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论,即广义之理想论,而为(一)仁论;(二)礼论;(三)中庸论之总称。
仁论 孔子伦理说之理想即仁之观念。换言之,为涵濡于仁之范围中的人生目的。因而所谓道者,除体仁于自身以外无他道。然则所谓仁者为何?此之解释,殊非容易。何则,孔子于仁,本无确定的说明,因而于某种意味,遂生种种不同之解释。余意则看先辈于此各有如何之解释,然后进而述自己之意见。
第一,以感情之德为仁。孟子、韩退之、伊藤仁斋等,皆取斯说。孟子以“不忍人之心”为仁,换言之为恻隐之心。又韩退之云:“博爱之谓仁”,是又以博爱为仁。固然,此等博爱,恻隐之心,以仁为其主德,当无异论。不过孔子之所谓仁,则有较此更广之意味,更高之原理在。故不能直以此等博爱,恻隐之情为仁。
第二,以功利之德为仁。我国物徂徕氏即取斯说。氏之“辨名”篇云:“仁为长人安民之德。”固然,仁之一字,含有长人安民之功利的要素,苟一深究之,当不仅为治人政治的意味,个人道德的意义,亦兼有之。故不能以此为仁之圆满的解释。
第三,以本体之德为仁。此为宋儒程朱所采之说。程子以“生生之道为仁”,朱子以“心之德爱之理为仁”,其他谢上蔡以中心觉悟为仁。本来斯等之解,各有理由之存在。不过孔子之所谓仁,断非形而上学的性质,故亦不能采用斯说。
此外古注以善行洋溢为仁,我国太田锦城亦采斯说。不过似此形式的解释,究有未当。盖仁之解释,以表明其内容为主故也。
上述诸说,各有缺陷,然则所谓仁者为何?兹先就其字义一为深究。
考仁之为字,由人与二构成,为二人相偶之义。《六书正讹》云:“元之为字,从二从人,仁之为字,从人从二。在天为元,在人为仁。元者一元之气,仁者众德之首,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者在仁。”盖其字义,亦即包含社会生活上必要之德。
次之,仁由如何使用而来?此亦可由孔子以前之文字考之。周礼则以知、圣、义、忠、和与仁并称为六德,又《诗·郑风》称大叙段为“洵美且仁”,此以仁为行为善美之称,而非重视仁字之例。孔子之仁,则非如是之简单,彼盖视仁为最高之德目也。其故由孔子之不轻以仁许人,而亦不轻以仁自许知之。其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论语·述而篇》)又对于高弟颜回,仅许为三月之仁。观其言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论语·雍也篇》)而况于他人乎。孔子之许仁者,仅有十余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微子、箕子、比干、伯夷、叔齐、管仲诸人是也。(译者按孔子于尧舜禹汤周公等称许其仁,不见《论语》)由此观之,孔子之仁,盖为最广泛而高尚之概念,彰彰明甚。
由余之所解,孔子之仁,盖有两义。一为广义之仁,而一为狭义之仁。广义之仁,为一切诸德之首,即统率诸德究极之理想,所谓统一的原理是也。狭义之仁,于广义之仁中心观念中而为一单一之德。
先观广义之仁。广义之仁,盖为伦理、政治、教育之究竟原理,而欲寻绎其真相,于一言之下表明之,殊非容易。但一探究孔子《论语》再三之所说,则寻得其概念之内容,并非不可能。《论语》孔子于樊迟问仁,而答之曰:“爱人。”(《颜渊篇》)且由《论语》到处论仁观之,第一,则慈爱为其中心之要素,不能否定。慈爱,于邦语为イタミ、アハレム,为“恫瘝在抱”之意。而此两者,均为广义之爱,自不待言。盖此应为吾人最深最奥性情之表现,换言之,即慈爱之观念,为仁之基本所在。由此点言之,则仁斋之说、最为中肯。仁斋于《论语字义》有云:“仁者慈爱之德,远近内外充实通彻而无不至之谓。”即此义也。而孟子之恻隐,韩子之博爱,亦于此有密接之关系。又于《论语》下列诸例观之:“刚毅、木讷,近仁”(《子路篇》),“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篇》),“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篇》),忠恕观念之存在,至为明白。何则,刚毅木讷与巧言令色,总之不外一忠,不欲勿施与己立立人己达达人,总之不外一恕。盖忠者真心,恕者遣谋,总合解释之,为真诚同情于人而遣谋以爱之谓。曾子以夫子之道为忠恕者,盖以一贯之道为仁,非常难言,故比较的拈出忠恕二字以对。以忠恕为仁之一方面,又为其一手段而最近于仁故也。
