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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学常用名词-现代水文水资源研究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目前为止,什么是“水资源”还没有一个公认的非常严谨的文字描述。简言之,水资源是“可以供人们经常取用、逐年可以恢复的水量”。我国每年因水资源污染所造成的损失约400亿元。将地球上所有的气态、液态、固态的天然水称为广义上的水资源。水资源总量受区域和时间的限制,是一个时期数,一般为一年。在通常情况下,水资源总量为多年平均数。

水资源学常用名词-现代水文水资源研究

1.水资源

水不等于水资源,水资源仅占地球上总水体的0.0034%。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水资源利用越来越多,不少地区出现了水危机或水战争。因此,许多国际机构和专家告诫人们:“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水资源紧缺的时代,如不采取措施,今后世界爆发的冲突可能以争夺宝贵的水资源控制权为中心,就像过去以争夺石油控制权为中心一样”。到目前为止,什么是“水资源”还没有一个公认的非常严谨的文字描述。《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水资源定义为“自然界一切形态(液态、固态、汽态)的水”都算水资源。直到1963年英国国会通过的《水资源法》中,改写为“具有足够数量的可用水源”,即自然界中水的特定部分。198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定义水资源是“作为资源的水应当是可供利用或可能被利用,具有足够数量和可用质量,并且可适合对某地对水资源需求而能长期供应的水源”。

在我国,对水资源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其提法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比较公认的说法是,水资源是指水体中的特有部分,即由大气降水补给,具有一定数量和可供人类生产、生活直接利用,且年复一年地循环再生的淡水,它们在数量上等于地表、地下径流的总和[对平原地区地下径流还要加上潜水蒸发部分(均不考虑深层渗漏)]。或说水资源包含水量与水质两个方面,是人类生产生活及生命生存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是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为社会直接利用或有待利用,参与自然界水分循环,影响国民经济的淡水。简言之,水资源是“可以供人们经常取用、逐年可以恢复的水量”。我们现在所说的水资源是指可供人们开发利用的地表和地下的淡水资源的总称。它有三个显著的特征。

(1)将经济、技术因素隐含在水资源中,强调了水资源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因而水资源量具有相对的动态性。一些暂时无法利用的水,如南极的冰山,尽管暂时对国民经济没有影响,但当经济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开发利用时,它就是水资源,水资源量含有一定的经济技术水量。

(2)将失去使用价值的污水划归到水资源行列中。在以往的水资源概念中,污水没有相应的地位,很少论及。世界各国每年向环境排放大量的污水,它们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我国每年因水资源污染所造成的损失约400亿元。污水也是待开发利用的资源,目前正在兴起的污水资源化技术为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保护水环境带来了佳音,如果在理论上不给它相应的地位,这是很不符合现实要求的。

(3)明确强调水资源是环境资源,因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限制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在研究水资源时,立足于水量、水质兼顾,避免两者的分离出现偏差的同时,必须考虑水资源环境的制约因素,否则,在理论上是不完善的,在实践上是要付出代价的。

将地球上所有的气态、液态、固态的天然水称为广义上的水资源。

2.水资源数量(水量)

水资源数量是指能够满足一定用水目的数量要求,即水的多少。某个地区(区域)的水资源总量为这一地区天然河川径流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之和。水资源总量受区域和时间的限制,是一个时期数,一般为一年。在通常情况下,水资源总量为多年平均数。

(1)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径流量表示。

(2)地下水资源量指降水、地表水体入渗补给地下水含水层的动态水量。

(3)水资源可利用量指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承受性,通过工程措施可以获得并利用的一次性水量。

(4)取水量指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通过工程或人工措施获得的水量,通常包括蓄水、引水、提水等。

(5)供水量指通过工程措施为用水户提供的水量。

(6)用水量指用水户实际所使用的水量,包括重复使用的水量;也可以是由用水户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水获得。

(7)排水量指用水户直接向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其他水体排放的水量,一般以废水或污水形式排放在水体中。

(8)耗水量指用水过程中所消耗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净用水量。

(9)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比率,体现的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国际上一般认为,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40%,目前,黄河、海河、淮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均超过50%,其中海河更是高达95%,辽宁省的辽河下游段达71%,超过国际公认的合理限度,因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其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

