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领域的变化
与碳权市场相关的政策一旦发生变化,将会直接影响碳权交易市场中的供需变化,进而导致价格的波动。根据董文学(2013)的观点:“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具有人为创造供给和需求的特性。这些都是源于人类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变暖这一科学判断和共同认识,使得人类不得不通过包括碳交易机制在内的各种机制来减少碳排放总量水平。同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是世界各国在碳排放问题上经济和政治进行博弈的结果。”然而当不同地区共同商议上限的规定及分配制度时,尤其是国际平台上国与国的竞争,各国都会从利己的角度出发为自己谋得成本尽可能少的政策。而不同国家的发展程度不同,无论是工业发展、经济发展、制度发展等都各有不同,诸如美国这样的帝国由于其经济实力强盛迟迟不加入《京都议定书》,作为一个高碳消费的大国,这严重影响了全球碳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并加强了碳权交易价格的波动性。不同的发达国家之间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相互不断施压,导致应承担责任的国家没有尽本分承担责任,而具有巨大减排空间的发展中国家却难以顺利推进减排进程,处于发展中国家广阔的减排空间和在国际平台上承担的责任与发达国家不同,发达国家在话语权及定价权方面不断对发展中国家施压,进一步强化了碳市场的不确定性。
碳排放权是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共同商议下的政策性产物,参与国均应遵守其规章制度,各参与国下属的地区也应当遵守本国政府制定的减排规则。而政府通过对配额的上限进行调整、减排机构的设置、减排技术的开创和推广、减排融资机构的设立与支持等措施都会影响到整个市场的总体减排水平及碳权在该市场的稀缺性,进而影响参与主体对碳权买卖的决策,从而影响碳权价格。政府所制定的减排政策中各企业应遵循的能耗、技术、排放、准入、对产权的保护标准等均会影响碳排放权的交易发展情况。
而不同地区碳权的初始分配额度的数量、分配方式及储存规定均决定着碳权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在EU-ETS启动初期,市场上发放的配额总量超出了纳入企业总排放量的一截,而指标发配过多的结果就是碳排放成本低,企业无需减排就可完成任务。当时的EUA价格从开始的30欧元每单位跌到了10欧元每单位左右。减排的机制和市场相当于架空于原来的市场上,并没有发挥任何实质的作用。可见过量的分配对价格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市场的存在失去意义。而导致过量分配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分配方式的问题,当政府选择直接对市场进行某一数额的分配时,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过量的分配或者不足量的分配情况都容易发生。通过拍卖来增强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并通过公开竞价来控制碳权的价格是后来被众多碳权市场采用的初始分配手段之一。拍卖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资源流向最被需要的地方,使市场价格能更有效率,同时拍卖能够增加政府的收入,进而为政府的低碳建设和基金设立提供帮助。政府对碳权的初始分配方式决定了企业获得配额的成本,进而会影响企业采取的完成减排任务的策略,并通过在市场上的行动影响碳权的价格。对碳权储存的规定主要是描述了碳排放权配额是否能够跨期储存以及可以跨期多久储存。碳配额能否跨期储存决定了碳配额在期末是否依然具有市场价值,由于减排通常都具有阶段性的任务,一个阶段结束后需要对配额总量进行调整,于是配额是否能跨期储存对每一阶段末尾碳权价格的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并关系着下一期市场开始时的碳权价格。通常来说,允许碳配额可以跨期储存能够使得后来的碳价格趋于稳定,其波动范围也逐渐变小,不会出现集中平仓致使价格大跌的现象。同时为了保证碳权总配额阶段性的有效控制,跨期储存的期限应当有一定的额度上限,并对可跨的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以便政府控制和回收。
2.环境领域的变化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环境问题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政治问题,而碳排放权正是在这样一种转变过程中的产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碳权同时具有环境资源的属性,也具有经济社会的属性。碳权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环境的变化。
随着全球温室效应的不断加剧,森林覆盖面积的减少、沙漠化的加剧、海平面的上升、耕地的流失等问题均成为了人类发展的障碍。而环境的不断恶化会进一步加剧能源的耗损速度,并且反作用在温室效应上产生协同效应,进而使得碳排放更为棘手,碳权在需要被进一步控制的前提下导致无法大量供给的同时无法立刻降低需求,这将会导致碳权价格的波动更为剧烈,从而对碳排放权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但人类的环保观念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也在不断加深,保护环境的主观能动性正在不断增强。这种意识会促使人类在一定程度上主动克制对碳排放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消耗,并且会不断增强使用环保能源的意识,从而缓解温室效应给人类带来的减排负担。为此,在这种意识的长期影响下,人类的行为也会逐渐发生变化,无论是从环保角度还是利益角度都会通过减排来降低自身对碳权的需求,而碳权的价格波动就在这两种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博弈中不断的波动。
