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应急力量在常态化下,对公众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应急技能培训、应急实战演练,开展重大活动或者场所的安全保障活动;在应急状态下,协助政府,接受应急救援部署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救援、保障、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2019年在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答记者问:“社会组织是社会力量的重要主体。截至2019年一季度,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约82.6万家,其中社会救援领域的有1200多家。”另据2021年5月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的社会应急力量有1700多支,应急志愿者60多万人。”依据人员构成及专业特长开展水域、城市、空中等应急救援工作。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省开展应急救援的社会应急力量176支,其中有专职人员730人,救援队员12274人,志愿者19108人,专业特长主要涉及城市搜救、高空绳索救援、山地救援、水上救援、潜水救援、医疗救助和后勤保障等。
2020年2月,民政部印发的《关于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通知》(民社管函〔2020〕10号)中强调:“部管社会组织要在正确引导舆论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大数据展示平台显示,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我国共有社会组织88.851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7.2868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0.3391万个,基金会8258个。近10年间数量增长了3倍,且数量仍呈现上升趋势。2021年民政部举行第三季例行新闻发布会显示:全国共登记社会组织90多万个,其中社会团体近38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约52万家,基金会8600多家。[25]值得一提的是,从事防震减灾活动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应急力量,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这些救援类社会组织的数量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26]
曹海峰(2018)将救援类社会组织分为三类:专业类社会救援组织、服务类社会救援组织、综合类社会救援组织。其一,专业类社会救援组织的成员具备较高水平的专业救援技能,通常专注于某一类或某几类突发事件的事中应急救援,如海上救援、森林救援、山野救援等。其二,服务类社会救援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性质的社会组织,主要作用于应急救援事中和事后重建方面的筹措资金和物资、心理干预、灾后安置等善后工作,工作辐射范围广。在协助政府参与应急救援的全过程中,对比专业类社会救援组织,该类组织工作持续性比较长。其三,综合类社会救援组织对成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因此成员很多是退役的消防队员或军人。在事中的应急救援和事后的善后工作中,他们扎实的突发事件处置经验对应急救援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7](www.xing528.com)
从发布数据来看,社会应急力量发展迅速,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发展不协调、不均衡的问题:一是从各区域来看社会组织数量差异巨大。截止到2020年第三季度,社会组织总数在5万家以上的有4个省份,分别是排第一的江苏省,97091家;排第二的广东省,71912家;排第三的浙江省,70337家,排第四的山东省,59279家。社会组织总数在1万家以下的共6个省区市,分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天津市、西藏自治区。二是从类型来看,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相比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国仅有基金会8600多家,约占社会组织总数的0.95%。
针对社会应急力量的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胡正凯(2019)认为受到缺乏认证、缺乏经费保障、缺乏协作、制度建设缺失等一系列的制约,导致社会应急力量可信度低、管理混乱、信息不畅和难以持续发展等问题。[28]包军强等(2019)认为地震救援社会力量面临着经费保障和场地条件不足、相互间协调配合不够无法有效形成救援合力、队伍多而资源有限、政策措施空转不落地等突出问题。[29]钱洪伟等(2018)调查发现我国社会应急力量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4方面社会保障情况不容乐观,此外由于应急救援本身的高风险性,社会应急力量可投保的商业保险类型较少,购买商业险困难。[30]如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成立后开展了全省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工作,对省内社会应急力量的总体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认为浙江省社会应急力量存在管理不规范、救援能力有限、资金装备短缺和参与应急救援信息不对称、协调不顺畅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加强引导和规范。应该说上述浙江省社会应急力量存在的问题在国内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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