3.水资源质量(水质)

水资源质量是指水的适用性,即指水的物质成分、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及其对于一定用水目的质量适应性的综合特征。通常所说水质好坏,是对水的物质特征及其在利用方面的适应性和重要性而言的。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见表5-1。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到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表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续表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见表5-2,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表5-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续表

4.水平衡测试

通过摸清用水系统内各用水环节现状、用水效率,对用水系统内供水、耗水及排水进行水量水质平衡分析测试的过程,寻求系统最佳的供用水平衡点。

5.水资源承载能力

水资源承载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流域或区域内,其拥有的水资源能够持续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并维系良好的生态系统的能力。如果经济社会发展在水资源承载能力以内,就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经济社会发展超出了水资源承载能力,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就会造成生态的破坏,发展就是不可持续的。

6.水环境承载能力

水环境承载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水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使用并仍能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所能够容纳污水及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水环境承载力是对水环境系统内在规律的客观反映,是人类自我设定的限制其活动、规模的阈值,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密切相关。

7.水功能区和水功能区划

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水功能区分为水功能一级区和水功能二级区。水功能一级区分为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和保留区四类;水功能二级区在水功能一级区划定的开发利用区中划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七类。

水功能区划则是指对水功能区进行分类和划分的过程,也就是按照各类水功能区的指标和标准将某一水域具体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水功能区单元的工作。所划分的不同类型的水功能区,用来指导、约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实践活动,保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最佳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然,水功能区划既是一项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又是进行水资源管理的依据。

8.水资源调查

水资源调查是指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水资源数量和质量的调查。水资源数量包括水汽量、降水量蒸发量、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量及水资源总量等。水资源质量指的是水资源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如水污染状况等。

9.水资源评价

水资源评价是指对某一地区或流域水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特征、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供需发展趋势作出的分析评估。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量和质的评价,水资源总量的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与水相关生态环境的评价,水环境现状及保护评价等。它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水资源的基础工作,为水利及国民经济规划提供依据。前苏联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编辑《国家水资源编目》,后来则连续编印《国家水册》,内容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资源开发等内容。美国在1968年提出的联邦等一次水资源评价成果,包括了水资源供需比较及专门问题的评价、缺水地区情况分析、水资源分区以及2000年需水量预测及工程规划等。1978年美国又完成联邦第二次水资源评价,与第一次评价相比,除资料的增加外,还详细分析了水和有关土地资源的问题,提出在有效利用现有水资源条件下,解决供需矛盾的途径,以及一些政策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国从1980年起开始对全国水资源进行首次评价工作,2000年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水资源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水量平衡及其各要素的地区分布的定量估计,以及水资源供需关系的现状、利用及其预测等,提出《中国水资源评价》、《中国水资源利用》等成果。辽宁省从1999年起率先开展第二次水资源评价工作,并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其成果荣获2005年度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出版了《辽宁省水资源》一书。

(1)水资源量评价。包括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的评价。

(2)水质评价。包括对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等不同水体质量进行评价。它为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地下水可开采量。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和不致引起生态环境恶化条件下能从含水层中获取的最大水量。主要受地下水总补给量和含水层开采条件两个因素所控制。

(4)给水度。单位体积饱和岩土在重力作用下,所能释放出来的水体积或地下水位下降单位值,单位面积地下水位以上土体所释放的水层厚度,为无因次数。

(5)渗透系数水力坡度为1°时的渗透速度,是岩土透水性强弱的数量指标,又称水力传导度。

(6)降水入渗补给系数。降水入渗补给地下水量与降水量的比值。

(7)灌溉入渗补给系数。灌溉水入渗补给地下水量与灌溉水量的比值。

(8)持水度。饱和岩土中的水在重力作用下释放后,保持在孔隙中水的体积与岩土体积之比(有时也用重量比表示)。

10.水资源开发利用

通过各种措施对天然水资源进行治理、控制、调配、保护和管理等,使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供给符合质量要求的水量,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所利用。可供开发利用的水源主要是河川径流、地下水等。

