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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微视频产业的发展前提

时间:2023-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准确定位网络微视频在探寻网络微视频的发展路径之前,似乎有必要对网络微视频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笔者认为,网络微视频是一种源于草根大众的、快速消费的视觉文化样式。产业化进程中的网络微视频兼具文化商品和公共产品双重属性。这意味着网络微视频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文化”身份,以文化性为基础。

网络微视频产业的发展前提

(一)准确定位网络微视

在探寻网络微视频的发展路径之前,似乎有必要对网络微视频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笔者认为,网络微视频是一种源于草根大众的、快速消费的视觉文化样式。

作为一种文化样式的微视频是通俗文化(按照雷蒙·威廉斯的观点,通俗文化是“民众在实际上为自己而创造的文化”[30])和大众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微视频的时长决定了它的碎片化,在所有的视觉文化样式中,微视频是即时消费性最为明显的一种,因此相对于传统影视剧等长视频而言,其主要优势在于迅速传递信息和填补碎片化时间。制作的便捷和网络的互动开放又赋予它浓重的草根气息,我们很难在微视频中看到主旋律影视剧中常见的为主导意识形态摇旗呐喊的痕迹。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在移动终端日益普及的技术文化时代,在公众表达欲望日益强烈的网络时代,微视频自有其不可替代性。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有一个类似金字塔的结构——基础越扎实,建筑越稳固;基座越大,顶点越高。如果将微视频生产视作一种生产力,那么在整个影像工业体系的金字塔构架中,微视频应处于金字塔的底层,即大众基础最为深厚,形态最为大众化平民化,建筑其上的是形形色色的电视台、电影厂、影视制作公司等所生产的,由专业影视从业者制作的电视新闻电视剧、电影等视觉文化产品,后者管理上更为严格,制作上更为精致,更适合以宏大叙事来表达深刻的思想,也更适合承担官方所需要的宣传职能。因此,微视频与长视频各擅胜场,是一种互为补充的关系。

(二)正确认识文化、技术、商业逻辑之间的关系

如第二章所述,文化逻辑、技术逻辑、商业逻辑作为网络微视频生产中的三大逻辑,彼此之间密切勾连。网络微视频欲赢得较好的发展,必须正确认识文化、技术、商业逻辑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巧妙地将三者之间的矛盾化解于无形,既能利用技术逻辑而不被技术所异化,又能满足商业逻辑的经济需求,还能兼顾文化逻辑的批判意义,使三者之间达到一种较为和谐的状态。

1.文化逻辑是商业逻辑和技术逻辑的基础

艺术人类文化的载体,网络微视频既是一种艺术形态,也是文化产品,需要承载一定的思想文化内涵,具备满足人们精神交流和审美需要的艺术功能。网民之所以观看微视频,首要原因就在于它的文化产品属性,从节目的观赏中可以获得精神上、审美上的享受,或放松,或愉悦,或刺激,或有所启迪和收获,文化性是商业性和技术性的基础。

从艺术生产或文化生产的角度来看,现代文化生产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市场交换得以实现的商品化文化生产,生产出的产品是文化商品;另一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服务于社会公众,并且依靠公共财政和社会力量等市场化手段进行的公共文化生产,生产出的产品是公共文化产品。尽管商品化文化生产日益成为现代文化生产的代表,但这并不表明公共文化生产可有可无[31]

产业化进程中的网络微视频兼具文化商品和公共产品双重属性。公共产品属性要求网络微视频以公益为旨归,对文化性的追求自不待言。作为文化商品的网络微视频,也绝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商业性与文化性,是文化产业市场中文化商品的基本特性。过于艺术性的微视频有可能因市场性的薄弱难以被消费者接触或认可,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但一味追逐商业性也会适得其反,因艺术性的消减而失去欣赏价值,失去受众,无异于自掘坟墓。这意味着网络微视频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文化”身份,以文化性为基础。无论商业性的风筝飞得多高,始终不能脱离文化性这根牵线。只有在商业性与艺术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实现艺术与市场的双重扩张。

