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选择操作是重要的基础操作之一。在设计中要选择一个对象,可以将鼠标指针移至该对象上并单击鼠标左键,从而选中该对象。重复此操作可以继续选择其他对象。要选择多个对象,还可以使用选择条中的矩形选择工具或套索选择工具。
当多个对象相距很近时,可以使用“快速拾取”对话框选择所需的对象。其方法是将鼠标指针置于要选择的对象上保持不动,等到在鼠标指针旁出现3个点时,单击便可打开图1-27所示的“快速拾取”对话框。其中列出了鼠标指针下的多个对象,从该列表中指向某个对象使其高亮显示,然后单击便可选择它。另外,用户也可以通过在对象上按住鼠标左键,等到在鼠标指针旁出现3个点时释放鼠标按钮,此时系统也弹出“快速拾取”对话框,然后在“快速拾取”对话框的列表中指定对象。
在使用“快速拾取”对话框时,可以巧用该对话框中的相关按钮,如“所有对象”按钮、“构造对象”按钮、“特征”按钮、“体对象”按钮等。这些按钮起到选择过滤器的作用。例如,单击“体对象”按钮时,对象列表中便只列出相关的体对象以供用户快速选择,如图1-28所示。
图1-27 “快速拾取”对话框
图1-28 使用“快速拾取”对话框中的“体对象”按钮
使用图1-29所示的“选择条”工具栏(简称选择条)配合选择对象是很有用的,因为在“选择条”工具栏中可以指定选择过滤器,设置选择方式。(www.xing528.com)
图1-29 “选择条”工具栏
用户也可以设置在图形窗口中单击鼠标右键时使用迷你选择条,如图1-30所示。使用此迷你选择条可以快速设置选择过滤器等。在图形窗口背景中单击右键时,此工具条与视图快捷菜单一同显示。
图1-30 迷你选择条
要取消选择对象,按住<Shift>键并单击选定对象。另外,按<Esc>键可以清除当前选择的所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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