(1)水资源开发。通过各种水工程和水管理等措施对水资源进行调节控制和再分配,以满足人类生活、社会经济活动和环境对水资源竞争性需求的行为。近代水资源开发主要包括:

1)以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为目的的供水、灌溉、排水工程

2)以利用水能为中心目的的水力发电航运工程。

3)以保证供水质量和污水处理为目的的水质处理工程。

4)以水域利用为主的水产养殖和旅游设施等。

(2)水资源利用。通过水资源开发为各类用户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可用水源。地表水包括河水、湖泊水、水库水等;地下水包括泉水、潜水(浅层地下水)、承压水(深层地下水)等。

1)生活用水。人类日常生活及其相关活动用水的总称。包括城市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市生活用水包括居民住宅用水、市政公共用水、环境卫生用水和建筑用水;农村生活用水包括人畜用水。生活用水量标准按人计,单位为L/(人·d)。

2)农业用水。农、林、牧、副、渔业等部门和乡镇、农场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居民生产与生活用水的总称。

3)工业用水。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

4)生态环境用水。自然界依附于水而生存和发展的所有动植物和环境用水的总称。

5)河道内用水。为维护生态环境和从事水能、水域利用的生产活动,要求河流、湖泊、水库保持一定的流量和水位所需的水量。利用河水的势能、动能、浮力和生态功能,一般不消耗水量或较少污染水质,属于非耗损性用水。

6)河道外用水。采用蓄、引、提和水井等工程措施,从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含水层引水至城市和乡村,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所需的水量。在输水过程中,大部分水量被消耗掉而不能返回原水体中,还排除一部分废污水,导致河湖水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和水质恶化,所以又称耗损性用水。

11.水资源保护

保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状态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保护措施。从环境水利角度来讲,水资源保护包含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水质保护两个方面,主要体现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治污等六个方面。

(1)水源枯竭。供水水源的出水量因自然或人为的原因而减少以致完全断水的现象。

(2)水污染。污染物进入水体,引起水体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特性的改变,影响水的正常用途或损害水环境质量,甚至危害人体健康、动植物安全的现象。

(3)水环境退化。由于自然的变化或者人类的活动引起水环境质量和状况变差的现象。其特征表现为:水环境容量减少,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质变差,湖泊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锐减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以及在农业、工业、渔业、航运、旅游、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功能的降低。

(4)富营养化。水体中营养盐类和有机物质大量积累,引起藻类和其他浮游生物异常增殖,导致水质恶化、景观破坏的现象。藻类异常生长在水面形成一层薄膜的水华及海域中的赤潮都是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标志。

(5)地下水超采。某一区域的某含水层组中,地下水的多年平均实际开采量超过多年平均可开采量。发生这种超采的区域称为地下水超采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划定为严重超采区:①多年平均实际开采量超过多年平均可开采量的20%;②多年平均地下水位下降速率大于1.5;③多年平均地面沉降量超过10mm;④引发了海水或咸水入侵;⑤发生了荒漠化或沙化。从全世界范围看,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较为突出,东京、曼谷、大阪、墨西哥城以及我国的上海天津、西安、苏杭地区、台北等城市均都由于超采地下水,造成大面积地面沉降,降幅达3~9m。

(6)海水入侵。沿海地带海水侵入地下含水层或河口地带因海水倒灌使咸潮影响段上溯扩大的现象。当氯化物与重碳酸根之比小于1时,可视为正常淡水;为1~3时,为已咸化;为3~6时,为高度咸化;大于6时,为咸化达危险阶段。

(7)水生态系统。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制约,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共同构成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其研究主要任务是阐明系统中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演替和平衡的规律,为加强水质管理、防治水污染以及合理开发、利用水生生物资源提供科学依据。水生态系统分为淡水生态系统和海水生态系统,每个池塘、湖泊、水库、河流等都是一个水生态系统,均由生物群落与非生物环境两部分组成。生物群落依其生态功能分为:生产者(浮游植物、水生高等植物),消费者(浮游动物、底栖动物、鱼类)和分解者细菌真菌)。非生物环境包括阳光、大气、无机物(碳、氮、磷、水等)和有机物(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腐殖质等),其为生物提供能量、营养物质和生活空间。

