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系列政治哲学思想影响深远,对于新闻传播业也有着巨大的启发。面对公共领域“重新封建化”的危机,媒体应该有何作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及其后提出的“交往理性”和“商议民主”等几个关键环节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是:既不是消极地淡化、割裂公共生活,也不是仅仅诉诸精英阶层的强力管理,而是要通过激发公民积极参与来重振公共生活。下文所要论述的公共新闻、公民新闻及公民视频新闻等一系列概念,无不源于这一思想。
(一)公共新闻、公民新闻与公民视频新闻
公共新闻(Public Journalism)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前后的美国公共新闻运动。兰贝思认为,如果公共新闻运动想要寻找一位哲学方面的领军人物的话,那么哈贝马斯可能是最适合的人选[21]。“公共新闻”最早由纽约大学新闻学系教授杰伊·罗森提出,在他的倡导与推动下,于20世纪90年代形成一场波及全美、影响世界的公共新闻运动。杰伊·罗森认为,“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是报道新闻,新闻记者的工作还应该包含这样的一些内容:致力于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去阅读或观看这些问题”。
然而,这场声势浩大的新闻改革运动却面临着较大的操作难度和新闻伦理悖论。公共新闻业的核心是民众对新闻业的参与,但在新闻传播手段只能为少数人所拥有的媒介环境中,这种参与也只能按照组织者既有的传播观念和话语风格来实现意见的表达。另外,公共新闻理论主张新闻记者应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促成新闻事件的发生,推动问题的解决,这无疑损害了新闻的客观性和中立性原则。因此,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日渐式微。
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另一种全新的新闻传播形式——公民新闻逐渐兴起。公民新闻(citizen journalism)也称市民新闻、参与式新闻,指由非专业的普通公民或以普通公民身份发布新闻的专业新闻工作者作为传播主体、以网络为主要载体发布的新闻[22]。公民新闻承袭了公共新闻民众参与新闻业的核心理念,但又与公共新闻有明显的区别。公共新闻中,传播信息的主体还是大众传播媒体,大众传媒依然处于主导者地位,他们通过对某些“公民共同关注的话题”的报道,来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目的是鼓励公民参与社会事务,普通公民在这里仍然是一个信息接受者的身份,而公民新闻的传播主体是公民自己,公民在搜集、报道、分析、传播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着主动作用,报道内容也不限于公共事务,任何事件都可以进行报道。美国学者坦尼·哈斯在阐释媒介公共新闻的未来时提出,新型的由公众自主发布的公民新闻,其实质是深化了公共新闻的民主理想,而不是取代它[23]。目前,公民新闻在“声、屏、报、网”上全面开花,尤其集中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上。网民通过直接参与网络新闻的原创性生产,向网站提供新闻线索,参与各种网络调查,通过论坛、博客、微博转发新闻等形式开展公民新闻生产活动。可以说,公民新闻是公共新闻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的发展。对此,人民网总裁兼总编辑廖玒曾言,今天的中国已经进入“大众麦克风”时代,社会舆论格局发生明显改变,每一位网民和手机用户都可能成为“公民报道者”,互联网正在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
公民视频新闻是指由普通公众拍摄、制作,发布在互联网平台上,运用画面与声音符号体系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事实进行反映、报道、记录、调查的视频短片[24]。公民视频新闻由公民新闻发展而来。众多的BBS、博客是公民新闻初期传播的主要渠道,公民新闻网、维基新闻、微博客的出现,为公民新闻的大量生产和传播提供了更加专业化的平台。而随着YouTube、土豆网等视频分享网站的兴起,3G/4G手机、便携式DV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上传、分享视频的方式参与新闻的生产制作。有研究者将公民新闻的这种新的发展形态定义为“公民视频新闻”。伴随着公民新闻概念的沿革,公民新闻的传播手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图片静像、文字解说等二维方式向即时声音、即时视频图像相结合的三维多媒体影音进化[25]。用视频记录生活和表达思想的拍客群体随之诞生,成为视频时代的独特标签。
(二)公民视频新闻的发展对网络影像公共领域的建构
