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体系
2004年9月,孝昌县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2005~2006年的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和2006年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孝昌县委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县政府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9月,孝昌县印发了《关于孝昌县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23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动员大会。并三次派人到甘肃、河南、江苏、山东、绵阳等地学习考察,借鉴外地成功经验。
2005年12月,省水利厅、孝感市人民政府以鄂水利计复[2005]255号对《孝昌县节水社会建设规划报告》进行了批复。在此基础上孝昌县进一步出台了《孝昌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试点实施方案》《孝昌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意见》、《孝昌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孝昌县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孝昌县水利工程水价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孝昌县城区地下水开采管理办法》和《孝昌县水功能区划》等规范性文件,为建设好节水型社会提供了保障措施。
(二)强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为确保全县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解决城区水资源匮乏与用水严重浪费的矛盾,特别是自备井用户随意打井取水,逃脱监管的问题,2008年全面开展了取缔城区自备井工作,对全县21家自备水源取水户经过严格审核,取缔了12家不符合取水条件的取水户,保留了9家,并按规定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加强了水质管理,对全县大中型水库、河流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城区所有单位、居民以及郊区村组的供用水、自备水水质和排污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调查,定期在城区取地下水进行水质化验。
(三)价格调控,体制机制创新
孝昌县全面完成“两部制”水价改革工作任务,调整了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了自来水价格,对各类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使用水户自觉节水惜水。改革农业灌区供水管理体制,实行“两步制”水价,农田基本水费为每公顷51.75元,农户灌溉按计量水费每吨征收0.04元。(www.xing528.com)
孝昌县在全省第二家挂牌成立了县水务局,履行对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职能,并将原由水务、城建两个部门管理的建利公司整体划归为县水务局管理,对乡镇供水公司进行了收购,形成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成立了县节约用水办公室,隶属于县水务局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在全省县级行政区域首开先河。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全县按乡镇设置了乡镇水利管理站,并配备了水利助理。制定《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水利工管单位按公益型、准公益型、经营型进行分类改革。
(四)加大投入,全面启动节水工程载体建设
孝昌县节水型社会在全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配套项目建设。在试点期,完成节水工程13处,累计完成投资1.82亿元。
近年来,孝昌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推广微灌、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2010—2013年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喷灌工程43.75公顷,改善灌溉面积6 253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 600公顷,新增节水能力3 687万立方米,新增粮食及经济作物生产能力1.16万吨。实施了观音岩水库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徐家河灌区东干渠建设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试点了富民畈、白沙花西节水增效项目,完成了白沙、花西、邹岗、陡山等乡镇近6 667公顷土地整理,增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止2013年6月,全县共投资13 808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9处,解决了34.19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大了城区供水,投资3 200万元实施金盆水库引水工程,城区日供水能力达到5万吨。实施了西山生态修复项目,澴河橡胶坝工程,水资源监测信息系统,污水处理工程等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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