技术手段的使用,也必须以更好地表现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内涵为目的,而不是为技术而技术的一味炫耀技术。以相近的电影产业为例。近年来,在国内知名导演制作的电影中频频出现由各种特技堆砌而成、炫耀制作、形式大于内容的作品,以“三大导演”张艺谋的《满城尽带黄金甲》、陈凯歌的《无极》和冯小刚的《夜宴》为代表,这些投资过亿、华而不实的所谓“大片”无不遭遇票房和口碑的“滑铁卢”。总结经验后的冯小刚又相继制作了《集结号》、《唐山大地震》,片中的特技和内容完美地融为一体,这两部没有大明星、不是典型商业片的影片大获好评,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在微视频领域,也应同样遵循技术为思想文化艺术服务的宗旨。

2.技术逻辑为商业逻辑和文化逻辑提供动力

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科技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尤其对于网络微视频这样的新兴网络文化业态,技术的推动作用更为明显。无论是生产过程中商业化的实现,还是对文化性的追求,都需要高新技术这一动力系统的支持。(www.xing528.com)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网络视频专项调查表明,在用户选择网站的决策因素中,35.2%的用户选择了“播放流畅”,位居第一,看视频不卡仍然是用户选择网站的最主要因素;“清晰度高”位居第四位,选择的比例为23.4%,如图6-2所示[32]。网络视频的流畅度主要取决于网络宽带环境,而清晰度主要取决于视频生产技术,二者都与技术密切相关,都能对用户的选择发挥决定性作用。这表明通过应用高新技术来增加微视频的流畅度与清晰度,可以显著改善用户体验,培养更多的忠诚用户。

图6-2 2013年用户选择视频网站的因素[33]

视频观看品质的提升、流量的增加也就意味着商业价值的增加。在微视频发展早期,视频网站的巨大流量无法有效地转化为广告价值,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微视频画质低且经常“卡”,大大降低了广告的可视性和广告客户的品牌辨识性。网络广告界著名营运商龙拓互动的CEO苏义认为:“以往视频的清晰度不够导致只能吸引一些长尾广告或效果付费型广告,难以吸引对清晰度和播放质量都很挑剔的品牌广告。”微视频技术的进步无疑可以带来广告价值的相应提高,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

不仅如此,用户体验的改善,增加了微视频付费模式推广的可能性。中国视频用户长期以来习惯于享用“免费午餐”,付费的比例非常低。如图6-3所示,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国网络视频用户中有过付费行为的仅占11.7%。而在有过付费行为的用户中,高达75.6%的是仅发生过一两次的偶然付费行为,显示出当前中国网民付费收看视频的习惯还非常不成熟。在极为有限的付费用户中,25.3%的用户缘于“付费后清晰度高”[34]。无疑,视频清晰度的提高,会增加用户的付费热情。

图6-3 2013年网络视频用户付费原因[35]

技术对微视频文化艺术表现力的拓展也表现在许多方面,除了因清晰度的提高而给网民带来更为愉悦的审美享受之外,技术还使视频艺术获得了工具的革新,改观了视听形式和表现领域,采用Flash、动画等手段,令仅靠真人扮演难以获得的视觉效果变得可能,还可以将真实拍摄的人物与手绘动画人物处理在一个画面,从而使创作者实现了对物像较为自由的控制。通过影像的扫描、调和、抽取、分离、删除、复制、拼贴、集合、排列、组合,可轻易对已有素材进行再加工,运用得当则不但大大提高了创作的效率,还赋予人们熟悉的影视片段一种出其不意的“陌生化”效果……凡此种种,在传统影视剧制作领域已被反复提及,这里不须赘述。

3.商业逻辑为技术逻辑和文化逻辑提供支持和保证

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成熟的今天,所有的文化生产已被纳入整个社会的生产消费系统之中,文化的市场化、产业化趋势不可逆转。微视频商业化所提供的资金和利润既能够为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提供支持,也成为文化品质得以维持和提升的经济保证。

无视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对文化与商业的联姻不屑一顾的态度并不可取。只有依靠成功的商业运营,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拥有广大的受众群和良好的用户黏性,获得较高的流量,吸引优秀的创作者来网站“安家落户”;才能获取更多的利润,用丰厚的奖金来激励写出优秀作品;才能组织有实力的原创团队,为网民奉献出具有较高水准的自制节目。因此,微视频的文化性固然是商业性的基础,但商业上的成功也能够对其文化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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