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移民的能力建设,不是简单的能力获得问题,而是原有能力的破坏和特定条件下的能力再造问题,这其中除了需要正规的教育和培训外,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社会网络、社会资本,以及移民区域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等[7],这些共同构成了移民社会和谐发展的条件。对于移民社会资本的培育,政府应逐步创造有利于库区移民建立、扩展其社会网络的制度环境,如建立相关部门对移民的帮护制度、吸纳移民代表进入接迁地村干部成员等正式组织,同时鼓励移民与接迁地居民一起积极开展各种民间组织[8],除此之外,完善各种保障体系,创新扶持方式,对移民长期发展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对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实施统一的扶持政策,标准为600元/(人·年),期限为20年。《后期扶持意见》有3种扶持形式:资金直补、项目扶持、资金直补和项目扶持两者结合。经过反复调研、广泛征询意见后,湖北省政府对库区移民确定了资金直补和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对原迁移民采取资金直补,对增长人口实行项目扶持。湖北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后,各安置区在移民迁入后迅速组建专班对口帮扶到户,及时落实移民生产用地和菜地,移民户户通上了水泥路、自来水、电话和有线电视,多数安置点建成了村级活动室和锻炼娱乐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移民安置区的基础条件,缓解了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现实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有助于移民更快地完成身份转换,适应新生活。但是移民依然面临一些发展难题,如移民区环境容量不足,移民和原住村民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矛盾,移民返迁等,因此,应尽快出台丹江口库区移民后扶工作指导意见,完善相关后扶政策促进移民区发展稳定。
提升移民参与后期扶持项目的能力。作为项目扶持的受益者,移民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自身利益实现的程度。针对移民整体参与意识薄弱、参与能力不强的现实,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提高移民的参与能力。明确移民的主体地位,通过各种途径,让移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他们在移民法律关系中与政府部门具有同等地位,在项目扶持框架内是一种平等协商关系。针对移民参与不足和参与异化的问题,大力开展移民教育活动,着力提升移民的文化程度、认知水平、谈判技巧、解决矛盾和协调矛盾的能力,从而全面提高移民的参与能力。规范移民参与行为,加强移民大局意识、参与规则的培训,使移民正确认识、合理使用国家赋予的参与权利,真正参与维护自身利益,达到后期扶持的目标。[9](www.xing528.com)
探索产业扶持方式。《后期扶持意见》规定的后期扶持资金中,其中直补资金可以直接提高水库移民人均收入,项目扶持资金大多用于通水通路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但项目扶持资金中并没有用于产业扶持的资金,仅在项目资金的兜底条款给产业扶持方式提供了发展的空间[10]。对于移民来说,后扶项目扶持中的产业扶持是具有“造血”功能的扶持方式。应在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的基础上,即在继续实施直补资金扶持和基础设施扶持的同时,资金、政策逐步向产业扶持偏移。产业扶持对于同一扶持对象、不同扶持项目并是不是资金的一次投入,而是循环的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可持续的资金投入,对移民长期可持续发展潜力具有重要意义。可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适度选择发展较好的经营实体业主或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移民个体先行试点。
完善移民社会保障建设。要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远发展问题,在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后期帮扶的同时,还需逐步为水库移民特别是老年移民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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