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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与现代民主法治的区别及其影响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家思想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韩非为了推荐、贯彻他的法家思想,居然提出要打倒儒家、墨家、纵横家,连商人也要打倒,还不许开办学校。

法家思想与现代民主法治的区别及其影响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法家思想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法律的作用;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己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治国之道;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如上所述,他们自以为是立于不败之地的。照他们所说,第一个必要的步骤是立法。韩非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通过这些法,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这样办,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关于治国之道韩非曾写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韩非子·显学》)对于韩非的上书,不被韩王及众大臣所采纳。这次韩非的上书就是后来被称为《五蠹》的文章。这是韩非的代表作之一。但是不论用今天的眼光还是当时的眼光来看,这都是一篇不合时宜的“极左言论”。韩非为了推荐、贯彻他的法家思想,居然提出要打倒儒家、墨家纵横家,连商人也要打倒,还不许开办学校。这样的“极左”政策,除了“四人帮”专政期间曾经被吹捧之外,试问哪一个君王会采纳?所以有人说:韩非是一个“空头理论家”,不是一个真正的政治家,也有一定道理。玩儿政治,绝不是韩非这样的“老实人”所能胜任的。政治家不讲究什么“人情”、“信用”:昨天还碰杯互祝健康呢,今天就能拉下脸来,吩咐“拉出去砍了”;昨天说过的话,今天也可以不承认。韩非是个书呆子,他可没有这样的“两面派手法”。如果他是个“政治家”,就应该不动声色,先把政权、至少是相位拉到手: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在那个年代,有权也就有了一切。可惜,他不会玩儿阴谋。在这个问题上,他绝对不如李斯!(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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