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组织通常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需求为取向,由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参与,以公益或互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形态。社区社会组织有体育健身类、文化艺术类、公益服务类、休闲娱乐类等不同类型。社区居民因属地性、利益相关性参与社区社会组织融入社区这一地域性“生活共同体”中,成为社区治理最重要的主体之一。社区居民在各领域中潜在的人力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等,能够为社区应急救援及建设与管理发挥作用。因此,探究社区居民对社区应急救援的认知、自身建设程度、实际参与状况及意见反馈等都对社区应急救援与管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4]
社区应急重点是“灾前预防”,其次才是“事中救援”,而发挥作用的主角是社区居民。正如在奥斯本和盖布勒合著的《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一书中所阐述的那样:要建立“有预见性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即通过对社区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的制定,确定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事故的方案与措施。[42]从现有研究来看,国内外学界都较缺少对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应急救援的主体,在社区应急救援意识、认知、理解及实践参与方面的细致研究。国外学者更多关注在应急管理和危机管理中,社区应急救援的作用与功能。国内学者的研究涉及社区应急救援管理的专业化、系统性方向研究。如Sommer和Ove[45]以挪威联合救援协调中心为例,研究了应急救援组织的主要学习进阶过程,并指出,居民在社区应急救援中应具备的个体决策能力,包括个人经验、个体问题解决能力、个体应急知识储备及个体群体性反应等。当前,社区居民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化、安全应急技能不足、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过少等状况,也因此造成了共同体意识弱化的现象。加强社区居民对社区应急救援的意识、认知、理解与实践,以期重塑社区共同体意识和培育弹性社区,有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主人翁精神,推动现代社区多元治理的良性发展,以及社区应急管理与救援的组织实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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