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关系是反映财产流转关系,是一种有着产生、变化和消灭的动态过程。合同终止就是反映合同消灭制度的,因而又称为合同的消灭。所谓合同终止,是指因一定事由的产生或者出现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换言之,合同的终止就是在一定的事由出现后合同不复存在。《合同法》第6章将合同的终止称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终止后,合同的从权利或者从债务也随之消灭。如抵押权、质权等担保方面的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履约完毕,合同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这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正常状态。
(二)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事由之一,具有下列特点:①合同的解除是对有效合同的解除;②合同的解除必须具有解除的事由;③合同的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而实现;④合同的解除产生终止合同的效力并溯及地消灭合同。
合同解除具有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基本方式:
(1)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议解除合同的方式。《合同法》第93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当然属于协议解除,而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的解除,也是以合同对解除权的约定为基础的,可以看作一种特殊的协议解除。在附条件的合同中对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及其效力进行了解释,对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而言,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即告解除。
(2)单方解除。合同的单方解除(也可称法定解除),是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合同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就可以终止合同效力的解除。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为: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 债务相互抵消
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债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消既消灭了互负的债务,也消灭了互享的债权,因此抵消是合同之债消灭的原因。(www.xing528.com)
抵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②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种类、品质相同;③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④双方互负债务均不是不得抵消的债务。
(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提存是在因债权人的原因而难以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的行为。债务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后,即发生债务消灭、合同关系消灭的后果。因此,提存是合同消灭的原因。
在下列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②债权人下落不明;③债权人死亡而未确定继承人;④债权人丧失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监护人;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
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发生债务消灭的单方行为。因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的债务得以免除,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免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法。
(六)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七)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终止,如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债,该公民死亡,又无继承人及遗产,则合同终止。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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