次于《论语》,仁为长人安民之义。长人安民,即利泽生民之谓。例之“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子路篇》),此言乱世生民涂炭,须俟三十年之劳来安集,而恩泽始遍于四海。又“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阳货篇》)。此以推行恭、宽、信、敏、惠之五者于天下为仁。总之不外普施恩泽之谓。由此以观,则仁之观念中,其含有利泽生民之意无疑。世之体仁者,立于社会国家之上位时,而在其下者,皆直接间接而沐浴于深仁厚泽之中。物徂徕以仁为长人安民之德,其意亦不外是。孔子论管仲,非难其“器小”,而称之曰“如其仁,如其仁”者,以管仲佐齐定霸。一时称治而万民得蒙小康之福故也。
又于《论语》,仁为制欲克己之义。例之孔子答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篇》),又樊迟“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雍也篇》)即此义也。而此所谓克己、先难者,总之不外一勇字。故在孔子仁字舍义中,勇气亦其中之一要素。孔子于仁,言克己而不及其他者,盖勇气以克己为最难,且为道德修养之必要故也。如王阳明之豪杰尚曰:“擒山中之贼易,擒心中之贼难。”此功夫之不易可知。抑克己者,即节制欲望,而要非完全断灭之谓。故孔子之克己说,非禁欲说,而当为伦理学上之制欲说。
此外尚包含有敦厚之观念及悦乐之意味。敦厚之例,如“君子笃于亲,则民与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泰伯篇》),又“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里仁篇》)其明证也。悦乐之例,如“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及“仁者寿”是也。
此外仁之观念之主要素,尚有种种,总之不外上述之慈爱、忠恕、利泽、勇气、敦厚、悦乐六者。固然,此等观念之主要素,非于仁中为一一存在。换言之,非集合此六种思想为仁。仁之概念,有上述之六种属性故也。六者之中,其根本近于仁者,仍以第一慈爱之义为多。此今日多数学者以慈爱为仁之所以也。
继此而论上举六者之关系。慈爱为仁之本源,忠恕与敦厚为其别系,利泽与悦乐为其效果,而勇气则可视为手段方便之门。
以上所谓广义之仁,即孔子之究竟理想,狭义之仁,即与智、勇相并而为单一之德,换言之,即与智、勇比论而有特性之别称也。
然则于此时机,仁之意味为何?此非如上所述,根本原理及至德之义。不过以知之德为智,意志之德为勇,而情之德为仁,连类及之而已。
其内容,为慈爱及体恤之意,与上述原理上仁之本义,大体相同。
最后关于孔子之仁尚当一言者,其所谓仁,实兼孟子之义而言之。故孟子以仁与义并称而言仁义,而孔子则不另言义,始终为一仁字而已。非言仁而无义之观念也,盖早包含义字于仁字领域之内。何则,由孔子,则真正之仁,有平等的一面,而若无差别的一面,则不足以发挥仁之本义。换言之,不有差别性之仁,则平等之仁,为反于人生之事实。由此观之,孔子于形式上肯定平等之仁,于实质上则否认之。先举肯定方面之例,如“汛爱众而亲仁”(《学而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篇》),“四海之内,皆兄弟也”(《颜渊篇》),否定平等之例,如“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篇》),“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宪问篇》),此为肯定平等之仁,而限制其绝对之明证。盖无差别的平等之仁,不只为害家、紊社会、乱天下之基,而其实亦扞格难行故也。故由此点观之,则孔子之仁,与彼佛教之慈悲、基督之博爱、墨子之兼爱大异。然而孔子之仁,其差别的方面,以另一言词表之,所谓义之观念是也。盖无义则仁之差别不生。而差别之主要标准在亲疏。即视接近于己之程度如何而定。此思想至孟子而始呼之为义。”
要之广义之仁,不仅为孔子伦理说之根柢,实为通贯全学说之根本思想,亦可谓为孔子自身之究竟理想。而此仁于孔子为创见,亦实概括孔子思想之全部而所谓一贯之道是也。
礼论 《论语》为论仁而兼重礼之书。其证据,见于孔子之评管仲,一面许其仁,而他面则以其不知礼而小之。又叹礼之堕落破坏,而识弹季氏以天子之礼乐用之私家,曰:“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篇》)更以社会秩序紊乱之原因,而归之于名分之不明,观其斥子贡去告朔饩羊,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八佾篇》)其为尊礼之见,盖毫无疑义。然以余观之,孔子殆视礼与仁有同等之价值,其理由,可于礼之本义体会而得之。
