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文选自《韩非子》第三十八篇《难三》,题目为编者所加。“智治”,是指执政者依靠个人心智来治理国家。韩非子认为这种做法费力而低效,只有抛弃“智治”,通过“法术”来治国,才是君主富国强兵的不二选择。
【原文】
郑子产晨出①,过东匠之闾②,闻妇人之哭,抚其御之手而听之③。有间④,遣吏执而问之⑤,则手绞其夫者也⑥。
异日⑦,其御问曰:“夫子何以知之⑧?”子产曰:“其声惧。凡人于其亲爱也,始病而忧,临死而惧,已死而哀。今哭已死,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奸也⑨。”(选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第十六《难三》)
【注释】
①子产,即姬侨,郑国贵族,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②东匠,街道名,子产居住之地。据太田方说。闾(lǘ),里巷的大门。③抚,轻轻地按着。御,驾驭车马的人。④有间,过了一会儿。⑤执,捉拿。⑥绞(jiǎo),用绳子将人勒死。⑦异日,另外一天。⑧夫子,古代对男子的尊称。⑨是以,所以。奸,奸情。
【品读】
子产与孔子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他是郑穆公的孙子,所以人们又称他为公孙侨。他在郑简公时被立为卿,于公元前543—前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最负盛名的政治家。子产在郑国为相数十年,仁厚慈爱,轻财重德,执政期间在政治上颇多建树,被清初学者王源赞誉为“春秋第一人”。
子产担任郑相期间,有次早晨出门,经过东匠闾时,听见有妇女在哭泣,便示意车夫停车,仔细倾听。不久,子产便派官吏去缉拿那名妇女,审问后得知她居然是谋杀亲夫的凶手。子产的聪明令世人折服,但是韩非子对子产的做法却不以为然。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子产是法家学派的先驱之一,他是管仲之后开始制定法典的政治家,其法典《刑书》公布了成文法,否定了秘密法,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刑书》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有利于法令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对后世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韩非子主张公开法令,正是继承了从管仲、商鞅以来的一派思想家,特别是子产的主张。他对子产并没有偏见,他所反对的仅仅是子产以智治国的具体做法。
韩非子认为,如果像子产一样,以亲自去听、去看的方法去探知奸情,那整个郑国能查出来的奸情就太少了。作为一国之相,子产不任用主管狱讼的官吏,不采用全面考察验证的政治措施,不致力于彰明法度,反而竭尽聪明、劳心费神地去探知奸情,这是最不可取的错误做法。世界上的事情纷杂烦乱,如果事事亲力亲为,即使再聪明的人也忙不过来,所以唯有借助一些事物来治理别的事物,才不失为既可行又高效的选择。韩非子从这个简单的道理出发,很自然地谈到了治理国家。一国之中,臣下众多而君主只有一人,所以他就需要依靠一些人来了解另一些人。这样一来,君主不劳累身体就可以办好事情,不使用脑力就可以探知奸情,事半而功倍,何乐而不为呢!(www.xing528.com)
庄子说“一雀适羿,羿必得之,威也;以天下为之笼,则雀无所逃。”(《庄子·庚桑楚》)意思是说,每一只飞过羿身边的麻雀,羿一定要射下它,那是骗人的话。其实,即使是神射手后羿,他也不可能射落所有的麻雀。那么,要捕捉所有的麻雀,只能另辟蹊径,想一个更为有效的办法——以天下作为罗网,唯有如此才能将麻雀一网打尽。
韩非子对于罗网的作用也是非常肯定,只不过他看中的罗网却是“法术”。在他看来,如果执政者不借重法令,仅仅依靠一己的主观判断作为察奸手段去治理国家,终将是南辕北辙。老子说:“以智治国,国之贼也。”(《老子·六十五章》)韩非子对《老子》颇为推崇,他在此借用老子的话来批评子产以智治国的做法。老子之时,天下大乱,统治者竞相运用智谋争权夺利,还不断发动战争以逞私欲,搞得民不聊生。所以他说君主凭个人智慧治理国家,对国家来说便是祸患。
准确地说,老子所说的以智治国,与子产的做法并不是一回事。但这对于韩非子而言却无关紧要,因为韩非子对《老子》一书的解读,已经脱离了道家的本来宗旨,而是站在法家立场上汲取养分,为我所用。因此,他借《老子》之言批评子产的目的,就是以其作为理论武器,在反对子产做法的同时完成自己以“法术”治国的理论体系。
【扩展阅读】
导言:韩非子批评子产,不过是将其作为“智治”的代表加以攻击,实际目的还是为了论证自己“法术”理论的正确性。客观而论,子产在我国历史上关于执政理念的重要影响是无法抹杀的,从“子产论政宽猛”的故事,我们便能窥见一斑。
子产论政宽猛
郑子产有疾。谓子太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太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太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憯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选自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卷第四十九“昭公二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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