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课程分为不同的类型。此处主要简单介绍以下几种课程划分方式。
根据课程的地位,高等教育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是指为了保证特定专业的学生达到一定时期社会所要求的基本规格而统一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课、体育课、专业基础课和文化基础课等,是高等教育课程的主体部分,也是人才培养质量规格统一的重要保证。选修课是指学校所开设的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愿望和条件所做出一定选择的课程,目的是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和专长,这不仅有益于学生知识面的扩大,同时有益于学生专业面的拓宽。选修课根据性质又可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等。当前高等教育课程改革的主要趋势是适当增加选修课课程比重和课时比例,相应降低必修课比重。
根据课程的功能,高等教育课程分为专业课程与通识课程。专业课程是为学生提供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所开设的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一定专业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9]通识课程是为大学生提供的一种共同的、综合的、非专业性的、非功利性的、非职业性的、不直接为职业做准备的知识和态度的基础性课程,旨在使学生既具有广博的知识又具有高尚的人格;既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又具有批判性思维;既具备一定的生活和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和情趣,又具备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我的人文精神和情操。[10]
根据课程的表现形式,高等教育课程可以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显性课程是指学校课程计划中明确规定的学科,也是高等教育的主要教学内容,是为实现一定教育目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设置的课程,具有理性的特点。隐性课程是指学校课程计划中未明确规定的课程,使学生潜移默化学习到经验,具有非理性的特点。
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课程可以划分为微观课程和宏观课程。微观课程是指高等教育体系中各自独立的教学科目或学科,例如人文社科类中西方哲学、世界通史等,旨在促进各科系的教学内容紧跟时代的发展;宏观课程是指培养人才的课程总体,这种课程总体既可以指某系或专业的课程体系,也可以指整个院校某类共同课程的课程体系,如师范院校的教育科学课程、工程系的基础课程体系等。(www.xing528.com)
除此之外,高等教育课程还可以按照学科种类分为自然科学课程、社会科学课程、思维科学课程、艺术学科课程等;按照学科功能可以分为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
2.高等教育课程的功能
课程的功能是指课程在一定环境中所发挥的作用,环境包括学校内部环境和社会环境。课程在学校内部所发挥的作用,可以称为课程的内部功能或育人功能;课程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可以称为课程的外部功能或社会功能。[11]育人功能和社会功能统称为课程的一般功能。高等教育课程为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成长和发展服务,为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服务。
谈到课程的功能,就不能不谈到教育的功能,两者是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说,课程之于教育,就是实现其功能的工具,教育的功能决定着课程的功能,这是二者关系的根本。[12]一般来说,大学具有三大功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因此,高等教育的课程也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但是,有一些学者就高等教育的育人和社会服务两大功能而言,认为如果人们强调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那么高等教育课程的设计和实施必然侧重于社会服务功能;如果人们强调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功能,那么高等教育课程的内容、教学就会着重发挥人才培养的功能。高等教育改革中,高校课程功能由固定的、静态的、一元化的向动态化、综合性、多层次非均衡的转变,由知识本位、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和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正确价值观、健全人格等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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