参与,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现代化》讲座,提高公务员的信息化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和龙网培训中心组织的网络安全培训,提高网络安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邀请微软公司集中讲述和演示Office 2007软件系统的协同办公、在线编辑、即时通讯、信息发布、新增功能等新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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