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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成果-园林植物保护及养护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植物检疫是一项世界性的植物保护工作。对外检疫又称国际检疫,由口岸动植物检疫部门负责实施。对内检疫又称国内检疫,主要包括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邮包检疫等。农业部2006年3月发布的检疫对象有:菊花滑刃线虫Aphelenchoides ritzemabosiSteiner&Buhrer、腐烂茎线虫Ditylenchus destructor Thorne、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 similesThorne、瓜类果斑病菌Acidovorax avenae subsp.citrulliWillems et al、柑橘黄龙病菌Candidatus liberobacter asiaticum Jagoueix et al、柑橘溃疡病菌Xanthomonas axonopodis pv.citriVauterin et al;香蕉镰刀菌枯萎病菌4号小种Fusarium oxysporum f.sp.cubenseSnyder&Hansen Race 4、苹果黑星病菌Venturi

植物检疫成果-园林植物保护及养护

植物检疫又称为法规防治,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政府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进入和(或)传播而由官方采取的所有措施”(FAO 1997)。植物检疫是一项世界性的植物保护工作。从国际来看,多数国家都开展了植物检疫工作,并从卫生防疫发展为今天的动物和植物检疫。早在1660年农业上开始立法,当时法国里昂地区禁止传入小麦秆锈病,提出铲除转主寄主小檗植物的醋栗。1907~1914年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先后制定了“危险病虫法案”、“植物检疫法案”、“进口植物管制法”等。我国早在1935年10月根据《商品检疫法》制定了《植物病虫害检疫实行细则》;1949年后,植物检疫有了新的更大的发展,特别是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简称《检疫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植物检疫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对防止危险性病虫的输入输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园林植物检疫的目的和任务

1.植物检疫的目的

植物检疫工作的基本属性是强制性、预防性和针对性,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特别是本国、本地区尚未发生,或者虽已发生但仍局限在一定范围的危害性病虫草害,以此来保护本国或本地区植物生产的安全和植物生态系统的稳定。

植物检疫是伴随着植物引种而来的。随着国内外植物种质资源引种或交换日益增多,一些在引入国或引入地区内不存在的病、虫、杂草等危害物可能随种植材料被传入,一旦蔓延,将给整个生态带来很大后患。园林植物检疫如同一个“过滤器”,既要防止危险性的有害生物随园林植物及其产品传播,又要让人们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园林植物及其产品正常流通,二者必须统筹兼顾,不可偏废。

2.植物检疫的任务

植物检疫一般分为对外检疫和对内检疫。对外检疫又称国际检疫,由口岸动植物检疫部门负责实施。主要包括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旅客携带物品检疫、国际邮包检疫等。对内检疫又称国内检疫,主要包括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邮包检疫等。根据现行植物检疫法规,国内的森林植物(园林植物)检疫工作由各省、地、县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负责。

(二)园林植物检疫对象

1.检疫对象的概念

植物检疫对象不同于一般病、虫、草害的,它是由国家通过法令来规定的。《植物检疫条例》第四条有明确规定:“凡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应定为植物检疫对象。”

这个规定概括了制定检疫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①必须是目前仍然在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病虫草害;②必须是能对农林生产造成严重为害的病虫草害;③必须是主要随同植物及其产品进行远距离传播,适应能力强,防治困难的病虫草害。

2.我国园林植物病害的检疫对象(www.xing528.com)

我国园林植物检疫对象是农业部发布的《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中为害园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种类,林业部发布的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补充检疫对象,以及对外签订的植物检疫协定、协议、贸易合同中规定的应检病虫。

目前被列入我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原微生物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类有:①真菌类:栎枯萎病菌Ceratocystis fagacearum(Bretz)Hunt、榆枯萎病菌Ceratocystis ulmi(Buisman)Moreau、橡胶南美叶疫病菌Microcyclus ulei(P.Henn.)Von Arx.、咖啡美洲叶斑病菌Mycena citricolor(Berk.& Curt.)Sacc.、苜蓿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ablo-atrum Reinke&Berth;②细菌类:梨火疫病菌Erwinia amylovora(Burrill)Winslow et al;③病毒类:可可肿枝病毒Cacao swollen shoot virus、椰子致死黄化类菌原体Coconut lethal yellowing MLO(Lethal yellowing disease of coconut plant);④线虫类: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S.&B.)Nickle、鳞球茎茎线虫Ditylenchus dipsaci(Kuhn)Filipjev、椰子红环腐线虫Rhadinaphelenchus cocophilus(C.)J.B.Goodey。

二类有:①细菌类:苜蓿萎蔫病菌Clavibacter michiganensis subsp.insidiosus(McCulloch)Davis et al、香蕉细菌性枯萎病菌Pseudomonas solanacearum(E.F.Smith)Smith(race 2)、甘蔗流胶病菌Xanthomonas campestris pv.vasculorum(Cobb)Dye;②病毒类:香石竹环斑病毒Carnation ring-spot virus、椰子死亡类病毒Coconut cadang-cadang viroid、李属坏死环斑病毒Prunus necrotic ring-spot virus。

农业部2006年3月发布的检疫对象有:菊花滑刃线虫Aphelenchoides ritzemabosi(Schwartz)Steiner&Buhrer、腐烂茎线虫Ditylenchus destructor Thorne、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 similes(Cobb)Thorne、瓜类果斑病菌Acidovorax avenae subsp.citrulli(Schaad et a.)Willems et al、柑橘黄龙病菌Candidatus liberobacter asiaticum Jagoueix et al、柑橘溃疡病菌Xanthomonas axonopodis pv.citri(Hasse)Vauterin et al;香蕉镰刀菌枯萎病菌4号小种Fusarium oxysporum f.sp.cubense(Smith)Snyder&Hansen Race 4、苹果黑星病菌Venturia inaequalis(Cooke)Winter、苜蓿黄萎病Verticillium albo-atrum Reinke&Berthold;李属坏死环斑病毒Prunus necrotic ringspot ilarvirus。

3.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分

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对发生地区已比较普遍的检疫对象,则将未发生地区划为保护区,在保护区内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入。

在疫区内根据植物检疫对象的传播情况、当地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采取封锁、消灭措施的需要来划定,其范围应严格控制。疫区划的太小,不能有效地防止检疫对象的传播,增加了检疫对象的危险性;疫区划得太大,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疫区内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只限在疫区内种植、使用,禁止运出疫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出疫区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批准,调出省外的,应经农业部批准。

疫区内的检疫对象,在达到基本消灭或已取得控制蔓延的有效办法以后,应按照疫区划定时的程序,办理撤销手续,经批准后明文公布。

(三)植物检疫的范围

我国《检疫法》总则和有关条款明确规定,进出境植物检疫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①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和携带、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包括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植物的种子、种苗包括盆栽、绿化和观赏树苗,果树苗木、砧木、接穗、插条、块根、块茎、鳞茎,花卉、蔬菜种子,花粉、植物组织或细胞培养材料、试管苗,多肉植物繁殖材料以及中药植物种苗等;②装载容器和包装物,包括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货物装载容器,携带或邮寄包装物品;③运输工具,包括来自植物疫区的轮船、飞机、火车汽车。与植物种质资源进出境有关的各种进出境装载运输工具,均属检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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