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格预审的目的
资格预审是在工程项目正式招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调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承担并完成该工程项目。一般竞争性招标项目都要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项目,也要进行资格后审。
通过资格预审,要达到下列主要目的:
(1)通过资格预审,了解投标者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
(2)通过资格预审,择优选择在财务、技术、施工经验、信誉等方面的优胜者参加投标。
(3)通过资格预审,首先淘汰那些不合格的投标者,只邀请那些合格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减少评标的工作量。
(4)通过资格预审,对那些不合格的投标者来说,可以节约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及参加投标的费用。
(5)通过资格预审,可以排除将合同授予不合格投标者的风险,为发包方选择一个优秀的投标者中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应当注意,《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二) 资格预审的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建 [1995]130号)规定,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通知)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文件,并向招标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 (副本)及会计事务所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企业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企业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3)近2年承建的主要工程情况(要附有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评定意见)。
(4)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已中标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www.xing528.com)
(5)近2年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方应在资格审查前首先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文件:
(1)工程概况和合同条款要点。
(2)对投标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3)资格预审文件说明。
(4)要求投标者填报的各种报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表、财务状况表。
(5)工程主要图纸。
(四) 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报告
首先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招标方代表、财务、技术方面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招标方代表担任。评审委员会下设:综合组、商务组、技术组等。
评审要求:①完整性;②有效性;③正确性。
评审内容:①财务方面,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②施工经验方面,是否承担过类似于本工程的项目,特别是本工程具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以及过去施工过的工程数量、规模;③人员方面,投标者所具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能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特别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情况能否满足要求;④设备方面,投标者所拥有的施工设备能否满足工程的要求。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响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响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工程项目概要;②资格预审简介;③资格预审评审标准;④资格预审评审程序;⑤资格预审评审结果;⑥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名单及附件;⑦资格预审评分汇总表;⑧资格预审分项评分表;⑨资格预审详细评审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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