12.水资源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运用法律(立法、司法、水事纠纷调处)、政策(体制、机制、产业政策)、行政(机构组织、人事、教育、宣传)、经济(筹资、收费)、技术(勘测、规划、建设、调度运行)等手段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进行管理,以求可持续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对水需求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1)水资源分配。在一个流域或特定区域内,以有效、公平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对不同形式的可利用水资源,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在各地区和各用水部门之间进行科学分配。

(2)需水管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宣传、教育等手段和措施,抑制需水过快增长的管理行为。

(3)用水管理。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对各地区、各部门、各用水单位和个人的供水数量、质量、次序和时间的管理活动。用水管理涉及对工业、农业、生活、水力发电、航运、渔业、娱乐、生态环境及水质净化等方面用水。

(4)供水管理。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将适量的水输送到用水户的供水过程的管理。包括:①保持供水工程设备正常完好和安全运行,以提高供水保证程度;②改善水质,满足不同用水户的水质要求;③合理调度与科学利用水源,提高水的利用率;④综合利用各种水源,做到利用和保护相结合,以获取较大的综合效益。

(5)水质管理。采取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措施,保护和改善水质。

(6)水资源优化调度。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及最优化技术,研究有关水资源配置系统管理运用的各个方面,并选择满足既定目标和约束条件的最佳调度策略。

(7)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运用。利用地表水供水系统和地下水供水系统的不同水文特性进行联合补偿调节,以提高供水稳定可靠保证程度和水资源利用效率。(www.xing528.com)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1988年1月21日公布,7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9日进行修订公布,10月1日起施行。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水事的基本法律,包括总则,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八十二条。具体条文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3.取水许可制度

在国家境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水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的一项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是体现国家对水资源实施权属统一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水资源管理的核心,贯穿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和监测的全过程,以实现水资源良性循环状态下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强化管理。这种制度已被世界许多国家普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14.水资源规划

在一定区域内,为合理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总体安排。其主要任务是:①全面调查评价区域内水资源条件和现状开发利用水平,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②预测规划期内用水增长趋势和供水潜力;③制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污水处理再利用规划;④制定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⑤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的布局与实施方案;⑥制定有效的水管理对策和措施。

(1)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根据一个流域或特定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等方面作出评价。它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水资源供需分析的基础工作,是水资源管理的必然要求。

(2)需水预测。对人类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生活、生产、生态环境所需水量及其过程的估算。可以分为经济社会需水和生态环境需水两大类,区域需水为评价区内各用水部门的需水量总和。经济社会需水通常分为工业、农业和生活三类;生态环境需水可以分成天然生态环境和人工生态环境两类,也可以分为河道内和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两类。需水预测包括取用水量(毛需水量)预测和耗水量预测。取用水量预测主要为供水规划与供水工程建设提供依据;耗水量预测是从水资源量的消耗角度为资源量平衡和供水分析提供依据。其方法可归纳为统计规律、用水机理和用水定额三类预测方法。

(3)供水预测。预测各类供水工程的可供水量。按供水水源分为地表水、地下水、外流域调水,以及污水再生回用、海水利用、微咸水利用等各项可供水量。

(4)水资源供需分析。在流域或一定区域范围内对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下可供的水资源与国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对水的需求之间的关系所进行的分析研究。包括划分平衡区和计算单元,摸清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水资源供需水量预测,分析水资源余缺程度,提出合理利用水资源及解决供需矛盾的对策和措施。

(5)用水合理性分析。旨在全面、系统的对用水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用水结构、用水对象、用水环节、用水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揭示用水不合理程度及原因,寻求用水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加强用水管理的办法。主要包括:用水效率及效益分析、需水结构分析、需水与国民经济发展关系分析、需水增长趋势分析等。

