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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受众,心理需求与创作技巧

时间:2023-10-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0]广播电视受众,是广播听众和电视观众的总称。在播音创作活动中,受众又是接受的主体。受众的心理要求、接收规律,决定着播音创作技巧的恰切运用。这一方面要求创作主体提高交流水平,把握好多向性交流;一方面又要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受众仍是在收音机前和电视机前。现场参与者仅仅是一小部分,这些参与者也是为了共同完成为收音机、电视机前观众服务的任务。

广播电视受众,心理需求与创作技巧

广播电视传播过程中,“受众是广播电视节目的接受者和服务对象,但他们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积极的、主动的信息寻求者。受众总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因素去寻求、选择和理解信息。受众在主动寻求信息过程中,不是兼收并蓄所有信息,而是有选择地接触、注意、理解、记忆。选择的标准包含社会因素(如社会的信息环境文化规范、受众所处群体等)和受众个人因素(如受众的价值观、信息需求、兴趣、情绪等)。受众的信息取向对广播电视的传播过程与效果有很大的制约作用”。[10]

广播电视受众,是广播听众和电视观众的总称。在播音创作活动中,受众又是接受的主体。

广播电视受众有以下特点:由于广播电视节目的直观性、通俗性和传播渠道的多样性,其受众较其他传媒队伍庞大;由于广播电视节目大多直播,受众对传播内容的参与程度高;由于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伴随其他行为收听、收看,受众的接受行为具有伴随性,多数处于半接收状态。(www.xing528.com)

受众,在播音创作活动中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它是创作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受众既是创作主体的传播对象,又是创作主体的服务对象。受众的心理要求、接收规律,决定着播音创作技巧的恰切运用。播音内容技巧中对象感的运用,外部技巧中停连和重音的确定,语气和节奏的把握,都与创作主体对受众的判断有很大关系。

在播音创作活动中,受众反作用于创作主体的形式是多样的,这种多样性,决定了创作主体与受众交流形式的多样。有的创作活动,受众不在面前,创作者必须要有对象感,同想象中的观众与听众交流,用这种对象感刺激播讲愿望,激发交流感情。有的创作活动,部分观众在现场,创作者既要同现场的观众交流,又要同收音机电视机前的观众交流,使得交流具有了多向性。这一方面要求创作主体提高交流水平,把握好多向性交流;一方面又要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受众仍是在收音机前和电视机前。现场参与者仅仅是一小部分,这些参与者也是为了共同完成为收音机、电视机前观众服务的任务。所以,播音创作的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没有变,无论何时、何种情况下,创作者都要牢牢把握对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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