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企业、志愿者等社会主体是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社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协同力量。社区各主体参与应急管理的过程中,在组织响应、专业技能、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动员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天然优势。社区各主体源于基层,贴近民间和群众,自主灵活。其组织体制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整合人力和物资资源,抵达灾害事故现场投入到救援工作中;社区各应急主体成员利用自身专业技能,结合应急培训或救援演练,能针对各种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信息传递、抢险救灾、院前救治、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秩序、灾情上报、灾情评估、重建规划、经验总结等帮助,在应急管理的不同阶段均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社区各主体参与社会援救普遍遵从志愿行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和责任心,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社区各主体与社区群众联系较频繁,能在第一时间将应急信息在社区传播出去,短时间内汇聚各种救援资源,同时在日常中能对社区加大应急科普宣教和应急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居民自救和互救能力。[1]
(1)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由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并围绕一定的目标聚合而成的。鉴于组织类型对公共关系行为的影响一般分为竞争性营利组织、竞争性非营利组织、独占性营利组织和独占性非营利组织。其中,具有非政府和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主要包括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各类专业学术团体、利益团体等。这类社会组织自身具有动态性、导向性和整合性的特点,对危机信息反应敏感及时,在应急管理和社区应急救援中可以有效聚集分散的公众,整合和调动民间资源。
(2)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机构、家庭、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从国家制度上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职业行为专业地位、工资薪酬、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规范和保障。我国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广泛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残障康复、婚姻家庭以及公共卫生、学校教育、就业服务、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领域。[60]
(3)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是应急管理系统中应急处置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社区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是否流畅,组织功能是否健全,对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延伸、扩展和成效有着直接影响。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紧急处置和善后管理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4)企业。企业在政府应急管理和社区应急救援中能够满足应急处置救援需求,主要提供了物资储备与运输、慈善资金捐助和灾后重建等服务内容。同时,应急管理也为企业的危机管理系统构建提供了经验和帮助。规范了应急预案体系,强化了应急设施建设,完善了安全生产布局。
(5)志愿者。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加相关团体,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在非本职职责范围内,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在发达国家由于制度保障完善、培训体系健全、沟通机制顺畅,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非常普遍,在救助灾民、维护秩序、提供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应急管理和社区应急救援的中坚力量。[61](www.xing528.com)
当前基层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种类较为丰富,并且在单一领域中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或应急处置经验,但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要求的“由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组成”[62]等规定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定位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社区各主体定位不准确,应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居民应急意识差、能力弱等问题直接影响了社区应急救援的开展。温志强、高静(2019)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应急救援的路径研究中得出社区各主体形成协同管理的应急救援体系(见图8-1)。
图8-1 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社区应急救援体系[4]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保证多元主体间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建设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基本满足社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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