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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品读:楚人卞和献璞,不屈服于困境的可贵品质

时间:2023-10-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献璞”通过楚人卞和向三代国君奉献玉璞的心酸故事,赞扬了他不屈服于艰难困苦,生命不息,努力不已的可贵品质。及厉王薨⑤,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⑥。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①璞(pú),包藏玉的石头。

《韩非子》品读:楚人卞和献璞,不屈服于困境的可贵品质

【题解】

本文选自《韩非子》第十三篇《和氏》,题目为编者所加。“献璞”通过楚人卞和向三代国君奉献玉璞的心酸故事,赞扬了他不屈服于艰难困苦,生命不息,努力不已的可贵品质。同时,更从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角度,阐明了“法术之士”推行法治所面临的巨大阻力。

【原文】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僇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选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第四《和氏》)

【注释】

①璞(pú),包藏玉的石头。②玉人,加工玉石工匠。相(xiàng),鉴定。③诳(kuáng),欺骗。④刖(yuè),古代一种砍掉脚的酷刑。⑤薨(hōng),死,古代专用于诸侯的说法。⑥泣,眼泪。⑦故,原因。⑧奚,何。⑨题,称呼。⑩理,加工玉石。⑪璧,平圆形中间有孔的玉,古代典礼时用作礼器,亦可作饰物。⑫急,急需。⑬“未为主之害也”,当为“未为人主之害也”,据陈奇猷说。⑭论,论定。⑮私邪,这里指自私邪恶的行为。⑯僇(lù),通“戮”,杀戮。⑰特,直。直与止意思相通。⑱擅断,专权独断。⑲近习,君主身边的侍从官员。卖重,卖弄权势。⑳萌,通“氓”,指百姓。浮萌,无业游民。游士,游说之人。危,危险。陈,通“阵”。倍,通“背”,违背。越,摆脱。周,合。据陶宪曾说。道言,这里指法术之言。论,论定。

【品读】

玉璧

先秦诸子大都善于运用寓言故事,而韩非子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非常擅长从历史事件和现实生活中选取素材,以短小而精到的故事形式来帮助说明自己想要表达的主旨。“和氏璧”就颇有代表性。楚国人卞和在荆山中得到一块貌似石头的玉,进献给楚厉王,不料玉匠鉴定为石头,卞和因为欺骗君王而被砍掉了左脚。厉王死后,武王继位。卞和又捧着那块玉璞去进献,玉匠鉴定的结果仍然是石头,于是卞和的右脚也被砍掉。武王死后,文王登基。无助的卞和抱着那块玉璞在荆山下哭了三天三夜。文王听说后,便派人去了解其中原委。卞和解释说他不是为脚伤心,而是接受不了宝玉被称作石头,忠贞的人被称作骗子。后来,文王让玉匠加工这块玉璞,最终做成一块精美的玉璧,命名为“和氏璧”。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氏璧”和“隋侯珠”这两个典故往往并用,前者讴歌了人对于自己理想与主张的坚信与执着,后者则弘扬了知恩图报的道德观念。但是韩非子的用意却并不在此。“和氏璧”的典故,在他笔下不过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推行法治的不易。

从情理分析,君主对于珍珠美玉的渴望是非常强烈的,就算当初卞和献的玉璞不够完美,对君主来说也没有任何损害,但还是在进献者付出双脚的代价后才认定是美玉,鉴定宝玉的困难由此可见一斑!而法治的实施与美玉的鉴定情形是非常相似的。在韩非子看来,“法术之士”暂时还没有被杀的原因,只不过是他们促成帝王之业的法宝(“法术”)还没进献罢了。(www.xing528.com)

如果君主运用“法术”,大臣就无法专权独断,近侍官员就不敢卖弄权势;国家推行法令,无业游民就得从事农耕,游说之士就得冒着危险去参军作战。因此,“法术”就会被臣下和百姓当成祸害,因为法治的推行将会影响到包括大臣、近侍、无业游民、游说之士在内许多社会群体和阶层的既得利益。从君主的角度出发,因为打击面过宽,反对者过多,在关系、人情、利益、治乱等众多因素堆积的天平上进行权衡时,君主根本不可能抛开大臣和百姓的意旨,去完全采纳“法术”之言。在这样的情势下,“法术之士”就算努力到死,他们的学说也将不会得到认可。

同样是为了得到认可,同样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故事“和氏璧”中的美玉最终得到了正名,而法治的实施却因为更为复杂的原因无法取得如此幸运的结局。

读史使人明智。历史不会重现,但是历史事件背后的逻辑与道理却会在时光河流中时时再现。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吴起由于在魏国无法实现自己的抱负,将目光移向了楚国。当时楚国的现状是大臣的权势太重,分封的贵族太多。吴起认为照这样下去,这些人就会向上威逼君主而向下虐待百姓,进一步导致国贫兵弱。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做出变革。那如何变呢?吴起向楚悼王建议,分封贵族的子孙到第三代时,就由君主收回爵位俸禄;其次,减少百官的俸禄,裁减多余的官吏,节约经费来供养经过选拔和训练的士兵。这样一来,既缩减了国库支出,又增强了国家的军事实力,可谓一举两得。假如楚国能够坚持施行吴起提出的政策,或许最终统一六国的就不会是秦国了,可惜历史没有假如。

另一位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遭遇并不比吴起幸运。商鞅本是卫国公子,后来辗转来到秦国。秦孝公时,在商鞅的建议下秦国建立了什伍组织,设置告密、连坐等制度,焚烧诗书,彰明法令,堵塞私人的请托而进用对国家有功的人,堵死了靠游说做官的途径,以奖励农耕和作战的方式来凸显农民和士兵的地位。面对历史的垂青,秦国抓住了机会。秦孝公实行了这些主张,君主因此尊贵安稳,国家变得富庶强大。与吴起之法在楚国执行一年不同的是,商鞅之法在秦国维持了八年。虽然相差仅仅七年时间,历史却在这貌似不经意的差别中决定了两个大国此后不同的走向。

其实,吴起和商鞅两人的主张在当时都是正确的,既然是正确的,那为什么一个被肢解,一个被车裂呢?估计每个读者心里都有一个巨大的问号。在韩非子看来,不论是大臣,还是百姓,他们反对变法的真正原因都是怕新法损害自己的利益。同时,韩非子更从广阔的社会背景出发,在点明“法术之士”是推行法治的核心力量之时,也为我们道出了他们不能挺身而出的根本原因:在大臣贪恋权势、小民安于动乱的战国时代,社会风气的败坏比楚悼王、秦孝公时期还要严重,而君主却没有楚悼王、秦孝公那样的远见卓识。以楚悼王、秦孝公那样卓越的才智和魄力,吴起和商鞅尚且不能避免惨遭酷刑的命运,在当时那样一个更为恶劣的政治环境下,“法术之士”又怎能冒着吴起、商鞅的危险来阐明自己的法术主张?这将是一个不存在任何悬念的答案。因为缺少了“法术之士”赖以生存的土壤,法治终将无法实行,社会混乱的局面也就无法改变,而君主成为霸主,一统天下的理想,也只不过是一枕黄粱。

【扩展阅读】

导言:“和氏”为我们勾勒出了一个极不利于“法术之士”的社会背景,如实反映了实施法治的艰难程度。而在“韩非子对堂溪公”中,韩非子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了其法治思想中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精神,那种放眼天下、不拘小我的胸怀,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然。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些人,人类的历史才得以一步一步地,更接近公平。

韩非子对堂溪公

堂溪公谓韩子曰:“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二子之言已当矣,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

韩子曰:“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选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第十七《问田》,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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