然则所谓礼者为何?由孔子言,则礼为制度仪式作法之谓,品节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教育上之重要,益无疑义。
至其本质为何?与仁之关系又如何?由孔子之思维,则礼之本质,不外于仁。换言之,则仁之外面的表现,即名为礼,因而仁与礼为异名而同体。更别言之,一贯之道,内观之为仁,外观之则为体,其实一也。(www.xing528.com)
依上述之解释,则欲到达于仁者,自不能不遵循于礼。盖仁为主观之道,而礼为其客观之道。体得此客观之道者,同时自能到达于仁,可断言也。“知礼则知仁”,即此之谓。孔子答颜渊问仁曰:“克己复礼。”其理由亦不外是。
由斯观之,则礼之意义有二:一为原理、目的之方面,一为德及手段之方面。何则,如前之说明,以礼为仁,则为原理、目的之一面,行礼而达于仁,此则明示礼为单一之德及手段无疑,亦即仁义礼智连类而及之礼也。再例举之,此与前之言仁有原理、目的及手段、单一之德,两义相同。
孔子专以礼乐维持社会秩序,而视为治国平天下之要道。依此则孔子之政教主义,可称为礼治主义,而其为礼治主义之德治主义,自不待言。
然则孔子如何而用礼乎?由《论语》之所记推之,则殷之于夏,周之于殷,其间自有因革递嬗之迹。观其言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又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篇》)盖周之礼,因夏殷之礼损益而大备。孔子之宪章文武,即宪章此周代之礼也。此与祖述尧舜之中,意义相同。明乎此而礼之价值如何,亦可知矣。
次再略述礼之变迁以终吾笔。礼有《周礼》《仪礼》《曲礼》三者,要之皆为外形的性质。何则,《周礼》之所规定者为制度,《仪礼》之所记述者为仪式、《曲礼》之所详明者为作法,皆形式方面之事。至于孔子,则以此三者为礼之内容,而更加以内面的润泽。此则受其独创思想仁之观念涵濡陶冶而成者也。
此思想至后则分为二方面:一为孟子之内面化,一为荀子之外面化、法律化、更进而为韩非、申、商之刑名化。再详言之,孟子以礼为内面化,连并仁义智信四者而为一单一之德。荀子则以礼为唯一至上之道德标准,其所谓礼,则带有过分严酷性而甚至流于苛细,以视孔子之礼,其缺乏内面性、润泽性,益为显然。迨至法家,则完全以礼为刑名法律方面之事。今之所谓礼,则兼此两面而言之也。
要之孔子之礼,一面为原理、目的,一面又为德及手段,包含制度、仪式、作法三事,而以维持社会之秩序为归。由此则所谓治国、平天下之道,不难举以赅之。
中庸论 与仁、礼相并而为《论语》之所重视者为《中庸》。此于“《中庸》研究”之际,已为大体之说明,然而孔子之所谓中,与子思之所谓中,其间不无相异之点,而与仁、礼亦不无相当之关系。又在“《中庸》研究”之际,未详述其历史方面之考案,是以再就此点而一申其议论。
《论语》中,关于“中庸”散见之句,有如下述:“子曰:‘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雍也篇》)“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曰:‘过犹不及。’”(《先进篇》)又“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子路篇》)此外孔子之言见于《中庸》一书者,又如下述:“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朱子章句》之二)“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朱子章句》之四)又“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朱子章句》之九)凡皆以明中庸之性质,及人之体中庸以明道,而孔子之特别重视中庸,益无疑义。
然则孔子重视中庸,其思想之由来如何?此由前文所述,孔子继承尧舜以来儒教中心思想之中的观念,鞭辟近里而内面化。《中庸》一书所谓祖述尧舜,要之即继承此中之思想,无他道也。
然则孔子以前之中又如何?此不可以不知,以下再稍申其议论。
