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要求,以及自身的实际能力、经营条件和管理水平编制投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报送。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般应包括:
(1)投标书综合说明,工程总报价。
(2)按照工程量清单填写单价分析、单位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总造价、三材用量。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选用的主体工程和施工导流工程施工方案,以及参加施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型号清单。
(4)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的主要组织保证和技术措施。
(5)计划开工、各主要阶段(截流、下闸蓄水、第一台机组发电、竣工等)进度安排和施工总工期。(www.xing528.com)
(6)参加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单。
(7)工程临时设施用地要求。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者,允许在投标书中另作声明。投标时未作声明,或声明中未涉及的内容,均视为投标单位已经接受,中标后,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违背招标文件的附加条件,或在中标后提出附加条件。
投标人在规定投标内容以外,可以附加提交 “建议方案”,包括修改设计、更改合同条款和承包范围等,并做出这类变更的报价,供招标单位选用。在投标书面上应注明“建议方案”字样。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或接受“建议方案”。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认真校核,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投标保证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然后按投标须知要求封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在截标之前送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设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投标书。在接受投标书时,应注意检查投标书的密封、签章等外观情况以及投标保证,并封存在密封箱内。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有权对其已递交的投标书通过信函进行修改或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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