3.气候的变化(www.xing528.com)
Chevallier(2009)对英国、德国、法国几个国家进行了气温变化与碳权价格相关的研究,研究表明气温的忽冷忽热会使碳权的价格上升。Carlo CARRARO(2009)等指出碳排放权额度的需求主要受到经济增长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气温的过高或过低会增加人们对电力的需求,尤其是温度出现异常变化的时候。夏天的过高气温会增加空调使用的频率且人们会将空调温度设置得更低,冬天的气温过低也会导致天然气和热量使用增加。人类的不适应会使得能源的需求急剧提升,进而使得碳排放量增加,使得碳权的需求增大。而降雨不规律也会影响碳排放权的价格,诸如暴雨、飓风、洪涝等灾害的出现会使得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量大增,导致碳权配额增加,进而从供给的角度影响了碳权价格的变化。而当降雨量不足、干旱频发的时候,由于水库供水不足,大量的发电厂只能用化石燃料供电来保证电力供应,进而增加了碳排放量。而发电涡轮需要大量的水资源进行冷却,当热浪持续过久导致发电涡轮无法冷却时,发电厂只能停止发电进而导致关闭。
4.能源市场的变化
能源是人类进行生产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自然资源之一,并且随着人类长期无节制的使用正在变得越发的稀缺。随着各国的经济迅速增长,能源价格也在不断的上涨和波动。而以石油、天然气为首的能源的不断消耗会加大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进而影响碳排放权的需求量从而影响到碳权市场的价格,故从理论上来说两个市场应当存在一定的联动性。Kannen(2006)表明天然气价格的上升会引致电价和碳排放权的价格上涨。Bunn和Fezzi(2007)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英国的电价、天然气价及煤炭价格的波动与碳权价格的波动有一定的联系。使用过程中会排放温室气体的能源的使用土要集中在发电、钢铁等刚性碳排放量较高的行业和领域,它们的耗损量与碳排放量密切相关。根据许帅(2013)的观点:“一般电力部门以煤或天然气作为原料来发电,而两种原料的成本不同、产生的碳排放量也不相同,据统计,使用煤炭发电的单位发电量释放的二氧化碳是天然气发电的两倍,采用煤炭发电的碳减排成本高于天然气发电的碳减排成本。因此当天然气与煤炭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时企业将做出采用天然气发电还是使用煤炭发电的生产决策。通过改变企业的碳排放量,随之改变碳配额的供求状况,进而影响碳价格。当该类能源的需求上升,能源价格就会上涨,碳排放量也会随之增加,而减排能力不能突然发生质变,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就会逐渐加大,碳排放权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就会呈现上涨的走势,反之亦是如此。”
5.经济发展的变化
不同国家的经济增长的动力是不同的,但在发展过程中都无法避免高碳排放的时期。工业结构的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变化相辅相成,只有更雄厚的资金、更先进的技术才能转变生产方式,而只有更高效的生产方式才能促进经济增长。而这种工业结构与经济增长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全球对碳排放的需求也会相应的有所改变。长期来看,宏观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需求,进而影响碳价格。在全球经济都高速增长的时候,人们热情高涨、百业待兴,社会需求大,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对化石能源的需求也会剧增,而大部分还未转型的传统能源型企业对碳排放的需求就会增加,但长期来看,当经济增长到一定程度促使工业结构发生质变时,全球对碳排放的需求就会进入革命性的降低。所以如何在需求的大幅波动中控制价格的变化是政府管制需要处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全球经济进入衰退期时,如2008年金融危机带来的大萧条,企业的生产规模也会收缩,甚至有部分企业会倒闭,进而导致生产的下降、对能源需求的减少,进而导致对碳排放的需求下降。在供给缺乏弹性的市场下,这种变化同样将引致剧烈的价格波动,进而挫伤减排的积极性。而在局部的碳排放市场由于企业的积极研发和技术创新带来的对需求量的质变也同样的会对碳供需关系产生影响,从而导致碳价格产生波动。
借鉴我国学者董文学(2013)的描述:“全球的环境问题和世界各国的减排政策归根结底都会对各国的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政策因素和环境因素等因素是影响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的间接因素,经济因素才是影响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的直接因素。最直接的表现是就是碳排放权的供给和需求这两个经济因素。供需关系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基本因素。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也是由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经济因素共同决定和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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