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学者詹姆逊指出:“由于广告,由于形象文化、无意识以及美学领域完全渗透了资本和资本的逻辑,商品化的形式在文化、艺术、无意识等等领域是无处不在的。”[23]当网络微视频逐渐走向产业化时,商业力量也如影随形,无孔不入地渗入生产过程之中。基于市场的商业逻辑主要从网络运营商、广告主等方面共同支配着网络微视频的生产。
(一)确立评价体系:网络运营商对创作模式的塑造
为达到吸引点击率来实现盈利的终极追求,商业力量确立了一套从网民这一消费终端入手,主要通过视频网站来实施的内容评价体系,并通过这一体系潜移默化地型塑着网络微视频的创作模式。
第一,设置各类榜单直接展示网民偏好。
在各类视频网站上,这类榜单分类非常细致,有以时间为依据的“每日排行”、“每周排行”、“每月排行”,有根据内容进行分类的“资讯排行”、“综艺排行”、“动漫排行”等,还有“上升最快视频”、“最多评论”、“最多推荐”等排行榜,这些榜单为视频创作者提供了快速了解网民口味的捷径。
第二,通过内容编排含蓄表明网站态度。
微视频位于不同网页或同一网页的不同区域,在内容编排的强势上有着显著不同,网站将这种区别通过奖金的方式来提示视频提供者。《新浪拍客联盟视频奖励规则》规定,“每日常规推荐奖金”分为七等,奖金从50元到1500元不等,评判标准为推荐位置(等级高低分别为视频频道、播客频道头条、新浪首页、新闻中心首页、正文页右侧、播客首页、博客首页、拍客二级页);点击量与评论数(包括顶踩数对比);网络影响力(包括作品引起的社会关注程度,传统媒体转载程度等有影响力的表现)三方面的综合评定[24]。《优酷拍客赏金奖励制度》也对网友上传的视频根据“首页专辑”、“频道/专题栏目”、“频道/专题要闻”、“频道/专题头条”、“首页会员推荐”、“首页热点”、“网站头条”等不同采用位置分别给予50元~1000元不等的奖金,并设300元~1000元的叠加奖励“编辑特别奖”来鼓励优秀拍客多拍好作品[25]。这样,网站将在聚合网民意见基础上所形成的、服从于市场意志的内容筛选标准和价值观加之于内容生产者,完成了对其的收编。
第三,开展视频大赛发掘培育创作群体。
早期视频网站多以UGC模式起家,目前草根原创微视频仍然受到重视。各种微视频大赛将处于分散无序状态的拍摄状态,不断纳入产业化生产、传播和消费流程之中,新人新作品被源源推送至网民面前,成为视频网站保持活力、吸引眼球的重要手段。
(二)打造广告视频:广告主对内容生产的直接介入
商业逻辑对网络微视频产业的渗透,最突出之处乃在于广告对微视频内容生产的介入。除了在视频内容中采用“前贴片广告”、“中插片广告”等“游离”的“干扰式营销”方式之外,较隐蔽的手段是通过打造广告视频来实现广告与微视频内容的深度融合。(www.xing528.com)
第一,借助种子视频开展病毒式营销(viral marketing)。
病毒式营销的传播途径是提供某些有价值的话题或产品,刺激并带动消费者兴趣,促使消费者在自己的社会关系网中通过口碑和自发的传播渠道传播品牌或产品信息。在传统广告的费用结构中,媒介使用费高达60%~80%,以微视频作为广告载体,可大大节约媒介使用费和推广成本。广为流传的病毒视频,往往极具创意和幽默感,经网民一传十、十传百的“病毒式推广”,在网络上迅速蔓延。百度2005年的“唐伯虎”系列短片,一个月内传播人群超过2000万人次,以10万元的投入达到了近亿元的传播效果,成为中国最早成功的网络病毒式视频营销案例。2010年,优酷创意团队为新更换LOGO的李宁量身定做《夜光羽毛球》、《橙子网球》等系列种子视频,诠释李宁品牌“make the change”的全新口号。2013年低成本电影《人在囧途》,也是凭借一个“盒饭大叔”的病毒视频实现票房的四两拨千斤。
第二,在定制剧/微电影中进行品牌深度植入。
广告主与视频网站等内容生产者合作拍摄网络短剧,题材、剧情、人物、场景、道具、台词甚至音效都由广告主精心择定,在剧中将品牌元素、理念、产品植入,通过与剧情和人物的结合,使消费者对品牌和产品产生联想与记忆,甚至可以将品牌理念作为故事主题进行传播[26]。土豆网自制剧《欢迎爱光临》中,女主角的工作地点设在便利超市,百威啤酒不时出现,原因在于百威几乎把该产品2010年的网络广告投放都给了这部剧。酷6网的自制剧《我爱我家2.0》则是为我爱我家房产公司制作的。
网络微电影制作灵活快捷,较传统电影更容易赶上广告客户新品的宣传期,且方便控制场景、内容、情节,进行广告植入。视频网站如饥似渴的内容需求,遭遇广告主们越来越猛的“砸钱”动力,两者一拍即合,一批为宣传特定品牌而打造的短片应运而生:《一触即发》、《66号公路》(凯迪拉克轿车),《看球记》(佳能相机),《春节,回家!》(金六福酒),《11度青春》系列、《父亲》(雪佛兰轿车),《4夜奇谭》系列(三星手机),《不跟随》(诺基亚手机),《笑女孩与傻男孩》(HTC手机),《语路》(尊尼获加威士忌),《心灵之境》(芝华士威士忌)等经典作品都是为广告主量身定做的。
第三,吸纳拍客力量参与UGA视频制作。
UGA(Users Generated Advertising),即用户生产广告内容,主要借助视频网站这一平台建立起广告主与用户之间的联系,通过用户制作带有广告主产品的视频进行传播,以达到宣传目的,实现用户、广告主、视频网站三方的共赢。目前各大网站已培养了一支较为稳定的拍客队伍,组织拍客系统参与UGA视频制作的方式主要有两类:一是为知名企业举办UGA视频大赛,酷6网正式上线时与伊利集团共同举办的“伊利优酸乳中国首届酷6微视频大赛”,唯一的要求即在作品中必须植入伊利优酸乳的产品;二是依托拍客的民间力量,对广告主的活动和事件进行“热点营销”,与专业媒体的报道形成互补。优酷网为立顿打造的“玩味下午茶”活动中,用户只需通过简单注册即可为朋友送出立顿下午茶。遍布全国的拍客拿起手中镜头,记录收茶瞬间的感受。曾引起广泛关注的《上海最彪悍雪佛兰MM》、《京城地铁惊现甩手男》两段视频则以随机拍客手法,分别表现了雪佛兰科帕奇轿车的全路况优势和索爱新款手机的游戏娱乐功能。
事实上,真正有创作能力的视频制作者,还是能够抵制过于直接粗陋的商业元素影响的。但是视频网站通过一系列貌似客观、实则基于商业法则的评价标准,变网络微视频为纯粹的商品,并敦促受众默认自己为单纯的商品消费者。这种被消费文化所培养和驯服的受众才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只要这样的受众参与“Web2.0”创作模式,只要创作者身处网络商业化的大环境之中,其创作就很难游离商业逻辑。
文化逻辑、技术逻辑、商业逻辑作为网络微视频生产中的三大逻辑,既彼此依赖又存在冲突,如何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博弈,将三者之间的矛盾于无形中化解调和,从而达到一种比较和谐的状态,是一个需要不断思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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