15.水资源系统分析

为研究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优化方案,采用专家与计算机相结合的、从定性到定量的系统综合集成分析方法。水资源系统分析的研究对象,可以是水资源配置系统或与之相关的区域宏观经济系统及生态环境系统,也可以是水资源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中的某些具体问题。这些问题的共同特点是:①均为人工制造的系统或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系统,这些系统的行为能被人所认识并加以控制;②问题的规模较大,表现为多子系统、多层次、多因素;③问题复杂但其内部协同而又有序;④问题本身构成一个系统,与外界有信息、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同时体现出整体功能和综合作用。

水资源系统分析的理论基础是运筹学和现代计算科学,其专业理论基础几乎涉及了与水有关的全部基础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及经济学。运筹学包括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混合整数规划、动态规划、图与网络分析、对策论、排队论、存贮论和决策论等;现代计算科学的主要应用为模型化方法、搜索理论及计算复杂性理论等。

水资源系统分析的主要工作步骤为:①明确问题,即明确系统的内部结构和外部边界,找出主要影响因素;②选定目标,即提出确定目标的依据,研究目标的层次性和有效性,并对多目标问题讨论其偏好结构;③提出备选方案,即拟定具有代表性的若干方案,并提出方案实施的前提条件及实施后的预期结果;④建立数字模型;⑤选择优化方法,即根据模型规模大小及计算机条件确定有效的算法,以控制计算时间并提高求解精度;⑥综合分析,即结合专家经验来分析计算结果并解释各方案在预期目标下的满意程度,特别是内外界主要影响因素变化条件下各方案的适应性;⑦选定方案,即找出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生态环境上无害的方案。

1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水利部及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主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建设项目概况;②取水水源论证;③用水合理性论证;④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⑤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⑥其他事项。

17.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为保障人类生存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基本特点:

(1)面向可持续发展。代际间,当代人群之间,流域的上、中、下游之间,跨流域之间的水资源合理分配及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考虑环境的变化与影响。要求水资源系统规划不仅要考虑工程所在地区或者本流域的影响问题,而且对跨地区、跨流域或大陆尺度甚至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也要考虑。尤其是考虑人水和谐问题。

其提出背景是针对已出现的水问题和21世纪水资源面临的压力:①可利用的水资源是有限的;②世界人口持续增长,相应的需水量也不断增加,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达到106.4亿人,是现在的1倍,全球的用水量将在目前水平上翻一番;③人类活动日益加剧,导致污水、废水的排放量增加,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有约4200亿m3污水排入江河湖海,使5500亿m3水资源受到污染,约占全年径流量的14%以上;④水的供给和处理成本越来越昂贵;⑤生态环境的脆弱性。那么如何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水量,同时又不导致水质恶化呢?这就给研究水资源学提出了一个十分严峻又富有挑战性的课题。

1996年10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国际水资源及环境研究大会:面向21世纪新的挑战》;以及1998年5月,在中国武汉召开的《1998国际水资源量与质的可持续管理》的学术研讨会等,将如何研究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水资源管理问题,提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并逐渐形成了“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的概念。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水文计划工作组将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定义为:“支撑从现在到未来社会及其福利而不破坏它们赖以生存的水文循环及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水的管理与使用”。简言之,它是“使未来遗憾可能性达到最小的水的管理决策”。

18.节水型社会

最早出现在2002年8月2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总则第8条:“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1)节水型社会内涵。节水型社会就是“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的根本标志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它体现了人类发展的现代理念,代表着高度的社会文明。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能使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始终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对污染的防治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生产的全过程重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以完善的制度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为保障,提高水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降低污染。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参与下,通过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节水型社会具有明显的效率、效益和可持续三重特征。

1)效率特征。表现出资源利用的高效率,节水是在不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前提下,在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撑下,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用水过程中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科学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建立节水防污型农业、工业和城市,减少水资源开发利用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提高水的利用率。

2)效益特征。表现在资源配置的高效益,通过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经济产出,节水防污型社会就农业而言一定是节水增效的农业,具有显著的效益特征。

3)可持续特征。是对水资源的利用,充分考虑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2)节水型社会建设核心。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3)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使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率有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而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目标:到2010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万元GDP用水量年均降低6%以上;全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基本实现零增长;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从173m3降到115m3以下;服务业用水效率接近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力争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量零增长,在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