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的存在有三个必备要素:①参与者。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必须是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理性辩论的“私人”;②媒介。公共领域具备能够保障参与者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③共识。由“私人”组成的“公众”能在充分辩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它们的协同作用决定着公共领域的性质和类型[26]。公民视频新闻的发展,使上述条件的实现成为可能。
第一,公民视频新闻的生产和传播主体是独立的、具有一定评判和表达能力的普通网民。
发布视频新闻的网民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上自各界精英,下至贩夫走卒,可谓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人生轨迹可能千差万别,社会圈子也并无交集。然而,网络空间不受种族、性别、国籍、职业及年龄的限制,等级、身份、地位等现实世界里的社会代码统统被消解,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情态各异的网名,网民们摆脱了政治权力习惯势力或传统观念的束缚,可以以发布或者评论视频新闻的方式就任何主题发表意见,他们发布新闻或作出评论是基于内心的表达欲或强烈的责任感。在网络公共领域中,围绕着每一个话题的讨论都形成了一个网络,每一个参与讨论的网民,包括视频的发布者都是一个普通的节点。在讨论中,任何一个节点都可能引发新的议题,经过不断分叉,最终形成一个开放式的、可以无限延展的巨大网络。有学者认为,公民新闻本身就是对主流媒介新闻产生的权利的解构,其强烈的去中心化思想和民本特征,将对传统新闻学范式和具体新闻工作流程产生一定程度上的重塑[27]。
这里引起争议的是公民视频新闻的发布者和传播者是否具有“理性”的问题。哈贝马斯所假设的“交往理性”是指人类交往符合言论内容的真实性、言论规则的适当性和言论态度的真诚性的要求[28]。应当承认,相当一部分网民对公共话题的参与热情是比较高的,也有着不少真知灼见。但由于网民素质良莠不齐,也由于网络的特性,在网上发布、传播视频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不可避免会出现许多情绪化的表达与发泄。然而,任何一个公共事务议题都是一个多元论述的过程,在自由、异质、多元的网络舆论环境下,参与者们能够通过互动充分表达见解,一些不理性的言论恰恰推动了人们从不同角度深入思考问题,真理则在争鸣中越辩越明,经过多方交锋和相互理解之后,最终往往能得到理性的结果。
第二,公民视频新闻的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主要内容还是公共事务。
公共领域问题的本质是公共性。“公共性”(Publicness)源于古希腊词汇“Pubes”或“Malurity”,强调个人能超出自身利益去理解并考虑他人利益,同时还意味着具备公共精神和意识是一个人成熟并且可以参加公共事务的标志。公共精神是指公民心中的道德理想和价值层面以公共利益和社会需求为依归的精神取向。公共领域之所以能够存在,原因就在于它能够创造和服务于公共利益。何谓公共利益?根据经济学家们的定义,不能排除地使用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换言之,公共利益能为所有公民所分享[29]。那么,公民视频新闻所关注的主要是什么样的问题呢?
作为一种与专业新闻生产相对的草根新闻生产形态,公民视频新闻的内容以及关注视角都与主流媒体存在一定差别。蔡李章对国内10家主要网络媒体上发布的网络视频新闻进行内容分析,发现我国网络视频新闻内容主要有公共领域的突发事件,网友亲身经历的重大新闻现场,关注身边百姓生存环境,生活中的轶事趣闻,事先策划的各种网友试验、体验视频等5类[30]。吴信训认为,在内容取向上,目前我国公民视频新闻的信息来源主要体现在公共领域、亲身经历、主动调查、刻意策划、视频合成等5个方面[31]。王建磊基于搜狐、新浪、优酷、酷6网采集到的380条样本,提炼出公民视频新闻的6大内容类型,根据所占比例由大到小依次为:①突发事件;②公共监督(指拍客对公共生活空间的批判性关照);③民生记录(侧重于对“私人领域”的记录,主要包括小人物,如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新闻故事);④社会热点(包括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事件,也有很多是之前先在网络上形成热议,随后演变为一个社会热点事件);⑤奇闻轶事;⑥非主流事件(指偏离正常生活情景、违背主流价值观、本不太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却获得了意外的关注)[32]。由此,王建磊归纳公民视频新闻的主要报道视角为:对弱势群体的自发关怀、对社会不公的极力披露、对公共领域的舆论监督[33]。(www.xing528.com)
可见,作为整体的公民视频新闻是一个舆情集散地,每天都有数目庞大的视频新闻作为舆情种子在此着床,然而,并不是每一颗种子都能生根发芽,真正吸引用户广泛参与的,是那些围绕着公共利益并具有广泛关注度的话题,这些话题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在网上才能成为“燎原之势”[34]。试举几例:
