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通过努力可以减少发生。
(一) 加强索赔原因的预测和分析
监理人应该是有经验的工程管理者,所以监理人应加强索赔原因的预测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或减少索赔的发生。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在承包合同形成过程中,一方面监理人应协助发包人签订一个完善的合同,包括恰当划分标段、起草完善的招标文件、详细分析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合同谈判、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完善合同条款等,尽量将由于合同缺陷、合同规定不明确等导致索赔的原因消灭在初始阶段,比如通过增加附加条款对合同某些条款进行补充,做好分标以减少承包人之间的相互干扰等;另一方面协助业主选择好承包人,因为承包人的诚实性、信誉、工程经验、履约能力等都会影响索赔的数量,信誉不好、履约能力不强、工程经验不足等都会导致索赔事件数量的升高。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面监理人应及时提醒并督促发包人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避免给承包人提供索赔的机会,比如督促发包人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尽快协调处理测量基准问题等;另一方面监理在起草文件、发布指令、答复请示时,也应注意工作的正确性、完备性和严密性,避免造成索赔机会。
(二) 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合同是规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正确理解合同规定,是双方协调一致地合理、完全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施工合同通常比较复杂,因而“理解合同规定”就有一定的困难。双方站在各自立场上对合同规定的理解往往不可能完全一致,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某些分歧。这种分歧经常是产生索赔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都应该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以便尽可能在诚信的基础上正确、一致地理解合同的规定,减少索赔的发生。
(三)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减少造成索赔的干扰事件的发生(www.xing528.com)
监理人应对合同实施进行有力的控制,通过合同监督和跟踪,可以及早发现可能造成索赔的事件,及时处理,避免索赔的发生。比如,加强设计审查的力度,及时发现设计的不足或错误,避免因设计变更而造成索赔;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跟踪,避免或减少由于抽样检查或工程复查引起的索赔等。
(四) 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
做好日常监理工作是减少索赔的重要手段。监理人应善于预见、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够在某些问题对工程产生额外成本或其他不良影响以前,就把它们纠正过来,就可以避免发生与此有关的索赔。对工程质量、完工工作量等,监理人应该尽可能在日常工作中与承包人随时保持协调,每天或每周对当天或本周的情况进行会签,取得一致意见,而不要等到需要付款时再一次处理。这样就比较容易取得一致意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分歧。做好了协调工作,就可以建立良好的合作氛围,合同实施顺利,相应的索赔事件就减少,即使发生,也容易协调解决。
(五) 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虽然从合同上讲,监理人没有义务向其提供帮助,但从共同努力建设好工程这一点来讲,还是应该尽可能地提供帮助。这样,不仅可以免遭或少遭损失,从而避免或减少索赔。而且承包人对某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索赔机会,还可能基于友好考虑而主动放弃。
(六) 建立和维护监理人处理合同事务的威信
一方面监理人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如尽量减少错误指示,提高决策的正确性等;另一方面,监理人自身必须有公正的立场、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是建立和维护其权威的基础。发包人应该积极支持监理人独立、公平地处理合同事务,不予无理干涉。承包人应该充分尊重监理人,主动接受监理人的协调和监督,与监理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果承包人认为监理人明显偏袒发包人或处理问题能力较差甚至是非不分,他就会更多地提出索赔,而不管是否有足够的依据,以求 “以量取胜”或 “蒙混过关”。如果监理人处理合同事务立场公正,有丰富的经验知识、较高的威信,就会促使承包人在提出索赔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只提出那些有充分依据的索赔,“以质取胜”,从而减少提出索赔的数量。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该从一开始就努力建立和维持相互关系的良性循环,这时合同顺利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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