(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三大体系:一是建立以用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包括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权分配和转让、水价等在内的一系列用水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实现从“以需水能力定供水能力”到“以供水能力定经济结构”的转变。三是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

(5)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途径。节水型社会主要通过五个途径来实现:明晰初始水权;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与微观定额两套指标体系;综合采用法律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行政措施、科技措施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制定用水权交易市场规则,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用水户参与管理。

总之,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不同用户,涉及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需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需要各部门的密切协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政府主导下推进的同时,无论是缺水地区还是丰水地区,都要建设节水型社会,同时还要注意把节水与治污结合起来。

19.节水与防污的关系

节水与防污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用水越粗放造成的水污染也就越严重,特别是对于南方地区而言,节水是防治水污染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防污就必须节水。因此,节水与防污相辅相成,“节水优先,防污为本”。

节水不仅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供给压力,而且可以减少污水排放,节水等于减轻污染。我国南方地区,城市水源不足和水质型缺水问题十分突出,广大的农村,农业面临过量施用化肥、农药以及不合理污水灌溉导致的面源污染,加剧了农田水土资源及地下水的污染。因此,不论水资源短缺的北方地区,还是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南方地区;不论是枯水年,还是丰水年;不论农业还是工业,都必须节约用水和高效用水,坚持“节水优先,防污为本”的原则,节水与防污紧密相连,节水等于防污,节水可以减少污水排放量,减轻和控制面源污染。根据甘肃省张掖市提供的资料,工业和城市生活每节约1m3水,就可以少排放0.5m3废污水,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河西走廊地区通过节水,每年可少抽取地下水近7000万m3,减缓了地下水位的持续下降和地表植被的退化。同时防污可以增大可用水量,从这个意义来说,防污等于节水。节水和防污是相辅相成的,其共同目的,都是保障水安全,包括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以水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以认为,全面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是解决中国缺水和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为此,节约用水是节省水量、保护水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三个方面的结合。

节约用水是指通过行政、法律、技术、经济、工程等手段加强用水管理,调整用水结构,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改进用水工艺,实行计划用水,杜绝用水浪费,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立科学的用水体系,有效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以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0.水权

水权是指水的所有权和各种利用水的权利的总称。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水权设立的有限性。任何自然资源,只有在人们有能力加以利用和控制的情况下,才能具有法律上的权属意义,对于那些尚不能控制的水,则难以设立水权。

(2)水权客体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水是一种流动的自然资源,具有循环再生的特点,由于水的流动,水权所针对的水在一定时期、一定领域内是不确定的。例如属于国家所有的水,由于某种原因而流进集体所有的水库时,该水则成为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反之也一样;同时,由于水按照自然周期的丰枯而变化,在丰水期,一定水域的水十分丰富,在枯水期,同一水域的水会十分亏欠,使水权的客体呈不稳定性。

(3)水权的公共性。水作为一种流动的自然资源,由于具有重复使用性和多功能性。因此,在水权的设置和水权的取得、行使等方面,不是强调权利的排他性和垄断性,而是强调公共性,强调水权的享有者应“水利同享,水害共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为适应不同的使用目的,可以在使用权的基础上,着眼于水资源的使用价值,将其各项权能分开,创设使用权、用水权、开发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水资源的使用权。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21.水权制度

水权制度就是通过明晰水权,建立对水资源所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形成一种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资源权属管理制度。水权制度体系由水资源所有制度、水资源使用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组成。水资源所有制度主要实现国家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地方水权制度建设,主要是使用制度和转让制度建设。一般情况下,水权获得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取水许可证并向国家缴纳水资源费。

22.水市场

水市场就是通过出售水、买卖水、用经济杠杆推动和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交易场所。在水的使用权确定以后,对水权的交易和转让,就形成了水市场。水权的转让促使水的利用从低效益向高效益的经济利益转化,提高了水的利用效益和效率。由于水的特殊性,水市场是一个准市场。