汶川地震。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地震中,最具震撼力、最引人注目的视频均来自游客和当地人,他们成了最重要、最宝贵的地震信息源头,所记录下的大量重要新闻信息被各大电视台及网络所传播。震后一个月,新浪播客推出取材于网友并由互联网视频团队制作的网络视频《汶川地震纪实》,受到普遍关注。
奥运火炬传递。2008年北京奥运会圣火传递期间,网民反“藏独”、护圣火的“中国心”一日之间红遍网络。网民拿起摄像机,一路见证“圣火到我家”的盛况。观看圣火传递的路人在新闻现场记录了整个圣火传递的过程,并在网络上公布,让整个奥运氛围传遍全国,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国公民的爱国热情和强烈责任感。
央视大火事件。2009年2月9日20时27分,北京市京广桥附近的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发生火灾。很多目睹火灾发生的网民、手机用户用自己的通信工具详细记录了整个事件发生的经过,留下了大量第一手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在这一事件中,最早反映这场火灾的是网民“加盐的手磨咖啡”。这位性别、年龄均不详的网民事发时恰好路过现场,用带有摄影功能的手机拍下了火场照片,并于21:04上传至天涯社区博客空间。随后,在各大博客、视频网站、论坛、微博中,网友关于央视大火的报道纷纷涌现。优酷于21:15开始出现相关视频,YouTube的第一段相关视频上传于22:00左右。央视大火事件是中国普通公众全方位参与新闻报道的典型事件,也被视为中国公民新闻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35]。
杭州飙车撞人案。2009年5月7日20时许,25岁的杭州职员谭卓在西湖区文二西路的斑马线上被一辆三菱跑车撞死。有网友将现场照片发布到网络上,由于富二代、裙带关系等敏感字眼引发公众关注。5月8日,西湖区交警大队公布初步调查结果称,肇事车辆车速认定每小时70公里。舆论顿时哗然,在各大视频网站也出现了很多公众拍摄的群众悼念视频以及“时速70公里”的质疑视频。该案演变为群议汹汹的“70码”事件,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警方更改了调查结论,肇事者也被依法逮捕。
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2004年8月河南农民工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且由于原单位拒开证明,他也无法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无奈之下张海超于2009年6月主动以“开胸验肺”的方式为自己证明。这一事件在媒体的介入下轰动全国,网络上也出现了许多网友自发采访制作的视频,如《专访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 讲述艰难维权路》等。最终张海超获赔61.5万元。
黔西南百年大旱。2010年春,黔西南州30年一遇的持续旱灾,预计直接经济损失逾2亿元。在灾情发生后,当地网民不断上传图片、视频展示旱灾实情。各地相继发起赈灾捐助,公民力量推动形成了一场全国赈灾的公益活动。
青海玉树地震。2010年4月14日晨,青海省玉树县发生两次地震,最高震级7.1级。截至4月25日17时,造成2220人遇难,失踪70人。在赈灾的队伍中出现了自发前往第一线的视频拍客,他们用自己的视角记录下震后人们的生活、精神面貌,在网络上形成了巨大的影响力。
第三,公民视频新闻传播媒介包括各类网站、博客、播客、社区、论坛、即时通信工具等,它们是较为理想的公共意见平台。
以视频网站为主的各类网站、博客、播客、社区、论坛、即时通信工具等公民视频新闻传播平台面向所有人开放,不会因为身份、地位、教育程度的高低而将谁的作品奉为经典,又拒谁于千里之外,为公民自由平等地参与话语论证提供了条件,保证了参与人员的广泛性,符合“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的条件。自由开放的网络环境、准入的低门槛和交互性特点可以使公众在就某一问题的交流与论辩的过程中,相互理解,最后达成共识。
由上述可知,公民视频新闻传播具备建构公共领域的所有要素,这一网络影像公共领域是正在崛起的网络公共领域的表现形式之一,公民视频新闻的发展使公共领域的内容更加丰富。
随着公民视频新闻的发展,更多普通公民参与到公共交往活动中,并将一些原本属于家庭生活和个体经历等私人领域的事务公之于众,使之上升到公共层面,丰富了公共领域的内容。这些私人领域的事务往往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是民生状况的真实反映,因而会引起讨论,最后达成理解与共识。公民视频新闻的发展也使公共领域表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汤普森认为:“随着媒介的发展,公共性现象已经不再要求人们处于同一地点。它已经非空间化、非对话性;它越来越与媒介制造的不同类型的事物相关,并通过媒介达到预期目的。”[36]现在,新媒体发展日新月异,公民对信息发布和接收的渠道日益多样化和多时段性,对某一问题的报道和评论也不一定是即时性和对话性的,可能是就同一话题各自发表意见,未必有直接的冲突和交锋,这样就形成了多样化的意见,最后出现局部性的多元共识并存的局面[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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