历考中国哲学史,关于中之思想最早见者,为上古。迨至三代,已成为最善之道德、政治之标准。此于尧、舜、禹、皋陶诸人之言,可以证明之。其名贵之言见于“《中庸》研究”者,有如下述:尧之让舜,“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尧曰篇》)又舜授位于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伪古文尚书》)由此观之,当时之中为政教上最高最善之标准,可以想见。
次之由夔典乐、教胄子以四德(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及皋陶之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等语观之,则亦以中之观念为本。盖此四德、九德,皆避其偏于一方,而求合于适当之程度也。
又禹于天锡《洪范》,区为九类,所谓“洪范九畴”是也。而于其中特立皇极之目,曰:“皇建其有极。”定为王者之大道,所谓“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是也。此亦公平无私求得其中之意。
至此则中之一字,在中国古代思想中,为根本重要的观念,益益明了。盖此为汉族特性之表现也。
试再一考中之意义,当时之所谓中者,非如子思所言本体的观念,及宋儒所言形而上学的性质。其为极常识的性质,犹言“中程”之义。再浅言之,如俗语所称“适宜”“恰好”之谓。此亦可见避极端的国民性而为实践的表征也。再由道德政治之实际言之,即凡事适于时宜而无过不及之谓。如此观念之中,其非固定的执一之中及数学的性质,自不待论。此等解释,即征之原始文明之自身,亦自信为无误。
然则立足于此等思想传统孔子之中庸为如何?固然,此于三代之“中”,大体无异,而亦非全同,即承三代之中而深刻化、内面化。是故其第一意义,为无过不及,不偏不倚,此观念为孔子以前思想之继承。第二为经久不易,此思想非三代伦理之“中”具体的表现,而为孔子之补缀思想。而前者为中庸观念中主要的“中”之内容,后者为辅助的“庸”之质素。二者相合,用以构成中庸之根本观念。此外更有第三之意义,亦即为形式的原理。形式的原理,非固定的、具体的法则之谓。盖如《中庸》所言“君子时中”,此则非一成不变之法式,依事物而异其形状者也。而此毕竟不外中而庸的本义。故由此点,则成为悠久普遍的性质,即其成为形式的原理之所以也。
以上之义,为《论语》中之中庸本旨,依此可得中庸之意义如下:(一)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二)因事物而适时宜;(三)历常久而不易;(四)为形式的原理。
孔子之中庸,有如上述之概念,而此则属于原理方面,非散见单一之德。拟之至德,庶几近之。此之至德,即所谓德之本体是也。
由是言之,中庸者,谓为仁及一贯之道,最为相近之概念。以是中庸与仁,及一贯之道,其中关系之点,实有阐明之必要。
如前所述,一贯之道,总之为仁。然而仁乃一贯之道本质的命名,至其外面的表章,不外于礼,所以中庸,亦得谓为形式的原理。而原理不当有二,则中庸应与一贯之道实在同体,当无异论。所异者,一贯之道,为其全体,而中庸则其形式的名称而已。何则,中庸为形式的原理故也。由此则中庸与仁之关系,当可明了。即仁为一贯之道本质的概念,则中庸自当为仁之形式无疑。又礼为仁之外面的表章,则中庸自当为礼之规矩无疑。因而若仁、若礼、若中庸,毕竟非个别之物,勿宁谓为一贯之道同体而异名为宜。只以概念构成之基点有异,因而始有种种之区别耳。在此根本思想之条件下,而仁为一贯之道本质的命名,礼为仁之外面的表章,中庸为一贯之道所形成的仁之形式与礼之规矩,盖彰彰也。
由以上之关系观之,孔子最重视仁,而更重视礼及中庸,其理由至为显然。
要之,由《论语》伦理说之原理论观之,仁为其目的理想,礼与中庸,亦因之而同具目的理想之性质。进而言之,《论语》以循礼而合于中庸者为仁,以到达道德目的为其行为之手段。例之孔子答颜渊问仁,曰:“克己复礼为仁。”请问其目,则答之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篇》)又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泰伯篇》)此例之属于前者。又如“子曰:‘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雍也篇》)盖亦暗示到达目的中庸之难。但孔子于《论语》言中庸、言礼者不鲜,而致礼与致中庸,皆所以完成其仁,此当为《论语》读者一致之肯定,而本节收载原理论之所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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