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县域经济在“一主三化”方针指导下,即: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加速推动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城乡快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逐步呈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局面。2012年,80个县域单位城镇人口达到2 028万人,乡村人口2 593万人,平均城镇化率43.9%,农民人均纯收入7 851.7元,位列中部第一,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 917元),全社会社会保险参保率94.5%。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城镇化水平偏低。全省县域城镇化平均水平比全省城镇化率平均水平53.5%相比低9.6个百分点,更远远低于沿海发达省份60%左右城镇化率。80个县域单位中城镇化率在50%以上的14个,城镇化率在40%—50%之间29个,城镇化率在40%以下的37个,县(市、区)城区常住人口多在10~20万人之间,反映出县域的城镇化水平依然不高,对人口的集聚能力,特别是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有限。除县域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落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有待加强外,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与当前用工要求有差距,就业不够充分也是主要原因。(www.xing528.com)
县域之间的差距较大。80个县域单位中Ⅰ类20个县(市、区)大多聚集在武汉、宜昌、襄阳、黄石、荆门、随州等市周边,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经济较为发达,国土面积占全省县域的23.5%,常住人口占全省县域的31.2%,2012年创造了全省县域48.2%的生产总值、51.2%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Ⅲ类20个县(市、区)主要分布在鄂西、鄂西北山区,国土面积占全省县域的29.6%,常住人口占全省县域的18.3%,2012年创造的生产总值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不足全省县域的十分之一。[10]Ⅰ类20个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9 871.8元,Ⅲ类20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5 38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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