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发育中的胚胎或胎儿对电离辐射高度敏感。辐射对发育中的胚胎或胎儿可能产生的效应,有两种需要考虑,这就是发育异常(确定性效应)和在儿童期或成年期发生癌症(随机性效应)。
辐射照射对胚胎或胎儿的效应,取决于照射发生相对于受精的时间以及总的吸收剂量。器官形成期和胎儿早期的辐射危险最大,妊娠的中期危险稍微小一些,晚期危险最小。应当注意,对于宫内照射,值得关注的辐射剂量为胚胎或胎儿(而不是孕妇)的吸收剂量。
(一)确定性效应
月经来潮后的头10天,射线对妇女没有危害,因为在这段时间内不会受孕。在植入前期(受精后0~10d)和植入期(受精后10~14d),受精卵植入到子宫内膜中,卵泡开始形成,此期间所发生的任何效应都会发生“全或无现象”,胚胎中细胞数很少且其性质尚未分化,这些细胞受到损伤的后果是使之不能着床或造成胚胎死亡,也可能通过全能干细胞的增殖而使胚胎不受任何影响,通常认为此阶段的细胞损伤更可能的是引起胚胎死亡而不是对活产儿产生随机性效应。受精后第3~8周(主要器官形成期)受照可导致畸形、白内障和生长缓慢。妊娠第8~25周中枢神经系统对辐射特别敏感,甚至可能引起严重的智力迟缓(SMR)。第8~15周的危险大于第16~25周。
上述效应是典型的确定性效应,根据动物实验估算,对人类的阈值范围是0.1~0.2Gy。没有证据证明妊娠8~15周内,在短期内受到小于0.1Gy的照射,能产生致畸效应。胎儿受照后,诱发儿童期致死性恶性肿瘤也是胎儿照射关注后果之一。有证据表明:受照胎儿在10周岁之内发生的儿童白血病和癌症的危险度增大,其危险度略高于成年人的危险度,即2.3×10-2Sv-1,发生超额癌症的危险度持续到儿童期以后。胚胎或胎儿受照后辐射诱发癌症的危险度与儿童期大致相同,远远高于成人期。妊娠前3个月的危险度高于后6个月期间所观察到的危险度。
宫内照射可导致儿童不同程度的智力损害,其严重程度随剂量而增加,直至认知功能严重迟钝。程度较轻的智力受损表现为智力测验得分随剂量增加而降低、身体发育主要特征的发生时间有改变、学习成绩受影响及对癫痫发作有易感性。在妊娠8~15周于子宫内受照射时,活产儿智商(IQ)曲线均匀地向低分向平移约30IQ单位·Sv-1。
ICRP第90号出版物对新发表的出生前受照动物实验数据、人类胚胎和胎儿辐射生物效应的再评估数据进行了汇总和审议,总体而言是对其第60号出版物中宫内照射健康危险判断的强化和补充,为ICRP 2007年建议书的相应评估结论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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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胚胎受照射剂量与儿童智力的损伤
(二)致癌效应
胎儿受照后,诱发儿童期致死性恶性肿瘤也是胎儿照射关注后果之一。有证据表明:受照胎儿在10周岁之内发生的儿童白血病和癌症的危险度增大,其危险度略高于成年人的危险度,发生超额癌症的危险度持续到儿童期以后。妊娠前3个月的危险度高于后6个月期间所观察到的危险度。
鉴于现有数据的局限性,ICRP 2007年建议书无意于推算出生前照射的终身癌症危险标称系数的特定值,而支持其第90号出版物的判断:可以合理地假定,这个危险最多是全体人群危险的3倍。据判断该宫内受照的危险不大于儿童早年受照的危险,第60号出版物对此未作明确判断。
(三)遗传效应
2009年,英国健康保护局(HPA)估计,出生前受照剂量为25mGy(高剂量诊断性照射)时,胎儿出生后其头两代后代遗传性疾病的绝对超额危险约为0.012%,远低于该国人群先天性缺陷的自然危险(1%~6%),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遗传效应严重程度的变化范围很大。一种效应是产生导致第一子代遗传疾病的显性突变。在这种情况中有的对受患个人极为有害,这时会威胁到生命。它们主要发生于受照后的第一、第二子代。染色体畸变也能引起儿童的先天畸形。隐性突变对最初几个子代的影响很小,但后代的遗传损伤的总数是增加了。还有许多有害的情况在人类中有相当大的发生机会,并且是由遗传因子与环境因子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它们称为多因素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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