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辩旨在揭示对手的论据存在谬误或不足,所以主要针对证据,使用最广泛的方法是检验“证据是否正确?”和“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分论点?”下面列出的问题是更为具体的检验标准。
❖ 对事实证据的检验
1.对手提出的事实本身是否前后一致?
2.这些事实与其他已知的事实是否一致?或者这些证据是否看起来有些不寻常,像被特意“挑选”出来的?
3.事实证据是否足以支持由此得出的结论?
4.事实的陈述是否准确?
5.事实是否用高质量的证明文件进行了核实?信息源是否有资格了解和报告事实?
❖ 对观点证据的检验(www.xing528.com)
1.该观点的来源是否合格?该消息是否来源于所谈论主题的专家?该消息来源是否有偏见?这位专家的观点是否一贯准确?
2.所引用的引文是否公正地表明了引文作者的真实观点,还是“从上下文中摘取”或以其他方式歪曲了此人的观点?
3.该观点与该权威人士的其他论断是否一致?
4.权威人士提出该观点的根据是什么?因为观点是建立在逻辑推理基础上的,得出观点的推理过程也需要经过检验。
总之,针对证据的攻辩仅限于对证据正确性和充分性的检验。但是辩手仅仅靠比对证据,是不会成就高质量的辩论的。我们发现,不论辩手水平高低,他们都容易将攻辩局限于双方证据的比对上,并满足于此。例如,在政策性辩题的辩论中,要通过一项关于健康保险的联邦计划,正方认为有必要推行强制性健康保险,并用证据支持这一论点。其证据是:在A和B城市,大部分老年人享受的医疗服务严重不足。反方可能反驳说,有证据表明,在C和D城市,老年人受到很好的照顾,因此没有必要推行强制性健康保险。这种无效的证据比对导致证据毫无根据地跳到核心论题上,忽略从证据到分论点或者证据含义的推理论证过程。如果缺失对论证过程的辩论,如果分析迷失在对成堆的笔记卡片的单纯比较上,那么,正如某些批评家所指出的那样:“这样的学生辩论赛将是教育的失败。”证据之间的关系应表明问题确实存在。随之而来的论证应该沿着这样的路线推进:首先,确认目前问题是否严重和紧迫,是否存在解决的必要;其次,问题是否为一直以来固有的;最后,正方是否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靠的解决方案。
一名常驻美国最高法院的《纽约时报》记者曾对辩手在全国辩论赛中的表现进行评价。这名记者的批评是,辩手在辩论赛中总是爱比对证据,而不去用心探究证据的含义。辩论赛中辩论双方各自站在辩题立场的两端,互相展示己方的证据卡片,比较强弱,直到最后其中一方的卡片不足,“输掉”辩论。该记者认为,这看似玩笑但并不完全是玩笑。
对辩论而言,证据固然至关重要,因为它建立在论据逻辑性的基础上。但这并不是说,在任何有争议的核心论题上,每一方都会有丰富的证据。证据的比对并不能成就高质量的辩论。另外,对证据的意义和冲突证据的意义进行推理分析,辩论发言才能展现其真正的分析价值。这就是为什么即使你方可能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也仍然可以针对对方的论据展开辩论。你可以合理地分析和攻击对方根据证据推理出的结论存在缺点和错误。最强的辩论,往往不是关于某一证据的辩论,而是围绕证据如何衔接、如何关联、如何联系、具有何种意义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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