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作成就。雷哈的创作涉及的体裁和形式较为广泛,其中戏剧性作品有19部(包括6部歌剧),创作时间从1787年到1822年;合唱作品有24部,创作时间从1802年到1826年;独唱声乐作品有21部,创作时间从1786年到1827年;交响乐作品有17部(包括未标明日期的交响乐片段),创作时间从1787年到1824年,其中以《意大利场景》较为人熟知;管弦乐序曲12部,创作时间从1795年到1825年;协奏曲有14部,创作时间从1804年到1807年;木管室内乐18部,创作时间从1796年到1826年;弦乐室内乐作品共30部(包括20部弦乐四重奏),创作时间从1796年到1833年;木管和弦乐混合的室内乐共20部,创作时间从1804年到1827年;钢琴伴奏的室内乐有18部(包括12部小提琴奏鸣曲),创作时间从1800年到1826年;标明创作日期的钢琴独奏作品有25部,创作时间从1796年到1826年;未标明创作日期的钢琴独奏作品有17部;管风琴作品1部;属于其他类型的作品有10部。
在木管四重奏这个领域,雷哈做出了相当于海顿对弦乐四重奏一样伟大的历史性贡献。在赋格创作方面雷哈也进行了大胆的开拓,使得这一时期的赋格创作再次登上了历史的顶峰。舒曼曾评论说:不能忽视雷哈赋格中的奇异之处。《36首赋格》是巴赫之后古典时期唯一一部赋格曲集,其艺术成就可以与巴赫的《平均律钢琴曲集》相媲美。
2.音乐理论成就。作为一位成功的作曲家和音乐教育家,雷哈结合自己的创作实践编著了大量的论文和著作,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诸如:
(1)《实践训练》(Practische Beispiele,1803),包括极其困难的视唱练习和复节奏、双调性等极为现代的音乐内容的训练,可见雷哈的音乐观念和技术的超前性。
(2)《旋律写作》(Traité de mélodie,Paris,1814),关于旋律写作的技术,由车尔尼翻译成德语。(www.xing528.com)
(3)《作曲教程》(Cours de composition musicale,ou Traité complet et raisonné d’harmonie pratique,Paris,1814),由车尔尼翻译成德语。
(4)《高级作曲训练》[Traité de haute composition musicale(2 vols.1824—1826)],由车尔尼于1835年翻译成德语,基本是雷哈后期作曲思想的集成,其中竟然有关于1/4音的内容以及关于民间音乐的内容。而这些都是20世纪之后才进入创作和理论研究的视界。
(5)《歌剧写作技巧》(L’art du compositeur dramatique),详细地论述了那个时代最流行的歌剧创作和表演技术。
3.音乐教育成就。雷哈是欧洲19世纪上半叶的一代音乐名师。他教过的著名的学生有柏辽兹(1826)、李斯特(1826)、翁斯洛、古诺、弗兰克、斯美塔那、车尔尼等,以及当时巴黎音乐学院一批较有名望和成绩的作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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