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取缔封停滇池面山采石场工作(1998~1999年)。1998年7月,西山区区委、区政府从保护昆明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改善西山形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大局出发,牺牲了眼前经济利益,做出了封停面山采石场的决定,向全区发出通告,对封停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分别提出了实施方案。水土保持部门介入到封停工作,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至1999年1月28日,西山区全区封停了滇池面山57个采石场和52个土制石灰窑。
第二阶段取缔封停西山风景区内的采石、采矿点(2003年1月)。2003年1月14日,区政府召集区水务、矿办、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领导,对2003年1月13日《人民日报》第五版《是谁让“睡美人”遍体鳞伤》的报道作了通报,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3天内封停西山风景保护区内的所有矿点,以实际行动回应好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1月15日,区封停现场工作组进入碧鸡镇,对封停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和安排布置,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封停措施。1月16日,区现场封停工作组分为两个小组,经过调查取证后,分别对12个矿点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各个矿点接到停工通知后立即停止生产并撤出机械及人员。各矿点业主在接到停工通知书后均表示服从政府封停决定。
第三阶段,取缔封停海口镇面山采石场(2003年8月)。(www.xing528.com)
2003年8月,根据有关群众举报海口镇白鱼口、浪泥湾、蒋凹等地存在滇池面山采石的活动,破坏滇池自然景观的现象,西山区区委、区政府下定决心彻底封停海口镇辖区内的滇池面山采石场。西山区政府迅速组成了领导小组及联合调查执法组,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小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向13家采石场送达了《责令停止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上述采石场从保护滇池、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立即停止其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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