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以父系家长为中心的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所依托的社会结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社会虽发生过种种变迁,但以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制度及其遗存和变种却长期保留着。这种以宗法为特征的社会结构定式,对阳原风俗产生了长期的、重大的影响。
阳原当地人群对血缘关系的高度重视,明显地反映出宗法观念的影响。亲属称谓系统十分繁复精细,它不仅与其他民族一样,纵向分上下辈分,而且在父母系,夫妻系等同辈横向方面,也有极其严格细微的区分。这种繁杂的称谓方式,实际上是表现了血缘亲疏和系别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之间的关系、财产的继承和分配等,正是由称谓表示出来的血缘关系,以及由此确立的男女、长幼的不同地位而排定的。
从传统的社会生活看,亲属集团乃至村落社区的多种民俗活动大多是围绕血缘关系这一轴心展开的,如红白喜事,节日祭祀、祭祖、庆典等。异姓男子常常通过“结义”的方式结成“干兄弟”,异姓女子“结拜”成“干姐妹”。师徒间以父子相称,徒众间以兄弟相称。人们认为,通过某种仪式使非血缘的关系转化为象征性的血缘关系,就能够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和凝聚力。(www.xing528.com)
在宗法观念影响下,数千年来,“孝亲”情感一直在社会观念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时时重复做的一件大事是对去世先祖的隆重祭奠和顶礼膜拜,以此祈求祖先保佑后人人丁兴旺,家族昌盛。人们认为其他神灵都不如祖先神尊贵,因而有条件的都建有祠堂或家庙,各家都奉祀祖先牌位,而定期举行祭祖仪式则是民间最重要的信仰活动。在阳原,一个人如果不祭祖先,那是没有立足之地的。“孝亲”的另一表现是对在世长辈的顺从和孝敬。在人们心目中,“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源头,正如《孝经》中说的:“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因此,“百善孝为先”成为社会公认的准则,而“无父无子,六亲不认”的人,则为众人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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