23.水价

水价是指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的价格的总称。水价可分为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三部分。资源水价体现的是水资源价值的价格和水资源的稀缺程度,是对水资源稀缺程度的货币评价,它包括对水资源耗费的补偿、对水生态的补偿,水资源费(税)属国家所有;工程水价是通过具体或抽象的物化劳动把资源水变成产品水,进入市场后成为商品水所花费的代价,体现的是企业的成本和利润;环境水价是取用水户对水质的破坏和对水体的污染而进行污水处理和生态修复所需要的费用。

24.水权交易

在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前提下,取得水资源的使用权的地区或用水户以水市场为平台,通过平等协商,将结余的水有偿转让给其他地区或用水户,使水资源的使用权发生变化,这就是水权交易。水权交易是水市场的重要内容,也是水市场形成的重要标志。在水权交易过程中,既要体现水的商品价值,又要体现兼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公平交易的原则。

25.水权明晰

水权明晰是指通过水权分配和制定用水定额,落实各行各业、各个流域及用水户的用水指标,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水权明晰的核心是确定用水户用水量、用水的使用权和支配权。

26.饮水安全

饮水安全有四项标准:①水量,要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有一定量的水量供应;②水质,国家有一系列的指标,只有达到这些指标,水才能饮用;③保证率,就是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证一定量的供应,包括枯水期和干旱的年份;④方便程度,即从取水点到使用地必须在一定距离之内。这四个标准,一个达不到,就不能称为安全水。具体指标见表5-3。

27.水票的作用

水票进入水消费领域,体现用水商品化和节水具体化,使人们从节水意识上落实到节水行动上。水票使得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成为可能,它的最大作用就是使用水户知道能用多少水,可以用多少水,并便于收缴水费,方便水量交易。水票的使用增强了用水的透明度,是公众参与用水的具体体现。

28.用水定额和用水定额管理

用水定额是指制定工业、农业、生态等各行业的用水标准。以用水定额核定用水总量,总量不足时调整结构,确保总量控制指标。实施总量控制是宏观管理,定额管理是微观管理。超定额要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因此不仅要制定行业用水定额,也要制定《用水定额管理办法》或《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来实现用水定额和用水定额管理。

表5-3 饮水安全指标

29.农民用水户协会

是农民自发组建的民间社团组织,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服务型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在用水户和供水单位之间建立了桥梁和纽带,使供需双方能够平等对话,农民群众能直接参与管理,既体现了权利,又履行了义务。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用水户协会必须具备以下五项基本要素:①相互协作的会员;②在群众中有威信、能干的协会领导;③科学的管理制度;④足够的活动经费;⑤高效的运作管理工作。《用水户协会章程》是用水户协会最高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协会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30.世界水日

为了缓解世界范围内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根据联合国《21世纪议程》第十八章有关水资源保护、开发、管理的原则,1993年1月18日,联合国第四十七次大会通过了193号决议,决定从1993年开始,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决议提请各国政府根据自己的国情,在这一天举办一些具体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1996年,由水问题专家学者和相关国际机构组成的世界水理事会成立,并且决定在世界水日前后每隔3年举行一次大型国际会议,这就是世界水论坛会议。历年“世界水日”的主题为:

(1)1994年:关心水资源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2)1995年:女性和水。

(3)1996年:为干渴的城市供水。

(4)1997年:水的短缺。

(5)1998年:地下水——正在不知不觉衰减的资源。

(6)1999年:每人都生活在下游。

(7)2000年:卫生用水。

(8)2001年:21世纪的水。

(9)2002年:水为发展服务。

(10)2003年:未来之水。

(11)2004年:水与灾害。

(12)2005年:生命之水。

(13)2006年:水与文化。

31.中国水周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部即确定每年的7月1~7日为“中国水周”,考虑到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的主旨和内容基本相同,因此从1994年开始,把“中国水周”的时间改为每年的3月22~28日,时间的重合,使宣传活动更加突出“世界水日”的主题。自1996年以来,“中国水周”的主题分别是:

(1)1996年: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强化节水。

(2)1997年:水与发展。

(3)1998年:依法治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4)1999年:江河治理是防洪之本。

(5)2000年:加强节约和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6)2001年: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7)2002年: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8)2003年:依法治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9)2004年:人水和谐。

(10)2005年: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1)2006年: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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