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是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一个标志。职称结构是指教师中初、中、高级职称的比例。它是衡量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状况的尺度之一,也是反映教师队伍整体教学和科研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到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为优化职务结构,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中教授、副教授岗位占专任教师编制总数的比例一般为15%~25%。”调查获知,被调查的七所高职院校体育教师队伍中具有助教职称的有28人,占其总教师数量的42.42%;具有讲师职称的有30人,占其总教师数量的45.46%;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有8人,占其总教师数量的12.12%;具有教授职称的则是0人。具体调查结果见表5-4。
表5-4 高职院校体育教师职称结构表(N=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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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4中可以看出,七所高职院校体育教师队伍中教授、副教授岗位占专任教师编制总数的比例为12.12%,不符合《意见》中提出的正副教授比例占到15%~25%的要求。从教师职称结构的调查结果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比例是0∶12.12∶45.46∶42.42,与正常比例1∶3∶4∶2不符合,教授无人,而副教授偏少,讲师、助教人数偏多,职称结构明显不合理。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大多数高职院校步入高等院校行列时间短,高级讲师为原中专学校的最高职称,而进入高校序列之后需要将高级讲师转评为副教授后才能晋升为教授,从而晋升教授时间就被延长;二是受外语、计算机水平合格证的限制,以及硕士学位的教师不能正常申报教授等限制,高职院校部分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不能顺利晋升;三是各高职院校普遍重视专业课教师,在晋升教授职称时往往会控制体育教师;四是高职院校部分体育教师认为晋升为副教授职称已经很满足,不再追求教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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