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实际上是在一个非常强大的公办教育体系中,或者说在公办教育的夹缝中重新产生的。”原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说。的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某一个地方新建公办学校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地的需求,于是民办教育逐步成长起来。而现在,我国提出构建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迫切需要不只一种形式的教育来满足人们的多元化需求。民办教育可以自主管理、经费来源灵活、用人制度简明快捷、决策便捷等一系列优势成为迅速发展的契机。
第一,高度的办学自主权有利于学校全身心投入教育。相较于公办学校而言,民办学校具有高度的办学自主权。学校管理者可以从文山会海之中解脱出来,从繁重的行政检查压力中解放出来,将有限的精力用在最重要的教育工作上。同时,学校管理者对于学校的未来发展方向有绝对的话语权,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按照科学的教育规律,不受外界干扰。这为学校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为教师“潜下心来教书、沉下心来育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二,激烈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学校自我突破与超越。学生来源不固定、教师待遇不稳定,未来方向不确定等因素激发了民办教育工作者强烈的危机意识与质量意识,对于他们来说,质量是民办教育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本,没有优质的教育做后盾,民办教育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就会在激烈的教育竞争中失去优势。民办学校不仅要与公办学校竞争,还要与其他同类民办学校竞争,生存的艰难促使民办教育管理者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让他们深刻明白,要保持在激烈的教育竞争中占据优势就必须不断突破与超越,必须在教育管理上下功夫,在教学改革上求突破,在教育质量上求生存。正是因为这种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让民办学校保持强劲的发展劲头,以及旺盛的生命力。(www.xing528.com)
第三,合理的分配制度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福利待遇是重要的杠杆,对于教师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直接与工作量、教学能力、教学成绩等实质性的内容相挂钩,从根本上保证“公平公正”,教师可以感觉到自己的付出与经济收入成正相关,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劳不得。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待遇稳定不同,民办教师的待遇更具有有效的激励性。总体而言,教师得到的工资并不取决于职称、年限、奖励,参考更多的是教师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学实绩。
第四,合理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激活教师的长久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在主动给学校放权的同时,也加强了学校教育发展的考核评价,通过评价规范学校的行为,引领学校的发展,促使学校锐意改革,不断突破,从而实现学校的稳步发展。同时,民办学校管理者要积极向公办学校学习,用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与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来保证教师的个人发展与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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