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湖北省从严要求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城市(包括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加速建设,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强度有所下降,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十一五”期间,全省建成投入运营污水处理项目46个,在建项目1个,实际建成污水处理规模为447.39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配套管网5 497.3千米,规划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目标为70%,实际污水处理率为81.95%。但水污染防治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1)污水处理县域发展不平衡,设施运行负荷率偏低。个别县城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相当部分市(县、区)管网配套尚未跟上污水厂的建设步伐,导致污水厂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偏低。设市城市与未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和运行负荷差别巨大,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1.95%,县城仅为41.73%,设市城市污水运行负荷率为74.9%,县城仅为47.5%[14]。
(2)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污水平总体上偏高。据2012年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报告,2012年,湖北80个县(市、区)中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呈现如下分布:小于1千克/万元有31个县(市、区),1千克/万元~3千克/万元的有26个县(市、区),3千克/万元及以上的有23个县(市、区),三类县域百分比分布见图3-6。
由图3-6可知,80个县域中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小于1千克/万元的县域仅占38.8%,大于1千克/万元的县域占到61.2%,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大于3千克/万元的县域占到28.8%,且多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县(市、区),总体上处于县域经济排名的第三方阵,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减排的压力较大。
(3)污水再生利用未引起足够重视。污水再生利用进展缓慢,“十一五”期间规划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达到43.61万吨/天,实际只达到6.5万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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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2012年湖北80个县域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占比情况
(4)总氮、总磷、石油类等污染物未纳入总量排放的控制要求。湖北主要水库、城市内湖不同程度出现水体富营养化,其根源主要为氨氮、总磷等污染物的超标排放[15],而这类污染物未纳入总量排放的控制要求。
(5)部分地方地下水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对于地下水质量的监测,湖北目前还没有定期发布公报,2011年湖北全省地下水资源量为251.92亿立方米,约为地表水资源量(725.41亿立方米)的三分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大中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农业开发区,地下水污染不断加重,防治已刻不容缓。地下水污染源主要有三,工业污染、城镇垃圾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目前主要呈现为重金属污染。[16]《2011年武汉市水资源公报》表明武汉市地下水质量在枯水期整体表现为较差,甚至极差。如2011年,武汉市全新统孔隙承压水质量枯水期分极差、较差两级,以极差为主(82.4%);上更新统孔隙承压水质量枯水期分优良、良好、较差三级,以较差为主(60.0%);碳酸盐岩类裂隙岩溶水质量枯水期分优良、良好、较差三级,以较差为主(50.0%)。
未来10-20年是湖北省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的时期,城镇化率将进一步提高。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对于尚无污水处理设施或者现有设施能力不足的城镇,需要通过新增设施建设,提高当地污水处理能力,改善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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