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是指已完工的工作面经覆盖后将无法查看的任何工程部位和基础。这些将被覆盖的部位和基础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承包人应进行自检,确认已符合合同要求后,再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一)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人应按通知约定时间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二) 监理人未到场验收的处理
监理人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人未及时派员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人延期验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www.xing528.com)
(三)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人按承包人通知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后或监理人未到场验收而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由承包人认真作好现场记录自行覆盖后,若监理人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视其重新检验结果确定。若重新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则由承包人承担;若重新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则由发包人承担。
(四) 承包人私自覆盖的处理
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人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无论检查的结果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均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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