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一词刚传入我国时,是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出现的,是一种与维持和发展身体的各种活动有关联的一种教育过程,与国际上理解的“体育”(physical education)是一致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其目的和内容都超出了原来“体育”的范畴。不同的群体和个人由于逻辑出发点及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体育”的理解与运用各不相同,其内涵也各有千秋。因此,近年来国内体育理论界对体育概念的研究颇有争议。由于思维模式的差异,体育学者在认识体育的本质上历经了“从模糊感性到追求精确与完美的理性”的过程。当我们将注意力从远离现象的抽象王国中拉回到现实之中时,注重对体育行为的体验,将会发现体育具有更丰富的表达方式,重视“动作符号”的意义以及语言文字对体育的“直观”呈现,将会使我们的认识由“体育是什么”的陈述方式,转变成“体育如何呈现”功能上的展示。[16]
体育最先呈现的首先在于教育,世界体育资料记载,“体育”一词最早出现在《爱弥尔》一书中。1762年,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卢梭在书中使用了“体育”一词来描述对爱弥尔进行身体的养护、培养和训练等教育过程。因此,“体育”一词的最初产生源自“教育”的功能。它最早的含义是指教育体系中的一个专门领域。在《体育大辞典》中体育的功能被定义为:“体育的效能,指体育对人类和社会所起的综合性作用,由体育本身的特点和社会的需要所决定,包括生物效能和社会效能两大类。”这个定义依然是从体育的功能上做的阐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需求使得体育功能得到不断拓展,并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特殊的结构和功能,具备了自我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也形成了自己的发展规律。所以又有人将体育定义为“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促进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文化活动”。这种“大体育观”将体育分为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三大部分,但却由于“学校”“竞技”“群众”三个不同属性的分类方法而没有得到诸多体育学者信服。[16]
随着世界上各种机构对于体育各具特色的认识与价值判断,对体育的功能也赋予了多样化的特征。联合国体育促进和平与发展办公室强调“体育是推进教育、健康、发展与和平的手段”。[17]将体育作为手段,伴随体育实践的深化,以及人们对体育功能认识的深入,在功能上就会得到多元化的拓展。(www.xing528.com)
从参与目的进行分类,就会衍生出不同的具有特色的二级概念,诸如养生体育、健美体育、医疗体育、娱乐体育、拓展体育等。尽管这些二级概念在学术界还存在争议,但是在体育应用中以此为分类却得到了公众较高的认可度。关于体育二级概念的命名,张洪潭认为,可以采用解释定语、再后缀“体育”一词的方式,“以单元领域为分类标准的概念,其语法特点是定语均为名词;以活动性质为分类标准的概念,其语法特点是定语的均为动词”。[18]张洪潭认为,以活动性质为分类标准的概念,目前合理确立的只有两个,即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前者是以改善体质为目的的强化体能活动,后者是以参赛夺标为目的的强化体能活动。按照张洪潭的分类方式,本书认为至少还存在另一个可以确立的体育的二级概念,即“应急体育”。将动词“应急”加上后缀“体育”形成的“应急体育”,就是以活动性质分类,是以生命安全为目的,在意识、行为上所做的预防性、应急性的强化体能的身体活动。应急体育在自然中能够直接促进人体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的过程,以提高机体活动水平,达到增强体质、回归体育本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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