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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碳排放分配原则:人均排放量与GDP碳排放强度混合成果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有的初始分配机制中免费发放的部分主要采用按人均碳排放量分配或按GDP碳排放强度来分配,或结合二者的混合分配原则。在国际平台进行分配时,考虑被分配国人均排放浓度,单位排放浓度越高,所获得配额越多。要求发达地区的人均排放量由现有的较高水平逐渐下降,而不发达地区的人均排放量由现有的水平慢慢上升。

实施碳排放分配原则:人均排放量与GDP碳排放强度混合成果

现有的初始分配机制中免费发放的部分主要采用按人均碳排放量分配或按GDP碳排放强度来分配,或结合二者的混合分配原则。

1.人均碳排放量原则

按人均碳排放量原则进行分配追求了一种平均主义,在每人初始都有排放碳权的基础上,考虑到不同人的生产方式不同继而会排放不同浓度的温室气体。在国际平台进行分配时,考虑被分配国人均排放浓度,单位排放浓度越高,所获得配额越多。在国内进行分配时,考虑各地区人均排放浓度,但这种方式忽略了不同地区人口基数不同所带来的影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发展中国家大多为高碳排放型产业结构,但发展中国家的人口也较多,在相同人口密度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单位碳排放浓度是较高的。但受现实情况影响,由于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基数大,这样会导致发展中国家获得的配额较少,而发达国家虽排放少,由于人口较稀薄,获得的配额也较多。这样就显得分配有失公平了。该方法分配方程如下:

其中,为i区域获得的配额数量,Q为总配额数量,为i地区人口碳排放浓度,P为被分配地区人均碳排放浓度的总和。

2.GDP碳排放强度分配原则

按GDP碳排放强度分配旨在强调将碳权分配给生产过程中产出碳排放量较大的单位,以单位产值的排放量为衡量标准,较好地保证了不同产业结构对碳排放量需求的足量供给,进而保证全球有限资源下国际分工合作下即能够尽量达到总产出的最大化,又能将碳配额以更符合实际排放比例的形式分配到相应的生产单位。但这种分配方法有可能使得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产业在获得了足量配额后能较为简单地完成减排任务,缺乏内在的减排动力,继而对排放的现状和环境起不到很好的改善作用。该方法分配方程如下:(www.xing528.com)

其中,为i区域获得的配额数量,Q为总配额数量,为i地区GDP排放浓度,G为各地区排放浓度总和。

3.人均碳排放量和GDP碳排放强度的混合初始分配原则

为了能够同时追求公平与效率,将按人均碳排放量和GDP碳排放强度混合分配方式进行加权平均进行分配,实施人均碳排放量和GDP碳排放强度的混合初始分配原则。要求发达地区的人均排放量由现有的较高水平逐渐下降,而不发达地区的人均排放量由现有的水平慢慢上升。进而使得在长期的分配过程中既能保证发达地区的经济不会出现发展断层,又能使得其在不同阶段积极地开展减排活动进而调整自身的排放水平。而对于不发达的地区使得参与主体能有符合自身产业结构的排放权。这种分配方法较容易被发达地区和发展中地区共同接受,也能更充分地体现出国际减排平台上不同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分配方程可设置如下:

其中,为i区域获得的配额数量,Q为总配额数量,为i地区人口碳排放浓度,P为被分配地区人均碳排放浓度的总和,为i地区GDP排放浓度,G为各地区排放浓度总和,A>0,B>0且A+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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