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应急力量的发展紧密联系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符合我国建立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改革方向。社会力量是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政府还是学界、业界都意识到其重要性,[4]也是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7]其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和救援,符合建设和完善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又能满足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
第二,应急管理部要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军队和武警部队为突击、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统筹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必然要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的特长和优势。(www.xing528.com)
第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专业救援技能,贯彻公益志愿性、安全性、专业性、协调性、属地性和可持续性原则,无偿为社会服务,在各类灾害的防灾科普、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等行动中发挥作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指导、管理的,履行社会责任、志愿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等服务的组织。尤其是基层的社会治理,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基层的社会服务水平,也符合中央关于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要求。[7]2019年在国新办召开的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介绍:“社会应急力量重点围绕规范有序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水平进行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配合有力、全社会参与的应急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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