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代音乐的发展演变
这一时期经历了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呈分和不断、文化多元整合的世态。秦朝转瞬即逝,但在音乐方面首设了乐府。乐府作为音乐机构,其宗旨是以收集、整理、加工民间音乐及管理宫廷音乐,组织祭祀、宴飨等场合的乐舞表演。乐府作为一种诗歌体裁,是指秦汉时期可以入乐歌唱的诗歌或模仿乐府风格的作品。乐府的产生起到了保护民间音乐的作用,促成了汉代民间音乐的繁荣,对其后音乐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代由于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文化得到了发展,音乐发展很快,世俗音乐的潮流不断发展壮大。此时期出现了相和歌、鼓吹乐和百戏等音乐形式,它们对当时音乐艺术的全面发展起着推动的作用。相和歌是汉代北方兴起的一种歌曲形式。相和歌的高级形式是大型的歌舞套曲——相和大曲。魏晋南北朝时期,相和歌发展成为清商乐。鼓吹乐是从汉代始受北狄乐影响而在汉代形成的器乐形式。百戏是古代民间表演艺术的泛称,指流行于两汉的各类竞技杂耍、幻术以及乐舞、俳优戏等,后与散乐同。汉代宫廷舞蹈有建鼓舞、七盘舞、鼙舞、巾舞、巴渝舞等。汉袭秦制,乐府真正的发展是在汉代以后。
汉代重要的乐器有琴、排箫、笛、篪、筘、角、箜篌、琵琶、阮、铜鼓、锣等。古琴至战国末年已发展了1 000多年。作为文人重要标志的琴,已确立了七弦十三徽的形制。并出现了许多重要的琴家,如司马相如、刘向、桓谭、蔡邕、蔡琰等。汉魏时期学术思想的特点是“独尊儒术”,音乐思想上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提倡“德音和乐”。魏末的嵇康音乐思想极为独特,写有《声无哀乐论》,认为音乐不能表达人的喜怒哀乐的情感。《声无哀乐论》是我国古代具有代表性的音乐美学论著,其中涉及音乐的本质、音乐的功能、音乐的审美感受等内容,与儒家所提倡的音乐思想,构成了封建社会中音乐思想两大潮流的源头。乐律学方面,汉代京房创有六十律,是为弥补三分损益律之缺憾,并发现以管定律的缺点。
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长期处于分裂的局面,我国南北方音乐分头发展。北方受西域音乐影响较多,诸如龟兹乐、西凉乐、高昌乐、康国乐、安国乐、疏勒乐、天竺乐等“胡乐”大盛。一些西域的演奏家如琵琶高手曹婆罗门、曹僧奴、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苏祗婆等进入北朝宫廷。南方则清商曲(分无声歌与西曲歌)、百戏与故事歌舞盛行。在文人中,琴乐有重要地位,传世有《碣石调·幽兰》等琴曲。《碣石调·幽兰》传自南朝梁丘明,现存的曲谱是唐人的手抄本,是我国目前所见到的最古老的文字谱。其他如筝、笛、阮也受文人重视,而篪、笳、箜篌、方响、铜钹、羯鼓等也是乐队中的重要乐器。音乐理论此时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在乐律学方面,西晋的荀勖创有笛律(即管的管口校正),南朝何承天创有十二等差律,南朝钱乐之与沈重按汉代京房的路子各创制一个三百六十律。这些对中国乃至世界的律学史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二)唐代音乐发展的演变(www.xing528.com)
隋唐结束了我国内部长期混战的局面,统一了中国,国家的统一与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长安成为国际性文化名城,是亚洲许多国家的音乐文化交流中心,为音乐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创造了条件。统治者实行了比较开明的政策,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使得国家富强、生活内容丰富。隋唐时期,宫廷音乐达到极盛的局面,传统音乐得到发扬光大。
唐代音乐机构众多,有大乐署、鼓吹署、教坊、梨园四类。宫廷音乐有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后又分为坐部伎与立部伎。唐代多部伎内容丰富,是各族人民所共同创造的新的风格和民族形式的音乐,为唐代燕乐的高度发展奠定了基础。唐代音乐表演大都集器乐、歌、舞于一体,故后世研究者基本上将其归于唐大曲,如《霓裳羽衣舞》。大曲乃中国古代大型乐舞套曲,尤指汉魏相和歌、六朝清商乐、唐宋燕乐的大曲。它们几乎都是兼有器乐演奏的大型歌舞曲。唐代还出现了燕乐,是统治阶级宴会时所用音乐的统称。唐代的宫廷燕乐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音乐文化的最高成就,它来源于汉族传统音乐的不断积累和汉魏以来外族音乐的大规模输入,因此继承性和兼容性是其突出特点。唐代燕乐中歌舞音乐占重要地位,有重要的法曲与大曲。宫廷还在歌舞杂戏、参军戏、依仗与宴飨时也用鼓吹。在民间,作为民歌的山歌、小曲很盛行。曲子的出现是自隋代开始,它是民间歌曲流传到都市之中,受到市民和文人的欢迎,并得到专业乐工和诗人的进一步加工所形成的较高形式的民歌。曲子有两种创作形式:一种是“由乐定词”,即所谓填词,如《长相思》;一种是“依词配乐”,即所谓自度曲,如《阳关三叠》。作为说唱音乐的变文在寺院中盛行,并又发展到民间。目前在敦煌藏经洞仍保存着我国最早的说唱本子。但更重要的是,唐代变文在我国民间说唱音乐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隋唐时期,随着各民族及中外音乐文化交流的密切,出现了不少外来乐器。在唐十部乐中就有60余种乐器。羯鼓是唐代宫廷重要的乐器,号称“八音之首”。此时期出现了轧筝、奚琴两种早期的拉弦乐器。琵琶、古琴独奏也有很大发展,出现了许多优秀的演奏家与名作,如琵琶演奏家有白明达、裴神符、康昆仑、段善本、李管儿等。唐代古琴家中已形成吴声、蜀声、秦声、楚声四大流派。琴家陈康士的《离骚》一曲影响较大。古琴谱已由初唐的赵耶利、晚唐的曹柔等人将南北朝以来的文字谱逐渐改变并定型为“减字谱”。
隋唐时期,乐律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乐学进展很快,出现燕乐二十八调、八十四调理论。燕乐二十八调是唐代宫廷燕乐所用的宫调体系,与隋代八十四调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八十四调是隋代的万宝常、郑译根据苏祗婆“五旦七调”理论发展而来的。八十四调的提出建立了我国古代宫调理论中较为完整的体系。此时期同时还有犯调、移调等方法。而在音阶上,此时古音阶、新音阶、俗乐音乐并用,使音乐形态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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