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的概念
《牛津词典》(Oxford Dictionaries)对“behavior”的解释为“The way in which one acts or conducts oneself,especially towards others”(某人表现自己或表现出来的举止方式,尤其是对他人或在他人面前表现出来的举止方式)[1]①。《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行为的释义为“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活动”[2]②。显然,上述两个定义中的“行为”都是指人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是有意识或有目的的。有意识或有目的的行为,与无意识的行动不同,后者是身体的细胞和神经对于刺激的反射作用和不自觉的反应。哲学学者王海明[29]将“行为”与“合行为”进行了区分:行为仅为具有大脑的动物所有,是有机体有意识地为了什么所进行的活动;合行为是一切生物都具有的反应,是有机体无意识地为了什么所发生的反应。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30]在其巨著《人的行为》中指出,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他将行为定义为:“见之于活动而变成一个动作的意志,是为达成某些目的,是自我对于外界环境的刺激所做的有意义的反应,是一个人对于那个决定其生活的宇宙所做的有意识的调整。”这个定义反复强调了人的行为的意识性和目的性。概言之,本研究中的行为界定为:人有意识或为了什么目的所进行的活动。
2.行为的结构
人类行为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在结构:原动力、目的和手段。目的是人有意识地为了达到的结果,手段是有意识地用来达到某种结果的某种过程,原动力则是已经深化到超越了目的层次的行为目的的原因[29]。人类行为的这三个内在结构得到了心理学家的认同:人类的行为,是基于特定的欲求、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并选择各种各样的手段去实现目标的活动[31]。举例来说,野外生存的人有捕猎动物的行为,其目的是获取食物,手段是制作工具或设置陷阱,而原动力则是食欲。
3.行为的分类
从上面“行为”概念的内涵可知,“行为”的外延十分广泛。为了研究的需要,经常需要将行为进行分类。分类的方法多种多样,划分的依据不同,分类的结果就不同。(www.xing528.com)
依据行为的反射活动的条件性,生物学领域通常将行为分为本能和学习两大类[29]:本能是无条件目的反射,也就是有机体先天固有而又受意识支配的活动;而学习是条件目的反射,也就是有机体后天习得而又受意识支配的活动。例如,狗寻找食物是本能,是无条件目的反射,是先天固有而又在意识支配下的活动;而狗吃掉在地板上的肉而不吃盘中肉是学习,是条件目的反射,是后天习得而又在意识支配下的活动。
依据行为所属的领域,行为又可以分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军事行为、教育行为、体育行为、医疗行为、犯罪行为等。
依据考察的粒度,行为又可以分为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个体(indi-vidual)是指单个的微观个体,行为描述从个体的层次来进行;群体(group)是指两个或更多互动并相互影响的人[32],行为考察是从群体的层次来进行。
此外,根据关注的侧重点,人们一般还重点区分出领导行为、市场行为、经营者行为、消费者行为、组织行为和管理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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